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申请人 申请资格种类 申请任教学科 评价等级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及要求优良 合格 不合格备注1.教学态度 仪表端正大方 行为举止得体 教态亲切自然 讲课富有激情和感染力2.教学语言 教学用语准确、规范、生 动 普通话标准、流利 讲课抑扬顿挫,声音响亮 板书条理清晰,书写准确、规范、美观3.教学内容 内容准确、丰富、生 动 教学重点、 难点处理得当 教学条理清晰, 逻辑严密 寓思想道德教育于知识传授之中4.教学方法 方法灵活多样,富有 实效 善于启发诱导,培养学生 创新能力 恰当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注重教学创新5.教学组织 教学(教案)设计科学合理 教学时间分配合理,进度适宜 注重并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全面实现教学目标综合评价说明:1.请在评价等级的相应栏目内打“”,并对“不合格”评价项目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2.请根据有关评价项目,作出综合评价,分 “合格”、 “不合格”;3.请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综合评价情况填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专家测评小组成员签名: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