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69 北 京 首创 生 态环 保 集团 股 份有 限 公司 对 外 投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 要内 容提示:投 资标 的名称:宿州市 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投 资金 额:公司将通 过 BOT 方式投资 本项 目。本项目设计总规模 20 万吨/日,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98,700.496 万元(以下除非特别 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特 别风 险提示:水费回
2、 收风险。一、项 目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 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宿州市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 PPP 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BOT 方式投资宿州市 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 PPP 项目,设计总规模 20 万吨/日,特许经营期 30 年(含建设期)。项目总投资 98,700.496 万元。公司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20,5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17,425 万元,持股比例 85%。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3、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二、投 资标的 基本 情况 2 本项目设计总规模 20 万吨/日,项目总投资 98,700.496 万元。项目主要为宿州市中心城区与中心城区外汴河以南乡镇分区提供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服务,项目水源为淮水北调水,进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水标准。三、协 议主体 的基 本情况(一)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公司名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3000031920521 局长:庞壮 注册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蒙路 199 号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资信良好,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
4、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二)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554571446P 成立时间:2010 年 4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李庆德 注册资本:16,078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 137 号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住宿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持有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资信良好、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5、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四、协 议的主 要内 容(一)协议签署:由 宿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局(甲 方)与 首创环保(乙 方)签 署 宿州 市芦岭 地表 水厂一 期工 程 PPP 项 目 特许 经营 协议。3(1)特 许经营 权:甲 方授予乙 方在特 许经营 期内独家 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 程,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供水费用。(2)特许经营期:30 年。(3)项目规模:20 万吨/日。(4)项 目用地:项目 土地使用 权由政 府划拨 给宿州供 水服务 有限公 司。项目公司需要交纳用地相关费用,用地相关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由项目
6、公司承担。(5)正 式商业 运营日:乙方通 过竣工 验收或 净水厂处 于连续 稳定达 标运营满 30 日后,可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申请本项目开始正式运营。(6)特许经营期:30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27 年。(7)基本水量:运营期第 1 年为设计规模 的 75%,运营期第 2 年 为设计规模 80%,运营期第 3 年为设计规模的 85%,运营期第 4 年及以后为 设计规模的90%。(8)支付方式:自开始正式运营当日起,甲方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绩效评价,甲方和宿州供水公司根据每次绩效评价结果分别核定及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和趸售水费。(8)调 价机制:运营 期内,供 水单价 调整周 期为每
7、三 年调整 一次,即自第四个运营年开始,供水单价可做调整。在调价时,政府补贴单价保持不变,计算出的供水单价调整值均调整到趸售单价中,并同步启动终端供水基本水价调价程序。(9)绩 效考核:实施 机构每三 个月对 项目公 司进行一 次考核,并根 据考核结果支付当期服务费。当 期 供 水 费 用=(趸 售 单 价+政 府 补 贴 单 价)当 期 供 水 水 量 绩 效考 核 系数(10)期满移交:于特 许经营期满之日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宿州供水服务 有限公司。(11)生效条件:宿州市人民政府对甲方签署本协议的授权书已正式出具;项目公司已完成注册成立,公司章程已订立并签署;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
8、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二)协议签署:由 宿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局(甲 方)与 首创环保(乙 方)签 署 宿州 市芦岭 地表 水厂一 期工 程 PPP 项 目 合作 协议。(1)合 作范围:乙方 作为本项 目中选 社会资 本,按照 采购文 件要求 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按照 特许经营协议 等合同文件约定负责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工作。(2)项 目公司 组建:乙方应于 本协议 签署后 三十(30)日内 完成项 目公司的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3)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0,500 万元,其中乙方出资 17,425万元,占项目公司 85
9、%股权;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 3,075 万元,占项目公司 15%股权。(4)股权变更:锁定期为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满三(3)年,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乙方持 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不得发生转让等变更。(5)生 效条件:本协 议经甲、乙双方 法定代 表人或其 授权代 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三)协议签署:由 宿 州 供 水 服 务 有 限 公 司(甲 方)与 首创环保(乙 方)签署 宿州市 芦岭 地表水 厂一 期工程 PPP 项 目 股东 协议。(1)董 事会:甲、乙 双方通过 委派董 事组成 董事会对 项目公 司经营 进行管理。董事会由五(5)名 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一(1)名董事;乙方 委派四
10、(4)名董事。董事每届任期三(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长由乙方提名的人选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人选担任。(2)董事 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 决议的 表决,实行一人 一票。决定以 公司资产对外提供保证、抵押;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需由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通过,其他事项需由三分之二(2/3)以上(含本数)的董事表决通过。涉及影响重大公共利益及重大公共安全的事项,政府方出资代表委派的董事拥有一票否决权。(3)监事会:项目公司设监事会,设监事三(
11、3)名,甲乙双方各推荐一(1)人,职工代表一(1)人,监事任期每届三(3)年,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监事会主席应由甲方提名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 5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4)管 理机构:经营 管理机构 包括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财务经理等人员。其中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 2 名(由甲乙双方各委派 1 名),财务总监由乙方委派,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由甲方委派。(5)生 效条件:本协 议在经宿 州市政 府审批 同意且双 方法定 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四)协议签署:由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甲 方)与 宿 州 供 水 服 务
12、有 限 公 司(乙方)、项 目公 司(丙 方)签署 宿州 市芦岭 地表 水厂一 期工程 PPP 项目自来 水趸 售协议。(1)供 水水量:丙方 在交付点(即芦 岭地表 水厂出厂 位置)交付给 乙方的自来水供应量,由设置在交付点的计量仪表进行计量,供水水量需经甲、乙、丙三方共同核验确认。(2)供 水水质 标准:丙方提供 的自来 水水质 应符合双 方约定 的水质 标准,出厂水水质达到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水质标准(其中色度15,浑浊度0.5NTU)。(3)违 约责任:乙方 逾期向丙 方支付 费用的,从到期 应付之 日起至 丙方实际收到款项之日止,按违约利率计息。(4)水 质
13、超标 责任:非因丙方 原因导 致的供 水水质低 于本协 议约定 的水质标准的,丙方不承担因供水水质超标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5)生效条件:本协 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五)协议签署:由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甲 方)与 首创环保(乙 方)、项目 公司(丙方)签署 宿 州市 芦岭地 表水 厂一期 工程 PPP 项 目 承 继协 议。(1)承 继范围:甲方 和乙方同 意并认 可,丙 方确认并 概括承 继乙方 在本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 下的权利和义务。但以下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仍由本协议乙方享有和承担:1)乙方所持 丙方的股权变更限制;2)乙方对项
14、目资本金的出资责任;3)乙方承担的补充融资责任。(2)生 效条件:本协 议经甲、乙、丙 三方法 定代表人 或其授 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6 五、对 公司的 影响 本项目所在地为安徽省宿州市,是安徽省“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重点项目,属于公司重点投资区域。公司在宿州市已于 2019 年设立 泗县供水和污水项目公司,运营存量供水和污水规模合计 12 万吨/日。本项目 为响应公司深耕城市策略的积极拓展,符合公司投资导向。签约后可充分发挥公司的运营管理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宿州市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投资本项目,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六、项 目的风 险分 析 本项目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总体风险可控。本项目主要风险为:水费回收风险。应对措施:项目公司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保障水费及时回收。特此公告。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