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监理综合精要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任务: 1、 设计阶段:(1)投资控制任务。主要任务是协助业主制定建设工程投资目标规划,开展技经分析活动,协调和配合设计单位力求使设计投资合理化;审核概(预)算,提出改进意见,优化设计,最终满足业主对建设工程投资经济性要求。监理师投资控制主要工作对工程总投资进行论证,确认其可行性;组织设计方案竞赛或设计招标,协助业主确定对投资控制有利设计方案;伴随着设计各阶段成果输出制定投资目标划分系统,为本阶段和后续阶段投资控制提供依据;在保障设计质量前提下,协助设计单位开展限额设计工作;编制本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并进行付款控制;审查工程概预算,在保障工程具有安全可靠性、适
2、用性基础上,概算不超估算,预算不超概算;进行设计挖潜,节约投资;对设计进行技经分析、比较、论证,寻求一次性投资少而全寿命经济性好的设计方案等。(2)进度控制任务。主要任务是协助业主确定合理设计工期要求,制定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调各设计单位一体化开展设计工作,力求使设计能按进度计划进行,按合同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提供设计所需基础资料和数据;与外部有关部门协调相关事宜,保障设计工作顺利进行。监理师进度控制主要工作对工程进度总目标进行论证,确认其可行性;根据方案设计、初设和施工图设计制定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总控制性进度计划和本阶段实施性进度计划,为本阶段和后续阶段进度控制提供依据;审查设计单位设计进度
3、计划,并监督执行;编制业主方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并实施控制;编制本阶段工作进度计划,并实施控制;开展各种组织协调活动等。(3)质量控制任务。主要任务是协助业主制定工程质量目标规划,及时、准确、完善提供设计工作所需基础数据和资料;配合设计单位优化设计,确认设计符合有关法规、技术、经济、财务、环境条件要求,满足业主对工程功能和使用要求。监理师质量控制主要工作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论证;提出设计要求文件,确定设计质量标准;利用竞争机制选择并确定优化设计方案;协助业主选择符合目标控制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过程跟踪,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及时与设计单位协调解决;审查阶段性设计成果,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对
4、设计提出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进行比较,在价格合理基础上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做好设计文件验收工作等。 2、施工招标阶段:协助业主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协助业主编制标底做好投标资格预审工作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3、施工阶段:(1)投资控制任务: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来努力实现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计划投资。为完成任务,监理师应做好以下工作制定本阶段资金使用计划,严格付款控制,做到不多付、不少付、不重复付;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力求减少变更费用;研究确定预防费用索赔措施,以避免、减少对方索赔数额;及时处理费用索赔,并协助业主进行反索赔;根据有关合同要求,协
5、助做好应由业主方完成的,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各项工作,如按期提交合格施工现场,按质、按量、按期提供材料和设备等工作;做好工程计量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结算书等。(2)进度控制任务。主要任务是通过完善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各项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单位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以求实际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要求。为完成任务,监理师应做好以下工作根据施工招标和施工准备阶段工程信息,进一步完善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并据此进行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确认其可行性并满足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要求;制定业主方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并进行控制,使其满足施工要求;
6、审查施工单位进度控制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进度控制;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掌握施工动态;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措施,做好处理工期索赔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人力、材料、机具、设备等投入控制工作以及转换控制工作、2信息反馈工作、对比和纠正工作,使进度控制定期连续进行;开好进度协调会议,及时协调有关各方关系,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3)质量控制任务: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和安装过程、产出品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及对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机具、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环境实施全面控制,以期按标准达到预定的施工质量目标。为完成任务,监理师应做好以下工作协助业主做好施工现场准
7、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交质量合格施工现场;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确认施工分包单位;做好材料和设备检查工作,确认其质量;检查施工机械和机具,保证施工质量;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并协助搞好各项生产环境、劳动环境、管理环境条件;进行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工作;检查工序质量,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做好各项隐蔽工程检查工作;(11)做好工程变更方案比选,保证工程质量;(12)进行质量监督,行使质量监督权;(13)认真做好质量鉴证工作;(14)行使质量否决权,协助做好付款控制;(15)组织质量协调会;(16) 做好中间质量验收准备工作;(17) 做好竣工验收工作;(18) 审核竣工图等。监理实施程序 : 1、
8、确定项目总监,成立监理机构;2、编制监理规划;3、确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4、规范化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工作规范化体现在:工作时序性;职责分工严密性;工作目标确定性。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7、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实施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2、权责一致;3、总监负责制;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5、综合效益。 监理机构建立步骤 :1、确定监理机构目标;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3、监理机构组织结构设计;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人员职责:总监职责:1、确定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监理机构日
9、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管理人员工作,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10、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
10、工程项目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总监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1、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审核签认竣工结算;3、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4、根据工程项目进展进行监理人员调配,调换不称职人员。 总监代表职责:1、负责总监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授权,行使总监部分职责和权利。 专监师职责 : 1、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人员工作,当人员需调整时,向总监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
11、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提出报告;5、定期向总监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和请示;6、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收集、汇总和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审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监理员职责:1、在专监师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
12、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3设计图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监师汇报;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 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实施旁监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 24 小时,应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安排旁监人员按旁监方案实施旁监。旁监人员主要职责: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
13、、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做好旁监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监原始资料。 监理规划:监理规划编写依据: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三层次: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工程建设各种标准、规范。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3、监理合同;4、其他建设工程合同;5、监理大纲。 监理规划编写要求:1、基本构成内容应力求统一;2、具体内容应具针对性;3、监理规划应
14、遵循建设工程运行规律;4、项目总监是监理规划编写主持人;5、监理规划一般要分阶段编写;6、监理规划表达方式应格式化、标准化;7、监理规划应经过审核。 监理规划内容:1、建设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标;5、监理工作依据;6、监理机构组织形式;7、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8、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监理工作制度;12、监理设施。可顺延工期的条件: 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约定提供开工条件;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
15、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1 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其他条件。 不可抗力合同责任:1、工程本身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承、发包双方人员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现场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工作程序: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时间内,承包
16、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送监理机构;2、总监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监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审核签认;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分包单位资质审核程序和内容:1、总承包单位提交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包括拟分包工程的情况、分包单位基本情况、分包协议草案;2、监理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3、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目的是核实总承包单位申报的分包单位情况是否属实。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内容:1、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
17、内承包工程许可证;2、分包单位业绩;3、拟分包工程内容和范围;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控制的重点: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者、管理者的资格与质量管理水平,特殊专业工种和关键施工工艺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方面操作者的素质和能力。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4位提出变更,应提交总监,由总监组织专监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2、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资料。3、总监根据实际情况
18、、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施工合同有关款项,在指定专监师完成一些具体工作后(具体工作: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确定工程变更项目工程量;确定工程变更单价或总价) ,对变更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4、总监就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5、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6、监理机构根据项目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依据。该工
19、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在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监理机构不予计量。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 ,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验收。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
20、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验收。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师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4、监理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原因。5、在原因分析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处理过程描述;调查与核查情况,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
21、资料;原因分析结果;处理依据;审核认可的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处理中的有关原始数据,验收记录、资料;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结论;质量问题处理结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主管部门上报,并于 24h 内写出书面报告。2、监理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3、当监理
22、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6、签发工程复工令 ,恢复正常施工。 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批,应重
23、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或协商文件予以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程序: 1、工程具备隐蔽5条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前 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
24、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监理师限定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2、监理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 48 小时。监理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师应承认验收记录。3、经监理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 24 小时后,监理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与组织。检验批由专监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专监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填好
25、“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 ,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与组织。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由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因此规定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程序与组织: 1、竣工初验收程序。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
26、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应组织各专监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2、正式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见证取样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
27、开始前,监理机构要督促承包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室。对于承包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承包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经国家或地方计量、试验主管部门认证,试验项目满足工程需要,试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果。2、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到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将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3、承包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师,在该监理师现场监督下,承包单位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4、完成取样后,承包单位将送检
28、样品装入木箱,由监理师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如钢筋样品,钢筋接头,则贴上专用加封标志,然后送往试验室。 竣工结算程序: 1、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2、专监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3、总监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1、总监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2、总监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3、专监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4、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监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
29、施并监督实施。 竣工验收程序: 1、承包人申请验收;2、发包人组织验收组;3、验收步骤。参建各方向验收组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查阅资料查验工程实体质量总体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意见;4、验收后的管理。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28 天不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后 14 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6索赔程序: 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期限内(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 28 天内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对此事件提出索赔)向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2、总监指定
30、专监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3、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期限内(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 28 天内或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向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4、总监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责任发生的;承包单位已按施工合同规定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5、总监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6、总监应在施工合同规定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
31、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上述第 4、5、6 款的程序进行。工程师索赔管理原则: 1、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2、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索赔;3、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4、诚实信用。 工程师对索赔审查:1、审查索赔证据。承包人提供的证据包括: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合同履行过程中来往函件;施工现场记录;施工会议记录;工程照片;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检查和试验记录;汇率变化表;各类财务凭证;其他有关资料。2、审查工期顺延要求。对索赔报告中要求顺延的工期,在审核中应注意:划清施工进度拖延责任;被延误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
32、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无权要求承包人缩短合同工期。工期索赔计算: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原合同总价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3、审查费用索赔要求。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 ;审核索赔收费合理性;审核索赔计算正确性。 工程师对索赔反驳:可对承包人索赔提出质疑的情况有:1、索赔事项不属发包人或工程师责任,而是与承包人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责任;2、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负有责任,承包人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3、事实依据不足;4、合同依据不足;5
33、、承包人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6、承包人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7、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8、承包人必须提供进一步证据;9、损失计算夸大等等。 工程师对索赔的预防和减少:1、正确理解合同;2、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承包人保持协调;3、尽量为承包人提供力所能及帮助;4、建立和维护工程师处理合同事务的威信。 现场监督和检查: 1、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开工前检查准备工作质量;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检查与控制;对于重要的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和工程部位,还应在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督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和工艺过程质量。2、现场监督检查方式:旁站和巡视;平行检验。一般
34、而言,混凝土灌注、预应力张拉过程及压浆、基础过程中的软基处理、复合地基施工、路面工程的沥青拌和料摊铺、沉井过程、桩基的打桩过程、防水施工、隧道衬砌施工中超挖部分的回填、边坡喷锚打锚杆等要实施旁站。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 1、质量事故实况资料:施工单位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单位调查研究所获得第一手资料。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3、有关技术文件和档案。4、相关建设法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事故情况、调查情况、原因分析;2、质量事故处理依据;3、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4、实施技术处理施工中有关问题和资料;5、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6、质量事故处理结论。 竣工验收满足
35、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3、对于委托7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和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有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
36、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索赔费用组成: 1、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商的索赔费,应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以内。3、工地管理费。4、利息 5、总部管理费 6、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列入。承包商采取的质量控制对策: 1、以人的工作质量确保工程质量;2、严格控制投人品的质量;3、全面控制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4、严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关;5、贯彻“预防为主 ”的方针; 5、严防系统性因素的质量变异。 承包商现场质量检查内容 :1、开工前检查
37、;2、工序交接检查;3、隐蔽工程检查;4、停工后复工前检查;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6、成品保护检查。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与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工程师同意的、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变更,会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并可能造成承包人的损失,这些均应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地顺延工期。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与处理的步骤在设计变更后,首先由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定后的 14 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确定方法是: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
38、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则可由承包人提出一个适当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手段: 1、现场质量监督和检查;2、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3、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4、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5、利用支付手段。 监理师工程计量主要环节 :监理师接到承包方报告 3 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并在计量 24 小时前通知承包方。如果承包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由监理师自行进行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监理师收到报告后 3 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 4天起,承包方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
39、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监理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承包方必须为监理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 对符合参与投标承包企业的考核: 1、查对营业执照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考核承包企业近期表现,查对年检情况,资质升降级情况,了解其有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问题,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质量是否是上升趋势。3、查对近期承建工程,实地参观考核工程质量情况及现场管理水平。对中标进场从事项目施工承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 1、了解企业的质量意识,质量管理情况,重点了解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工程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2、贯彻ISO9
40、000 标准、体系建立和通过认证情况。3、企业领导班子质量意识及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权限实施情况等。4)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 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采购订货的质量控制: 1、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有些材料则要求供货单位提交理化试验单(如预应力钢筋的硫、磷含量等),经监理师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2、对于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采购订货,质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交货期应满足施工及安装进度安排需要。3、供货厂家是制造材料、半成品
41、、构配件主体,所以通过考查优选合格的供货厂家,是保证采购、订货质量的前提。为此,大宗的器材或材料的采购应当实行招标采购方式。4、对于半成品和构配件的采购、8订货,监理师应提出明确质量要求,质量检测项目及标准;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质量文件的要求,以及是否需要权威性质量认证等。5、某些材料,诸如瓷砖等装饰材料,订货时最好一次订齐和备足货源,以免由于分批而出现色泽不一的质量问题。6、供货厂方应向需方(订货方 )提供质量文件,用以表明其提供的货物能够完全达到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 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质量控制: 1、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
42、件设备报审表 ,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如果监理师认为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师可以在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2、进口材料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3、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的控制。4、对于某些当地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一般要求承包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准施工。 见证点监理实施程
43、序: 1、承包单位应在某见证点施工之前一定时间,例如 24 小时前,书面通知监理师,说明该见证点准备施工的日期与时间,请监理人员届时到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2、监理师收到通知后,应注明收到该通知的日期并签字。3、监理师应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见证。4、如果监理人员在规定时间不能到场见证,承包单位可以认为已获监理师默认。可有权进行该项施工。5、如果在此之前监理人员已到过现场检查,并将有关意见写在“施工记录”上,则承包单位应在该意见旁写明他根据该意见已采取的改进措施,或者写明他的某些具体意见。 处理工程延误: 如果由于承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而承包单位又未按照监理师指令改变延期状态时,通常可以采用下
44、列手段进行处理:1、拒绝签署付款凭证;2、误期损失赔偿;3、取消承包资格。 如何减少或避免工程延期事件发生: 1、选择合适时机下达工程开工令;2、提醒业主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所规定职责;3、妥善处理工程延期事件。 施工阶段协调工作主要内容: 1、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2、进度问题的协调。3、质量问题的协调。4、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5、合同争议的协调。6、对分包单位的管理。7、处理好人际关系。 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核内容: 开工前,总监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其应审核以下内容:
45、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 专监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审核以下内容),由总监签发,并报建设单位: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批准;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 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46、、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的授权;3、建设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建设单位和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总监介绍监理规划主要内容;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工地例会主要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
47、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检查9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他有关事宜。 对承包单位试验室考核: 专监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试验室进行考核:1、试验室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试验室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5、本工程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工程暂停令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
48、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计量工作质量监控: 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计量仪器,检测设备、称重衡器的质量控制。2、从事计量作业人员技术水平资质的审核:尤其是现场从事施工测量的测量工,从事试验、检验的试验工。3、现场计量操作的质量控制。作业者的实际作业质量直接影响到作业效果,计量作业现场的质量控制主要是检查其操作方法是否得当。 分部 (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 :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
49、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非正常情况可按下述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 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 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在萌芽状态,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