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兴办企业落户一、受理条件在我市投资 30 万元以上或安置就业 10 人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或在我市创业、累计纳税 5 万元以上或安置就业 5 人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将本人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落非农业户口的。二、所需材料提交申请表、工商登记证明、纳税票据或社保凭证、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满 16 周岁可免交) 、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父母离异的,还须提交父母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申请表(或申请报告)须父母双方签名。年满 16 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或在省级人口系
2、统无照片的省内迁入人员,还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2 张。落户在自己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房产无亲友的,可迁入企业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三、办理机构及时限由迁入地所属分区县市局受理、审批,审批后由迁入地派出所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迁入对象属同一市、县范围内迁移(由四区县市户口迁入长沙市区以及四区县市之间跨地区迁移除外) ,且不发生户口性质变化的,由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四
3、、温馨提示长沙公安局各分局户口业务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芙蓉分局 电话:0731-84783050芙蓉区营盘东路 369 号天心分局 电话:0731-85895051天心区刘家冲路 35 号(天心区政府旁)岳麓分局 电话:0731-88614629岳麓区爱民路 180 号(岳麓分局旁)开福分局 电话:0731-84523923开福区刘家冲 1 号(东风路高架桥旁)雨花分局 电话:0731-85880426雨花区圭塘路 19 号高新分局 电话:0731-88908797岳麓区桐梓坡路 C4 组团(银盆岭派出所对面)长沙县局 电话:0731-84872357长沙县星沙镇望仙路 1 号望城区局 电话:0731-88175034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旺旺东路 305 号宁乡县局 电话:0731-87881425宁乡县玉潭镇二环西路文体中心西侧浏阳市局 电话:0731-83683020浏阳市关口办事处白沙路 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