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申报作业指导书1、目的规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对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申报行政行为的全过程控制,使此项审批业务工作达到优质、高效管理。2、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滨州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对本行政辖区内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申报许可的审批。3、职责3.1 窗口职责负责本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将审查合格的相关的材料报市局审核;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负责将批准的许可文书在窗口发放;做好资料归档工作。3.2 耕地保护科职责需要建设用地作为单独选址项目申报的,由窗口传递到耕地保护科,由耕地保护科负责督促相关科室对材料进一步完善,材料合格后代政府拟请示文,经市政府批准后报省政府审批。4、
2、许可条件4.1 符合有批准权的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4.2 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必须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实行先补后占。4.3 单独选址项目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须按占用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面积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5、申报材料5.1 市政府请示文 ;5.2 审查意见及实施方案;5.3 建设用地申请表;5.4 一书四方案;5.5 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5.6 土地分类面积明细表;5.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材料;5.8 补充耕地材料(补充耕地验收文件、验收人员名单、验收表、指标使用情况);5.9 项目预审及立项文件;5.10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附图)
3、;5.11 机 构 代 码 证 、营 业 执 照 、法 人 代 表 资 格 证 书 、身 份 证 复 印件 ;5.12 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坐标成果表);5.13 平面布局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5.1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5.15 补充耕地位置图;5.16 土地利用现状图;5.17 需提交的其他材料。6、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图两区汇总报批不合格 窗口受理、审查(1 工作日)市局组织规划站、地籍、估价、耕保完善手续审核(2 工作日) 不合格 说明原因市政府批准报省厅审批窗口登记并上网处理(0.5 工作日)记录存档(0.5 工作日)7.收费标准7.1 管理费:征地总费用的 2.8%;7.2 有偿使用费:17 元/ 平方米;7.3 开垦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8-12 倍。8.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9、政策依据9.1 法律法规199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9.2 国务院令199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9.3 地方性法规1999 年 8 月 22 日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10 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实施办法。10、存档资料工作记录名称 保存期限 保存地点相关资料 长期 局档案室受理申请登记文档长期 中心窗口中心网络文档 永久 中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