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黔人通200685 号)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中央在黔单位:现将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自发文之日起,原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 (黔人职199513 号)和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破格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 (人职199514 号)停止执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将申报、评审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贵州省人事厅二 OO 六
2、年六月九日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的人员。任职资格名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二、基本条件第一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 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第三条 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
3、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完成规定的本专业继续教育任务。第五条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 ,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三、申报条件第六条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的学历、资历必须符合下
4、列条件之一:1获得理工类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2获得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学位)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4理工类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5理工类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七年以上。第七条 申报高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一)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理工类博士后出站人员。2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担任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3获得理工类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
5、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4获得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学位)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5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6理工类大专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七年以上。(二)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任职资格,必须具有理工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四、评审条件第八条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3了解本专
6、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二)工作能力和业绩,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和经历。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3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4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地(厅)级科技奖 1 项;或获得大型企业科技奖 1 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2)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 1 项或地(厅)级 2 项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3)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参与完成地(厅)级 1 项或县级 3
7、项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4)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1 项,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5)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地(厅)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6)作为参加者,编写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 1 项,并正式公布实施(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三)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一万字以上。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或在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 、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2 篇。3在县以下(含县)工
8、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第一作者在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 、增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4撰写由本人参与的地(厅)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技术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等 3 篇,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5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第九条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3掌握相关专
9、业的基础理论、主要技术知识和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二)工作能力和业绩,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2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3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4任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或地(厅)级科技奖一等奖 1 项;或获得地(厅)级科技奖二等奖 2 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2)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地(厅)级科技奖、二等奖 1 项或三等奖 2 项(以获奖证书
10、为准) 。(3)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承担完成省(部)级重大项目、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 2 项。(4)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承担完成地(厅)级重大项目、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 3 项。(5)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2 项,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税务或财务部门证明材料) 。(6)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实现技术产业化,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7)在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 2 项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引进大型先进设备(部分主要设备
11、) ,在生产实践中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并有创新技术成就,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提供验收证明材料) 。(8)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编写国家标准、规程、规范 1 项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 3 项,并正式公布实施。(9)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三)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2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和在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
12、 、增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3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二万字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 、增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篇。4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十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第十条 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在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水平具有创造性研究和较高的造诣。2引领本专业某一领域最新发展趋势,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有独到见解。3熟悉现代管
13、理科学等知识。(二)工作能力和业绩,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把握、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2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和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3具有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4任高级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 1 项;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 2 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2)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 2 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 1 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和 2 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以上
14、项目须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1 项,或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3 项,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实现技术产业化,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编写国家标准、规程、规范 3 项以上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 6 项,并正式公布实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15、) 。(三)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十五万字以上。2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 篇,其中 1 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5 篇。3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二十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五、破格条件第十一条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科技奖 1 项;或获地(厅)级科技奖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2 项
16、(以获奖证书为准) 。2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 2 项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科研项目。3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2 项,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税务或财务部门证明材料) 。4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编写国家标准、规程、规范 1 项或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 3 项,并正式公布实施。5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 篇。6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五万字以上。7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8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
17、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地(厅)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第十二条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 1 项或三等奖 2 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2、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 1 项;或获地(厅)级科技奖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2 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3、获国家级发明专利 1 项。4、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编写国家标准、规程、规范 3 项或行业(地方)标准、规
18、程、规范 6 项。5、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1 部,本人撰写十五万字以上。6、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7、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8、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 。第十三条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两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国家级科技奖(以获
19、奖证书为准) 。2、获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 1 项或二等奖 2 项(以获奖证书为准) 。3、获国家级发明专利 2 项。4、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2 部,本人撰写三十万字以上。5、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被 EI 或 SCI 收录 1 篇。六、附则第十四条 本条件中“公开出版物”是指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学术期刊,“核心期刊 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刊登的学术期刊。第十五条 本条件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 (黔人职199513 号)和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破格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 (黔人职199514 号)同时废止。发布部门: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6 年 06 月 09 日 实施日期:2006 年 06 月 09日 (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