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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一).doc

上传人:拉拉链 文档编号:15445028 上传时间:2023-01-07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3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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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申请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其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原件1份)。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投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如已经审

2、批机关审批、备案的,提交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应当与审批机关批准、备案的一致,同时提交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人民政府的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各1份)。 4、如已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5、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7、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

3、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申请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

4、记申请表(原件1份)。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其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原件1份)。 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协议(复印件1份)或无偿使用证明(原件1份)以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其中所租赁(借用)的房屋为宾馆、旅店营业场所的,可提交宾馆、旅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所租赁(借用)房屋为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1

5、份),免于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1份);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租赁(借用)房屋为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指定的集中办公区域的,提交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并提交标明具体位置的平面图(复印件1份)。 住所(经营场所)请按照房屋产权证明上标明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具体到行政区、街道(路)名、门牌号、房号。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投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6、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如已经审批机关审批、备案的,提交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应当与审批机关批准、备案的一致,同时提交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人民政府的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各1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6、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7、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

7、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申请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8、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外商投资属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内的领域,须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复和人民政府的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各1份),其中属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的只需提交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他属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的企业按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复印件1份)。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其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外商独资企

9、业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原件1份)。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投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属于国务院决定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公司章程应当记载股东出资额的实缴情况。 5、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同时提交验资证明。 6、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报纸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

10、相关批准文件。 8、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9、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

11、、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各1份)。 任免职文件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或投资者委派决定(投资者签署)。

12、任职文件中应包含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投资者等对其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无需提交决议、决定或任免文件。其中属于中国公民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及新的身份证明;属于外国(地区)或台港澳自然人的,提交含有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变更后的护照或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原件1份),其中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可以提交该国国防委员会人民保安部出具的含有姓名变更内容的身份确认书、外务省领事局和我国驻该国大使馆的认证书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 3、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属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的需提交监管部门的资格审查意见(复

13、印件1份),其他属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的企业按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5、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

14、;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申请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外商投资属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内的领域,须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复和人民政府的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各1份),其中属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的只需提交监

15、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他属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的企业按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3、变更股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提交符合该规定的相关材料;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提交材料: (1)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原件1份);(2)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原件)。 (3)境内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而导致股东变更的,提交自然人股东死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及股权合法继承文件(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或者经公证的遗嘱等,原件1份);境外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而导致股东变更的,提交经公证认证的

16、自然人股东死亡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及经公证认证的股权合法继承文件(原件1份)。 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的申请材料需要签名的,由经公证的监护人代为签名并提交监护人的公证文书(原件1份)。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原件1份)。 (5)经人民法院裁判或仲裁机构仲裁股权划转导致股东变更的,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原件1份),初审裁判书还需提交生效证明书(原件1份)。 根据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变更股东的,还须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1份)。 4、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其中中外合

17、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股东签署)。 5、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投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提交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与审批机关批准的应当一致。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1)中方投资者应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外国(地区)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应提交商业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并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原件1份),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

18、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外国(地区)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且该护照应按上款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原件1份),但已由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并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只需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可以提交该国国防委员会人民保安部出具的身份确认书、外务省领事局和我国驻该国大使馆的认证书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 属于某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

19、1份)。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原件1份),其中香港、澳门居民,可提交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有效入境证明的复印件,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台湾居民可提交其所在地的身份证明,以及有效入境证明复印件,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7、新增外方股东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8、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9、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

20、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

21、只需提交一份。 因公司股东变更导致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按照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办理。 申请公司投资者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横琴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其中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外商独资企业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原件1份)。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投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2、(原件1份)。 如已经审批机关审批、备案的,提交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应当与审批机关批准、备案的一致,同时提交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各1份)。 4、投资者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变更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1)中方投资者: 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及新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属于企业的,提交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属于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

23、(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属于其他类型的,提交法定的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外方投资者: 属于非自然人的,应提交含有相关变更信息的商业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并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原件1份),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属于自然人的,提交含有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变更后护照的公证认证文件(原件1份),其中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可以提交该国国防委员会人民保安部出具的

24、含有姓名变更内容的身份确认书、外务省领事局和我国驻该国大使馆的认证书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 属于某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1份)。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原件1份)。 5、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

25、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备案,按相应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申请变更公司类型提交材料清单及要

26、求 申请外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外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申请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中明确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实收股本的情况。 申请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有限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原件1份)。 3、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4、申请撤销变更登记业务相应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其他相关登记文书(原件)。 5、如涉及外资审批事项的,还应当提交审批机关

27、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第 17 页 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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