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基地产实习生手册(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在校生实习是推行“广基人才梯队建设”工作的基础,也是公司招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范围第二条 本管理手册适用于公司统一招聘,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同时有意向在毕业后留在公司任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第三章 录用程序第三条 实习分两类:1.教学实习 实习生在上课之余,每周固定抽出 2-4 天,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根据实习生的专业侧重和个人爱好,安排对口的部门,并且为同学们提供项目参观、专人指导,推行任务管理和总结报告等方面的工作管理和指导。在教学实习阶段,表现优异的同学,将有
2、机会提前和公司签订就业实习协议或就业协议。2.就业实习 毕业班学生在校课程结束后,通过企业招聘选拔作为公司储备人才进行培养的实习生。就业实习为全日制实习,是参照公司考勤规定和作息要求进行的实习。第四条 申请教学实习的学生须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说明自己实习的目的、实习期限、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并由人- 2 -力资源部征求实习对口部门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实习介绍信办理实习手续,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第五条 就业实习生需通过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办理实习手续。就业实习生根据公司的岗位需求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考核的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再次组
3、织面试,择优录用为公司员工。第六条 实习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 学校开具的介绍信;(3) 1 寸正面标准照片 3 张。第四章 管理规定第七条 公司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低于 80 分,必须重考。所有实习生均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岗位安排。第八条 实习期间,实习生须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照实习部门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必须按照公司流程办理。请假手续签批后,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请假超过一周的需向学校汇报批准后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由人力资源部
4、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实习生考勤扣罚,参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第九条 各实习部门要严肃认真地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 3 -制度培训。实习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各种机器和仪器设备。第十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进入项目现场的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第十一条 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对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实习部门可递交取消其实习资格
5、的报告,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实习生不得带任何其他人员进入公司。第十三条 实习生的安排和调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习具体岗位由实习部门安排。第十四条 公司结合实习生所学专业安排到对口部门进行实习,由对口实习部门对实习生进行岗位规范、工作技能的帮带与指导,人力资源部配合对口实习部门跟踪考察实习生的工作表现。第十五条 实习考核鉴定:实习生见习期为 3-6 个月(包含教学实习和就业实习) ,实习期满,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口部门进行实习考核鉴定,并办理实习生离、留公司手续。第五章 实习补助 第十六条 实习期间,公司为实习生提供实习补助,教学实习补助按照每天 35 元发放,按月结算;就业实习补助,根据具体岗位安排及岗位工作时间确定。- 4 -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起草、修订并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协商,书面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13 年 9 月 25 日起开始执行,于 2014年 12 月 31 日废止。2013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