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 1条 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编号:_施工许可证号:_营业执照号:_1.4 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基础及主体工程劳务施工及部分材料 、机具 1.5 分包工程期限地基验槽合格开始计算工期,50 天内-1 层结构封顶、四层以下每层工期 6 天、五层以上每层工期 5 天,从地基验槽合格之日起 170 天内确保主体结构封顶;2011 年 1 月 20 日二次
2、结构全部完成。1.6 乙方拟投入工种 自 定 ,人数 自 定 人。第 2条 合同组成2.1 本分包合同书;2.2 施工图纸及变更设计、图纸会审记录、现场签证资料;第 3条 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为从施工准备到完成以下工程项目的全部工序和成品保护、剩余物料退库、现场清理等全过程以及试块、试件制作、取样的配合工作,以及为确保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所需做的各种工作用工,材料的试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3.1 人工配合机械清土、清破碎岩石、垫层、底板及外墙及车库屋顶防水保护层;3.2 工程所用钢筋的调直成型绑扎、对焊、搭接焊、电渣压力焊及钢筋直螺纹套丝的加工;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内外脚手架搭拆;砌体及墙体拉结筋、过
3、梁、构造柱;采光井的施工;后浇带施工;塔吊、施工电梯在车库顶板上预留洞口的施工;3.3 承包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到场后的人工配合装卸车(不另计零工);3.4 基坑周边防护,车库顶沿边防护,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防护(按相应规定防护,使用红白相间钢管防护);3.5 安全标志及甲方各种条幅的悬挂;3.6 安全通道的施工;3.7 施工用电甲方负责至二级配电箱,从二级配电箱至各自用设备、施工照明由乙方负责;3.8 甲方总配电箱、二级配电箱的防护;3.9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测量放线工作;3.10 现场所需临设(包括但不仅限于临时道路、临时围墙、临时房屋等)的土建人工、机械、工器具;3.11 乙方
4、生活区的临时用电费用;3.12 车库坡道的结构工程;3.13 砖模的施工;3.14 直径 14mm 及以上的钢筋全部使用直螺纹连接。第 4条 工程结算4.1 按山东省 03 消耗量定额规定计算所施工部分的建筑面积,均按 275 元/m 2建筑面积结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GBT 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底板不计算建筑面积,不另行计取费用; 4.2 上述费用组成如下:基础及主体钢筋工费 元/ m 2;木工 元/ m 2;混凝土工 元/ m 2;二次结构人工费 元/ m 2;外墙脚手架 元/ m 2;周转材料 元/ m2;小型机具、副材 元/ m 2。以上各单价中均含
5、有为获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所需的各种配合费用。4.3 乙方计取的费用包括乙方对甲方供材料现场卸车、整理、保管、运输费用,施工费用,安全、文明及各种措施费用,工具用具费用,管理费、调遣费、利润和向有关部门交纳的暂住户口费、治安费、生活垃圾清理费、计划生育费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和施工期内市场变化、有关调整与风险等全部费用;4.4 合同价款已包含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以及超高作业、与其他专业配合等费用,结算时乙方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4.5 上述单价中均不含工程营业税,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第 5条 工程签证乙方对甲方的工程签证必须由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项目部的两人以上签证方为有效,签证时间自签证项
6、目完成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证手续。第 6条 工程拨款 6.1 每月底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验工计价,按批准的验工计价值拨付 95%的人工费 、 30 %的周转材料、小型机具、零星材料费用工程款(合计为完成工程量的 7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付至双方结算造价的 95%;余款于工程竣工后两年内分两次付清(每次 2.5%);6.2 每月月底乙方提供当月工人工资表,拨付验工计价款时,由甲方监督乙方发放工人工资,并将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工资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第 7条 工程质量7.1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乙方按照施工图纸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基础及主体验收达到优良。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返
7、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7.2 梁、板、柱、墙混凝土表面达到清水混凝土、免抹灰装修要求;7.3 模板接头使用海绵条、接缝使用宽胶带密封,防止漏浆;7.4 胶合板模板必须使用覆塑竹胶合板(黑板)。第 8条 工程施工管理8.1 本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乙方负责完成本工程的钢筋计算(使用广联达钢筋计算软件);8.2 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施工方案的制定;8.3 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现场道路、围墙、“三宝”“四口”、外脚手架围护、基坑四周防护栏杆及挡水墙、现场材料堆放及标示、各级配电箱及电线电缆布置、厕所卫生
8、间标准、食堂卫生、宿舍管理等必须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8.4 甲方认为乙方无施工能力保证工程的工期或质量时,有权终止合同,自行安排力量施工;8.5 甲方认为乙方的部分班组不能保证工程施工或对班组管理不力影响施工时,有权更换施工班组或对班组直接管理并支付人工费,按本合同第 4.2 条约定的标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回;8.6 如建设单位安排部分工程暂不施工,其工程量相应核减。8.7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作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8.8 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8.9 建设单位及甲方的材料,乙方人员严禁带出工地现场,一经发现,
9、按其价值的50-500 倍罚款;8.10 乙方施工的脚手架工程要充分满足各专业的需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主体及砌体工程完工后,全部外脚手架拆除。8.11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与业主及甲方指定专业分包队伍的配合,乙方应无偿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及施工工序的配合,不再计取配合费(其他专业需单独搭设脚手架或由乙方单独为其他分包队伍提供垂直运输机械时除外)。第 9条 安全生产9.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设施符合相关各种标准,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责任方负
10、责;9.2 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出现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9.3 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自有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的安全职责,并督促执行;9.4 施工前,乙方应对自有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工人熟悉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技术要求;本班组施工生产概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等;个人使用保管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使用方法;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的措施、要求等,并作好教育记录;9.5 乙方应适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冬雨季施工安全教育、节假日加班加点职工的安全教育、突击赶任务情况的安全教育;9.6 乙方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教育,作好上岗记录,并进行上岗检查;9.7 乙方生产班组每
11、天上班前由班组长和安全值班人员组织班前安全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9.8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9.9 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施工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全体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台帐、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9.10 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人员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上正式编号的合格的安全帽;9.11 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工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9.12 乙方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规程出现安全事故,给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13 在施工过程中,
12、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9.14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 10条 职工培训10.1 乙方使用的技术工人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10.2 如乙方使用未有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技术工人,一经查出,必须立即更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 11条 材料供应管理11.1 钢筋、地下室止水螺栓所用钢筋及钢板、直螺纹套筒、水泥、黄砂、碎石、商品混凝土、砌体材料、粘土砖、安全标志牌由甲方供应;11.2 钢筋按甲乙双方共同核实的图纸(含设计变更)用量的 98%由乙方包干使用,在此基础上,结余的钢筋双方对半分成,如钢
13、筋超用,甲方按超用量价值的 200%扣罚乙方;11.3 所有周转材料、除上条外的其余小型材料,由乙方自购,如(包括以下品种但不仅仅是):模板、木材、脚手架钢管、扣件、密目网、安全网、脚手板、竹笆、铁钉、各规格铁丝、钢筋垫块、施工线、海绵条、绝缘手套、雨鞋、雨衣、塑料薄膜、铝合金刮尺、浇水保养的胶皮管、扫帚、胶皮桶、保温保湿用的黑心棉、氧气、乙炔、穿墙螺杆的塑料套管、穿墙螺杆、模板内撑、钢筋塑料保护层、脱模剂、养护液、砂纸、砂轮片、海绵、草帘子、彩布、电焊条、电渣焊剂及其他各种零星材料。乙方自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山东省、日照市有关部门规定。第 12条 施工机具12.1 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
14、输送泵及司机由甲方免费提供;12.2 除上条以外的一切机械设备、机具均由乙方负责,如(包括以下机械但不仅仅是):钢筋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对焊机、电焊机、卷扬机、电渣压力焊机、圆盘锯、平压刨机、砂浆机、混凝土振动棒、平板振动器、蛙式打夯机、三级配电箱、电线电缆、照明工具、双轮手推车、电钻、电锤、铁锨铁锹、镐、钢筋铁丝剪刀、安全帽、安全带。乙方自备设备必须达到相关安全要求。第 13条 现场管理13.1 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13.2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
15、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13.3 分包人员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13.4 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要求乙方清退;13.5 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材料保管等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其他技术工人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犯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13.6 工程完成撤离现场时,不得在当地遗留任何债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从乙方余款中扣抵;13.7
16、 乙方现场代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长住工地(甲方项目部现场考勤不低于 22 天/月),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 1000-2000 元/次的罚款。第 14条 生活管理14.1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生活设施:住房(8 人/间)、生活用房。要求与保护责任为:交验完后由乙方负责管理并保护,如由损坏照价赔偿;14.2 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安排工人住宿,杜绝男女混住;14.3 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当天饭菜应留样 48 小时;防止食物中毒;14.4 乙方使用的床具被褥、手头工具、灶具、生活燃料及生活用电费用由乙方自理。第 15条 工期奖罚15.1 基础工程 50 天内完成,甲方奖励乙方 2 万元;60 天
17、内完不成,甲方对乙方罚款 2 万元;15.2 主体工程每五层核算一次,工期按时完成,每次甲方奖励乙方 20000 元(合计8 万元);拖期超过一天,每次甲方对乙方罚款 20000 元;15.3 乙方在 170 天内确保主体封顶,甲方奖励乙方 10 万元(含以上各项奖金),免除以上乙方节点工期未按时完成的罚款;乙方在 170 至 180 天内主体封顶,不奖不罚;超过 180 天,罚款 10 万元。15.4 乙方在 180 天内主体没有封顶,以上已发各项奖金全部扣回。第 16条 违约责任16.1 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行分包。如出现二次分包现象,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
18、全部工程款,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6.2 乙方施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16.3 乙方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达不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证书为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非乙方原因除外);16.4 乙方基础或主体如达不到优良标准,双方按合同价格的 80%结算;16.5 因非乙方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顺延;16.6 各阶段工程工期每拖延一天,甲方罚乙方结算造价的万分之四;16.7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
19、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16.8 甲方如不按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第 17条 其它17.1 乙方应保护甲方为其提供的生活区设施、保持生活区的卫生环境等,如有破坏、损失将对其进行加倍罚款。17.2 施工现场厕所内卫生每天不低于两次冲刷并保持清洁无蚊蝇,如因此影响文明施工而受到有关单位的罚款,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双倍罚款。17.3 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顶撞业主、监理人员、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如发生一次罚款 500 元并对当事人清退出场。乙方内部施工人员不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发生一次罚款 500 元/人,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上班时间不能喝酒,如发现一次,罚款
20、100 元/人。17.4 甲方对乙方的合理性罚款或扣款,乙方必须签字认可。若乙方拒签,罚款或扣款翻倍,甲方有权拒绝一切形式的工程款支付,拒绝支付理由为甲方的文字记录。第 18条 附 则18.1 本合同应严格保密,严禁外泄,如有发现工人持合同或复印件向甲方、业主、政府部门讨要工资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 2 万元/次。在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后,乙方出现民工群体在甲方、业主、政府部门闹事、聚集、拉条幅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按乙方结算总造价的 3-5%对乙方罚款;18.2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按以下第(2)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济南铁路法院起诉;18.3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 四 份,乙方 二 份;18.4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并结算及付款完毕后失效。总包单位:_法定代表人:_ _年 月 日分包单位:_法定代表人:_ _ 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