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 于 拟 提 交 公 司九 届 十 三 次 董 事会 审议的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 关 于上市 公 司建立独 立董事 指 导意见、公司 章 程 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 安徽皖通 高速公 路 股份有限 公司的 独 立董事,在 认真审阅了 有关资 料 和听取有 关人员 汇 报的基础 上,对 拟提 交公司九 届十三次董 事会审 议 的关联交 易议案,发表如下 事前认 可 意见:关于肥 东、釜 山 和文集服 务区提 升 改造工程 的关联 交 易议案涉及的关 联交易 是 通过公开 招标确 定,是公司正 常经营 活 动且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 交易原则,程序公 开透明,定 价公允 合理。符合 相关法律法 规及 公 司章程 的 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 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 利 益的情形。基于以上 判断,我们 同意将上 述关联 交 易事项提 交公司 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 议 审议。独立董事签署:刘浩:章剑平:方芳:二二一 年十月 二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