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 201000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本公司董事
2、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遗漏 遗漏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自 2009 年 2月 27 日至 2010 年 2 月 26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325,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
3、增持实施完毕后,国贸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809,607,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38%。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接到国贸有限公司通知,国贸有限公司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核准豁免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64 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国贸有限公司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公司 2,325,415 股股份,导致共计持有公司 809,607,949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80.3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特此公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