1、浙 江 浙能 电 力股 份 有限 公 司 董 事 会审 计 委员 会 2019 年 度履 职 情况 报 告 各位董事、监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浙江浙能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作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9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一、审 计委 员会 基本 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韩灵丽女士和董事 虞国平先生,其中 韩洪灵 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二、审 计委 员会2019 年 度 会议 召开情况 2019 年,公司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六次会议,具体如下:1 于2019 年4 月11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3)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7)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8)2018年年度报告 及报告摘要;(9)关于 日常关 联交易的 议案;(10)
3、关于 会计 政策变 更的议案;(11)关 于提交 审计 委员会2019 年审 计计划 的议案。2 于2019 年4 月26 日召 开了董 事会审 计委员 会2019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 下议案:(1)关 于转让 浙能国际 股权并 控股设立 浙能国 际能源贸 易(香 港)有限 公司的 议案;(2)关于 审议公 司2019 年 第一季 度报告的 议案。3 于2019 年8 月26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4 于2019 年9 月20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4、下议案:(1)关于合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5 于2019 年10 月29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6 于2019 年11 月25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继续投资中国核电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三、审 计委 员会2019 年 度 主要 工作内容 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浙江浙能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 员 会 本 着 勤
5、 勉 尽 责 的 原 则,履 行 了 以 下 职 责: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1)向董事会提出 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 续聘方式确定 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制度规定和流程规范。拟续聘的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 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以 下 简 称“普华永道”)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连续十余 年名列前茅,具有长期为电力与能源行业、大型国有企业以及上市公司等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各项资质健全,具
6、 有长期为电力与能源行业、大型国有企业以及上市公司等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为此,经审计委员会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 普华永道为公司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请天健为公司2019 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2)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我 们 与 普 华 永 道 和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普华永道 和天健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
7、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3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外部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5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四、总 体评 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恪尽职守、尽 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