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 118 北 京 首创 股 份有 限 公司 对 外 投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 要内 容提示:投 资标 的名称:临沂市 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 资金 额和比 例:本项 目总投资额 为 人民币 48,316 万元(以下 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 人民币元),其中 临 沂 市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厂 扩 建 工程投资 16,822 万元,配 套管
2、网建设投资 31,494 万元;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首 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香港”)和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青石”)拟在临沂市设立项目公司(暂定名为 临沂首创 博源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首创博源”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工作。特 别风 险提示:水费回 收风险。一、项 目概述 2019 年 12 月 13 日,北 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 2019 年度 第 十二次 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PPP 项目 的议案,同意
3、公司以建设 运营 移交(BOT)方式投资 本项目,本 项目总 投资为 48,316 万元,其中 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投资 16,822万元,配套管网建设投资 31,494 万元。公司将 在临沂市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和移交工作。2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二、投 资标的 的基 本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 目总投资额 48,316 万元,为财政部PPP 项目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入库项目,采用建 设 运营 移交(BOT)模式 实施,项 目内容 包括新 建临沂
4、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 19.4 公里,并对上述资产进行运营和维护,本项目 本 期规模为 5 万吨/日,远期设计规模 10 万吨/日。本项目合作期为 26年(含建设期)。(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暂定名为临沂首创博源水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为 14,480 万元,首创香港出 资 14,335 万元,持有 其 99%股权;首创股份出资 130 万元,持有其 0.9%股权;四川青石出资 15 万元,持有其 0.1%股权。因首创香港和四川青石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 本项目公司为公司实际 控制。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监事,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全部由首
5、创股份委派。监事由首创股份委派。三、投 资协议 主体 的基本 情况 临沂市住 房和城 乡建设 局(以下 简称“临沂市 住建局”),地 址为临 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负责人为王彦君,其联系电话为 0539-7255338。临沂市住建局与首创股份、首创香港和四川青石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时间:2004 年 9 月 27日;公司类型:公众股 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14.29 亿港币;总经 理:郝春梅;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夏愨道 12 号美国银行中心 16 楼16131618 室;经营范围:水务项目投融资、咨询服务等。四
6、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8 年 3 月 7 日;公司类型:有限责 3 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裴自川;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股东/实际 控制人:北京 首创股份 有限公 司;注 册地址:成都市 青羊区 二环路西二段 56 号附 10 号;经营 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 批文件 经营)市政公用 工程、房屋建 筑工程、爆破与 拆除工 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园 林绿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公
7、路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 工程、公共安 全技术防 范工程、商品 批发与零 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协 议的主 要内 容(一)合同 签署:由临 沂市住建局(甲方)和 首创股份(乙方 1)、首 创香港(乙方2)、四川青石(乙方 3)签署 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PPP 项目合同(简称“PPP 项目合同书”)。鉴于项目公司尚未成立,PPP项目合同书 由甲乙双方先行签 订,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再由甲方与项目公司以PPP 项目合同书条款为基础正式签署协议。(二)PPP
8、项 目 合同 主要 内容 1、特许 经 营权:合作 期内甲方授予 项目公司 项目投资、建 设、运营 和移交等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2、建 设内 容: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 系统、生 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 系统、污泥处理系统、附属建、构筑物以及与其相配套的电气、自控、仪器仪表和配套管网19.4 公里等。3、合 作期限:26 年,包含1 年建设期。4、出水水质标准:出 水 水 质 标 准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5、支 付节 点: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 费每月支 付 一次,可用 性服务费 及运维绩效服务费每半年
9、支付 一次。6、污泥 运 输及 处置:项目公司负责污 泥浓缩 和脱水处理,处 理后污 泥含水 4 率80%。7、期 满移 交:合作期满,项目公司 应按照约 定将项目设施 无偿移交 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8、协 议生效:经双方 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五、对 上市公 司的 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项目为财政部 PPP 项目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入库项目,公司在临沂市已投资多个污水项目,且本项目与临沂市其他项目公司距离较近,投资本项目 有助于公司在临沂区域内形成区域化规模效应和集约化管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六、项 目的风 险分 析 水费回收风险:污水处理 服务费可能存在回收不及时的情况。解决方案:项目公司 将及时与政府方沟通污水处理服务费回收事宜,落实污水处理 服务 费的回收工作。特此公告。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2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