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十 一 章 附 则附录一 用词说明及名词解释(一)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a、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b、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用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c、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二)名词解释1、建筑容积率(容积率):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2、建筑密度: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
2、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3、低层建筑:指高度小于或等于 10m 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建筑。4、多层建筑:指高度大于 10m,小于或等于 24m 的建筑,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5、高层建筑:指高度大于 24m 的建筑,中高层住宅为七至九层,高层住宅为十层及十层以上。6、公寓式办公建筑: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每个单元平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150m2,有独立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每个单元平均建筑面积小于 150m2的,按居住建筑处理。7、一般办公建筑:指非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按层设置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8、商业建筑: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
3、服务业的建筑。9、商住综合楼:指商业和居住混合的建筑。10、商办综合楼:指商业和办公混合的建筑。11、裙房: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最大高度不超过 24m 的多、低层建筑。超过 24m 的,按高层建筑处理。12、夹层:指层高未超过 2.2m 的建筑空间。13、日照有效时间(见下表)建筑物朝向 日照有效时间 建筑物朝向 日照有效时间正南向 9:00-15:00南偏东1-15 9:00-15:00南偏西1-15 9:00-15:00南偏东16-30 9:00-14:30南偏西16-30 9:30-15:00南偏东31-45 9:00-13:30南偏西31-45 10:30-15:00南
4、偏东46-60 9:00-12:30南偏西46-60 11:30-15:00南偏东61-75 9:00-11:30南偏西61-75 12:30-15:00南偏东76-90 9:00-10:30南偏西76-90 13:30-15:00附录二 计算规则1、建筑面积计算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进行计算。2、建筑容积率计算(1)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屋顶层设楼梯间、电梯机房、消防水池的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的 1/4 且最大不超过 200m2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2)人工堆土形成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堆土坡度应小于或等于 35。不符合此规定的部分
5、按局部外露的半地下室计算容积率。(3)局外露的半地下室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核算:按半地下室各个面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的算术平均值与高度的比值为计算计容面积,如下式:H=(h1+h2+h3+h4)/n(m)其中:H-计算基准面高度(地下室顶部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 ,即从计算基准面至地下室顶板结构面的距离。h1、h2。半地下室每个面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n半地下室折转边数。计算基准面高度不大于 1.2m 的投影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基准面高度大于 1.2m 小于或等于 2.0m 的投影面积按 50%计入容积率;计算基准面高度大于 2.0m的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4)首层架空部分用作公众开放空间的(见本
6、附录第 5 条) ,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系。(5)商办综合楼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其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可按商业建筑的指标执行。(6)商住综合楼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其建筑密度控制按表 4.1、表 4.2、表 4.3 的规定执行(参考附录三案例计算);高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至少占总面积的 10%,不足 10%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按高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多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应至少占两层以上(含两层) ;仅设底层商店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多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3、建筑基地面积计算建筑基地的面积以城市规
7、划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划定的面积为准;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河道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不得计入。4、局部外露的半地下室建筑密度计算局部外露的半地下室建筑密度核算:按半地下室各个面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的算术平均值为计算基准面,如下式:H=(h1+h2+h3+h4)/n(m)其中:H计算基准面高度(地下室顶部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 ,即从计算基准面至地下室顶板结构面的距离。h1、h2。半地下室每个面露出地坪的平均高度n半地下室折转边数。计算基准面高度不大于 1.2m 的投影面积不计入建筑密度;计算基准面高度大于 1.2m 小于或等于 2.0m 的投影面积按 50%计入建筑密度;计算基准面高度大于2.0m 的
8、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建筑密度。5、公众开放空间的条件本规定所指的公众开放空间特指沿道路设置的建筑首层架空部分,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架空层高度不小于 2.5m;(2)架空层面积不小于 200m2;(3)架空层标高与基地地坪或道路的高差在0.9m 以内(含 0.9m) ;(4)架空层除柱、剪力墙等必要的结构构件外,不设围合、视线通透;(5)架空层功能只用作公共休闲、交通(不含停车场) 、绿化;(6)峻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交有关部门管理或经批准后由建设单位代行管理;(7)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6、建筑间距计算、(1)除消防规范规定的外,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筑的外墙面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
9、(2)坡度大于 45的坡层面建筑,其建筑间距是指自屋脊线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线至被遮挡建筑的外墙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7、交叉口视距限界在保证两条相交道路上直行车辆都有安全的停车视距的情况下,还必须保证驾驶人员的视线不受遮挡,由两车的停车视距和视线组成了交叉口视距空间和限界,又称视距三角形(图一) ,常以此作为确定交叉口红线位置的条件之一。并要求视距三角形限界范围内清除高于 1.0m 的障碍物。按最不利的情况,最靠右的一条直行车道与相交道路最靠中间的直行车道的组合确定视距三角形的位置。图中:V道路规定的行车速度ST停车视距,即驾驶员反应时间内车辆行驶的距离、车辆制动距离和在障碍物前面停止的安全距离
10、组成。 (见下表)行车速度 120 100 80 70 60 50 40 30 20停车视距 210 160 115 95 75 60 45 30 20(图一)8、建筑高度的计算在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1)平屋面建筑:挑檐层面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见图二) ;有女儿墙的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女儿墙顶(见图三) 。(2)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小于 45(含 45)的,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见图四);坡度大于 45,自室外地面算至屋脊顶(见图五)(3)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 6m 以内,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
11、筑面积 1/4 的,不计入建筑高度。建筑高度计算附图挑檐屋面 女儿墙屋面HcB(图二)Hc:室外地面至檐口顶B:檐口挑出宽度H(图三)平屋面H=Hc+B H:自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坡屋面屋面坡度小于 45(含 45) 屋面坡度大于 45HcB 45(图四)Hc:室外地面至檐口顶B:檐口挑出宽度 45H(图五)H=Hc+B H:自室外地面算至屋脊 顶9、 文 物 保 护 建 筑 周 围 的 建 筑 高 度 控 制 视 线 分 析 方 法根据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环境,选择适当的视点确定视线走廊,进行视线分析。视点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 3H。因现状条件限制难以按 3H 视点距离控制高度的,视点距离可适
12、当缩小,但不得小于 2H(见图六) 。H1.6M 3H建 筑 物 文 物 保 护 单 位主 要 保 护 立 面 拟 建 建 筑 物高 度 控 制 线(图六)10、沿城市主干道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Stg a a75式中:a仰角S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H建筑高度。见图七(图七)11、沿城市次干道以下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1)沿路一般建筑高度的控制H1.5(W+S) 见图八式中: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S建筑后退距离H建筑总高.51(+)63(图八)(2)沿路高屋组合建筑高度的控制a:AL(W+S)见图九(轴测图)图中斜线部分 A为 1:1.5(即 56.3)高度角的投影面积。L
13、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S建筑后退距离H1、H2、H3为组合建筑高度。 H21H3WSL56.3A(图九)b:在实际应用中,为了简化作图和计算方法,也可采用下列演化而来和图七的作图方法控制建筑高度。A1.5L(W+S)式中:A为沿路建筑以 1:1(即 45)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面积。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 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S建筑后退距离 见图七(平面图) 。图中斜线部分 A为沿路建筑以 1:1(即 45)高度角的投影面积;H1、H2、H3 为组合建筑各部分实际高度。 AWH3LH21(图十)12、绿地面积计算规则 1.5M组 团 绿 地 支 路入 户 道(图
14、十一)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示意图 小区道路人 行 道宅 旁 绿 地 1.5M1.5M(图十二)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示意图 小区道路 组 团 绿 地10M(图十三)开敞型院落式组团绿地意图附录三 计算案例案例一 不同类型混合的建筑基地建筑容量的核定。建设条件A 基地位于市区的一般地段,基地总面积为26050m2,基地所在地区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南面部分作为高层商办楼基地,面积为 7650 m2;北面部分作为高层商住楼综合楼基地,面积为 18400 m2(见图十四)。建筑容量的核定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不同类型混合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基地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进行
15、核算,现分别计算如下:(一)高层商办综合楼基地基地面积为 7650 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 40%,公寓式办公建筑面积占 60%。由表 4.2 查得高层商业建筑容积率的控制指标为4.5,高层公寓式办公建筑容积率的控制指标为 3.2。综合容积率控制指标为:(4.50.4)+(3.20.6)=3.72。核定容积率为:3.72核定建筑面积为:76503.72=28458(m 2) 。(二)高层商住楼综合基地基地面积为 18400 m2,扣除幼托建筑基地面积2080 m2,高层商住建筑基地面积为 16320 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 10%,居住建筑面积占 90%。由表。表 4.1、表 4.2 查得
16、高层商业建筑容积率的控制指标为 4.5,二类高层居住建筑容积率的控制指标为2.0综合容积率的控制指标为:(4.50.1)+(2.00.9)=2.25核定建筑面积为:163202.25=36720(m 2)幼托建筑的容积率按有关专业规定另行核定。注:建筑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取整数,余数四舍五入;建筑容积率取小数点后一位,余数四舍五入。案例二 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建筑基地建筑容量的核定。建设条件某高层商业金融办公综合楼位于旧城区内的中心地段,建筑基地面积为 4500m2平方米,基地所在地区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该建筑的底层架空作公众开放空间,面积为 1190 m2(其中停车 12 个) ,另有室
17、外社会停车开放空间。 (见图十五) 。建筑容量的核定据第十四条表 4.2 查得高层商业、金融办公建筑容积率的控制指标为 4.5核定建筑面积为:45004.5=20250(m 2)按照第二十一条表 4.4 规定,提供公众开放空间可增加建筑面积,且每提供 1 平方米公众开放空间,允许增加的建筑面积为 1.6 m2。公众开放空间面积为:1190-(1235)=770(m 2)(其中每个停车位按 35 m2计算)可增加的建筑面积为:7701.6=1232(m 2)核定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为:2025020%=4050(m 2) 。因为 1232m2小于 4050 m2,符合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所以总建筑
18、面积可为:20250+1232=21482(m 2) 。调 压 配 电幼 托P用 地 分 界 线(图十四)底 层 架 空 开 放 空 间 ( 停 车 ) 室 外 社 会 停 车 开 放 空 间(图十五)附录四 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1、建筑间距图示条、款、项 示意图 建筑间距 备注第二十四条(一)1(居信建筑南北向平行布置)Lx1.0Hs旧区改建 Lx 不小于 0.8H,点式住宅与条式住宅同样要求第二十四条(一)2(居住建筑东西平行布置)Lx0.7H旧区改建 Lx 不小于 0.6H,点式住宅与条式住宅同样要求Lx0.7HsB14M旧区改建 Lx 不小于 0.6H第二十四条(二) (居住建筑垂直
19、布置)Lx0.6HsB14M旧区改建 Lx 不小于 0.5HLx 按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建筑计算第二十四条(三)1(居住建筑既非垂直也非平行)Ly 按东西向平行布置的建筑计算Lx、Ly 必须为最窄处的间距条、款、项 示意图 建筑间距 备注第二十四条(三)2(居住建筑既非垂直也非平行)Lx、 (Ly)0.7HLx、 (Ly)必须为最窄处的间距第二十四条(三)3(居住建筑既非垂直也非平行)Lx、 (Ly)按垂直布置的建筑计算Lx、 (Ly)必须为最窄处的间距同时符合1.有厅房开窗时Lz0.4-0.5H2.Lz 满足消防或通道的要求第二十五条(居住建筑山墙间距) 同时符合1.Lz4m2.Lz 满足消防或
20、通道的要求旧区改建 Lz不小于 0.4H点式居住建筑有厅房开窗的山墙间距按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低层独立式住宅)Lx1.4Hs 仅适用于第一类居住用地第二十八条(一)1(高层居住建筑南北向平行布置)同时符合1.Lx 满足被遮挡住宅首层居室大寒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三小时2.当 建 筑 长 度 小于 50m 时Lx 26+0.35( Hs-30) m当建筑长度大小50m 时。Lx30+0.35(H旧区改建同在1.2.当建筑长度小于 50m 时Lx21+0.35(Hs-30)m当建筑长度大小 50m 时Lx24+0.35(Hs-30)ms-30)m条、款、项 示意图 建筑间距 备注第二十
21、八条(一)2(高层居住建筑东西向平行布置)同时符合 1。Ly 满足被遮挡住宅首层居室大寒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三小时。2.Ly18+0.35(H-30)m旧区改建同1、2.Ly15+0.35(H-30)m第二十八条(二)1(受遮挡的多、低层居住建筑朝向为南北向的)同时符合1.Lx 满足被遮挡住宅首层居室大寒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三小时;被遮挡的独立别墅居室科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两小时2.当建薇长度小于50m 时Lx26+0.35(Hs-30)m当建筑长度大小 50m时 Lx30+0.35(Hs-30)m旧区改建同在1、2.当建筑长度小于 50m 时Ly21+0.35(H-30)m 当
22、建筑长度大小 50m时Ly24+0.35(H-30)m第二十八条(二)1(受遮挡的多、低层居住建筑朝向为东西向的)同时符合1.Ly 满足相邻住宅首层居室科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2.Ly18+0.35(Hs-30)m旧区改建同1、2.Ly15+0.35(H-30)m第二十八条(三) (垂直布置的高层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同时符合1.Lz 满足被遮挡住宅首层居室大寒日满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三小时。2.Lz15m建筑山墙宽B14m第二十八条(四) (高层居住建筑山墙与居住建筑山墙)1.按消防间距执行2.山墙有居室窗户的满足 Lz13m条、款、项 示意图 建筑间距 备注市区同时符合1、Lx1
23、.0Hs2、Lx9m同时符合1、Lx1.0Hs2、Lx9m第二十九条(低、多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居住建筑的最小间距)同时符合1、Lx1.0Hs2、Lx13m第三十二条(一)非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高层与高层)南北向平行布置同时符合同时符合1、Lx0.4H2、Lx18m第三十二条(一)非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多层与高层)东西向平行布置同时符合同时符合1、Ly0.4H2、Ly18m第三十二条(二)非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多层与高层)南北向平行布置Lx13m东西向间距按消防间距控制条、款、项 示意图 建筑间距 备注第三十二条(三)非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多层与高层)南北向平行布置Lx9m东西向间距按消
24、防间距控制第三十二条(四)非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低层与高层、低层与多层、低层与低层)南北向平行布置同时符合1.Lx 按消防间距控制2.最小 Lx9m东西向间距按消防间距控制第三十二条(五)高层非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垂直布置同时符合1. 最小 Lx9m 2. Lz 按消防间距控制建筑山墙宽B14m第三十二条(六)非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山墙间距按消防间距控制图例高层建筑 Lx:南北向建筑间距多层建筑 Ly:东西向建筑间距低层建筑 Lz:建筑山墙间距低层独立式住宅 Hs:南侧建筑高度低层或多层建筑 H:相邻建筑中较高建筑高度低层或多层或高层建筑 B:建筑山墙宽度2、距建筑边界线距离示意点
25、式建筑 条式建筑南北向布置 条式建筑东西向布置主、次采光面 主、次采光面 主、次采光面附录五全市 38 条主要道路两旁建筑退缩控制一览表序号 名称 道路类别 控制宽度 起点 终点1 广深珠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140 麻涌 长安2 莞深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140 石碣 塘厦3 沿海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140 麻涌 长安4 博深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140 桥头 凤岗5 常虎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140 虎门 谢岗6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140 凤岗 凤岗7 龙林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140 塘厦 塘厦8 环城路 城市快速路 1209 东部快速路 城市快速路 120 寮步 企石10 港口大道 城
26、市快速路 120 南城 沙田11 松山湖大道 城市快速路 120 东城 寮步12 广园快速路延长线 城市快速路 120 中堂 高埗13 莞樟快速路 城市快速路 100 寮步 樟木头14 企岭快速路 城市快速路 100 大岭山 企石15 莞排快速路 城市快速路 120 东城 石排西部干线二期 城市快速路 120 麻涌 望牛墩16 西部干线一期 市道 80 望牛墩 道滘17 长厚快速路 城市快速路 120 长安 厚街18 疏港快速路 城市快速路 100 虎门 沙田19 京深公路 G107 国道 100 中堂 长安20 广下公路 S120 省道 80 麻涌 桥头21 东深(龙深)公路 S255 省道 80 桥头 凤岗序号 名称 道路类别 控制宽度 起点 终点22 从虎公路 S256 省道 80 石碣 虎门23 莞惠(平东)公路 S357 省道 80 樟木头 惠州24 莞庙(惠庙)公路 S358 省道 80 清溪 沙田25 龙平(西宝)公路 S359 省道 80 凤岗 凤岗26 东江滨江南路 厚道 100 东城 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