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国 际贸易 中心 股份有 限公 司 独立 董事 关于 重 新审议 酒 店管理 协议 及 酒店 管理协 议之 补充协 议一 的 事 前认 可意见(2019 年 7 月 26 日)为使公司所属国贸大酒店获得有效和较好的经营和管理,经 2009 年 7 月 27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 年 8 月 10 日签署 了酒店管理协议,并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 开始履行该协议;之后,根据实际付款需要,经 2016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双方于当日签署了酒店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根据关于在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 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新 审阅了上述 酒店管理协议 及 酒店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该项交易有利于公司 的 经营与发 展,体 现 了 公 平 交 易、协 商 一 致 的 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 酒店管理协议 及 酒店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提交公司董事会重新进行审议,并同意公司继续履行 上述协议。独立董事 签署:任克雷、吴积民、马蔚华、尹锦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