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草山协议甲方: 男,族,系( ) , ( )现住该村,联系电话:乙方: 男,回族, ( ) , ( )现住该村,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就承包草山一事,在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草山承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 )冬季草山以( )万元( 元)承包给乙方,承包时间:2014 年虫草采挖季节直至采挖结束。二双方商定:1 乙方只允许户主本家的两人在该草山上采挖虫草;如多一人在承包的草山上采挖虫草,每人每次罚款壹万元(10000 元) ;2 甲方不得将此草山再给第三者出租,如将此草山买给第三者,视为违约;3 甲方必须保证此草山真实存在,不得与其他人对换草山;也不得分半,乙方已亲眼目睹此草山,如不存在或对换或分半视为违约。4 承包的草山不受亲属和村委会管理,如亲属,村委会干涉,造成乙方损失。视为违约。5 如政策发生变化,乙方不能使用承包的草山,甲方要全部退还乙方草山承包费。6 付款方式:协议签订之日付定金( 元) ( 元) 。7 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双方商定违约金为( 元) ( 元) 。8 如乙方违约( ) 。9 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法律效益。甲方:担保人: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