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环保理念和知识教育二、办理依据环境保护部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环发2012113 号)、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平阴县翠东路 399 号环保局法规宣教育科、 办理条件全县的中小学生、 申请材料由学校、班级或家委会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数、组织者、乘车方式等,人数不少于 10 人。、 基本流程、 申请者提交申请、 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确定活动时间、 开展活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确定活动时间;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 20 个工作日。八、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平阴县翠东路 399 号环保局法规宣教育科(二)电话咨询:0531-8788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