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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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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6 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广东财经大学 机构负责人:杨凯 项目负责人:杨凯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政府部门履职效能,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 使用效益,省财政厅根据预算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0 号)、关于做好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 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组成评价工作组,对广东省 2016 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专项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并形成本 绩效评价报。一、基本情况(一)资金背景。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2012 年,省

2、残联、省财政厅联合印 发广东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粤残联2012116 号)和广东省重 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粤残联2012120 号),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建 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护理补贴制度。2014 年 3 月,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 发关于我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439 号),对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以完善。2015 年 9 月,广 东经验在全国推广,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 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的 部署安排,广东省于 2015 年 11

3、 启动了残疾人两项补贴贯彻落实文件的起草工作,并与 2016 年 5 月 4 日正式出台了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66 号),经省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实施,从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完善申领程 序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保障三方面明确贯彻落实的目标和任务。(二)资金概况。根据关于预安排 2016 年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5218 号);关于下达 2016 年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 贴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622 号);关于安排 2016 年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

4、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675 号);关于提前下达省财政 2016 年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6385 号),省残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资金请拨手续,省财政足额将专项资金拨付到相关县市财政部门及省民政厅,相关县市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 将专项资金拨付至用款单位,资金拨付情况见下表 1-1。我省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 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市、区)各级财政从一般预算、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省财政根据各地人均财力水平和补助对象人数,将粤东 西北等欠发达县(市、区)划分为三类补助地区分别按 50、60

5、、70的比例给予补 助,珠三角地区自行解决。省财政补助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1/3,在省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和省福利彩票公益金计提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2/3。包含珠三角地 区在内,2016 年广东省共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195409.2062 万元,其中省 财政累计下达资金 70101.3471 万元,累计补贴 72.75 万残疾人:其中下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23497.2817 万元,补贴生活困难残疾人 31.26 万人;下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6604.0654 万元,补贴度重度残疾人 41.49 万人。2016 年全省财政补助 人数比 2015 年全省财政补助人

6、数递增了 4.8%,其中湛江市递增了 4.9%,其他地市根 据资金额度也做了相应微调。2016 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两项补贴金额分配情况如表1-2 与图 1-1。表 1-1 2016 年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两项补贴)下拨表序号资金文件号 发文时间 金额(元)1 粤财社2015218 号 2015 年 7 月 14 日 93,960,000.002 粤财社2015385 号 2015 年 11 月 11 日 511,707,300.003 粤财社201622 号 2016 年 3 月 1 日 32,169,687.00合计 637,836,987.00表 1-2 2016 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两

7、项补贴金额分配表地市 生活补贴金额(元) 护理补贴金额(元) 两项补贴金额(元)汕头市 14,652,951.00 32,557,152.00 47,210,103.00韶关 13,368,841.00 24,409,487.00 37,778,328.00河源 21,265,613.00 30,252,499.00 51,518,112.00梅州 39,413,838.00 62,592,109.00 102,005,947.00惠州 8,736,597.00 11,131,193.00 19,867,790.00汕尾 13,207,366.00 21,984,408.00 35,191,7

8、74.00江门 7,209,067.00 16,104,498.00 23,313,565.00阳江 11,536,016.00 24,882,370.00 36,418,386.00湛江 30,707,722.00 59,353,679.00 90,061,401.00茂名 18,423,003.00 44,500,767.00 62,983,770.00肇庆 7,931,030.00 17,447,766.00 25,378,796.00清远 15,691,528.00 38,189,866.00 53,881,394.00潮州 9,201,859.00 29,163,894.00 38,

9、365,753.00揭阳 14,249,414.00 35,803,720.00 50,053,134.00云浮 9,377,973.00 17,067,243.00 26,445,216.00省本级 0 540,000.00 540,000.00合计 234,972,818.00 466,040,651.00 701,013,469.00图 1-1 2016 年度广东省两项补贴补助金额分配图(三)项目绩效目标。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2015 年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主要用于改善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提升 重度残疾人护理水平。该战略部署

10、对保障残疾人生存权、发展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具有重要意义。2016 年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明显改善困 难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质量,有效提升重度残疾人的护理水平,努力做到应补尽补,确 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扩大补 贴对象范围。在总体目标的框架内,2016 年两项补贴的具体目标详见表 1-3。表 1-3 2016 年两项补贴的具体目标序号内容 备注1省 财 政 补 助 全 省 14 个 财 政 转 移 支 付 地 区 及 江 门市 台 山 、 开 平 、

11、恩 平 三 县 ( 市 ) 和 广 东 省 民 政 厅 7 所 集 中 托 养 机 构 的 残 疾 人 生 活 补 贴 与 重 度珠 三 角 地 区 由 当 地 财 政 负 责支 付 本 地 区 的 残 疾 人 生 活 补 贴与重度护理补贴;护理补贴资金;省 财 政 投 入 两 项 补 贴 比 例 实 行 差 别 化 管 理 措施 ; 省 财 政 根 据 各 地 人 均 财 力 水 平 和 补 助 对 象 珠 三 角 地 区 在 补 助 标 准 、 补人 数 , 将 粤 东 西 北 等 欠 发 达 县 (市 、 区 )划 分 为 助 范 围 上 基 普 遍 高 于 省 的 标三 类 补 助 地

12、 区 分 别 按 50 、 60 、 70 的 比 例2给予补助;准;3 明显改善 31.26 万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将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家 庭 中 的 残疾人列为生活补贴对象;4 有效提升 72.75 万重度残疾人的护理水平;将 残 疾 等 级 为 一 、 二 级 的 重度 残 疾 人 列 为 护 理 补 贴 对 象;5 2016 年补贴人数比 2015 年递增 4.8%;6 及时准确足额发放;二、绩效分析评价工作组依据既定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1),评定 2016 年两项补 贴资金的整体绩效得分为 85.25 分,绩效等级为“良”。从 8 个二级指标的评价得分 情况来

13、看,两项补贴资金在量化指标、资金管理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而在目标 的设置和专项资金的效果性和公平性则有待进一步加强。(详见图 2-1)图 2-1 2016 年两项补贴资金使用绩效得分图(一)绩效目标。1.目标设置。 该指标主要考察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衡量性。该项指标分满分为 15 分,综合评价得分 12 分,得分率为 80%。(1)完整性。指标分值 5 分,评价得分 5 分,得分率 100%。该指标反映的是总 目标、阶段性目标的设置情况。评价发现两项补贴资金的总目标是改善困难残疾人家 庭生活质量,提升重度残疾人护理水平,每年增加补贴人数,逐步实现应补尽补。两项补

14、贴的阶段目标是改善 31.26 万困难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质量,提升 72.75 万重度残 疾人的护理水平。两项补贴的目标设置考虑到了预期产出的数量、质量和时效,目标 设置完整。(2)科学性。指标分值 5 分,评价得分 2 分,得分率 40%。该指标反映的是所设置的目标是否符合实际,科学合理。从现场评价和自评材料来看,各地残联虽然开展 了前期调查摸底,但工作不够细致深入,存在部分地区两项补贴预算发放人数和实际 发放人数差距过大的情况,如龙川县 2016 年预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0107 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003 人,但实际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6769 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

15、931 人。据此,扣 1 分。此外,评价还发现,阶段性目标中的“及时发 放”也存在问题。根据粤财社2016 22 号文及粤民发201666 号文规定,两项 补贴的发放时间分两种:按月发放或者按季度发放。部分地区既不按月发放,也不按 季度发放,如罗定市 9 月份发了 9 个月补贴,次年三月发了后 3 个月的补贴。据此,扣 1 分。此外,评价还发现,阶段性目标中的“准确发放”也存在问题。抽查发现两项补贴发放对象的信息更新不及时,有补贴对象死亡 2 个月后仍在继续发放补贴.据此,扣 1 分。(3)可衡量性。指标分值 5 分,评价得分 5 分,得分率 100%。该指标反映的是 所设置的目标可测性与可比

16、性情况。评级发现所设置的目标具有明确的可测量行与可 比较性。2.量化指标。 该指标主要考察预期提供的公共服务或产出的公共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情况,以及预计产生的效果。该指标满分 5 分,综合评价得分 5 分,得分率为 100%。(1)预期产出指标。指标分值 3 分,评价得分 3 分,得分率 100%。两项补贴预期改善 31 万困难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质量,预期提升 72 万重度残疾人的护理水 平,并预期及时足额发放补贴。指标设计符合数量、质量和时效要求。(2)预期效果指标。指标分值 2 分,评价得分 2 分,得分率 100%。两项补贴预期有效改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提升重度残疾人护理水平,符

17、合指标设计 要求。(二)绩效监控。1.资金管理。 该指标主要考察两项补贴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到位率以及支付规范性情况。该项指标满分为 18 分,综合评价得分 17.05 分,得分率为 94.72%。(1)资金分配情况。该指标反映了补贴资金分配是否明确、合理,是否能够体 现其用途和业务部门职能。综合评价认为补贴资金的分配基本合理,资金用途明确, 资金流向清晰,业务部门对资金的管理基本到位。(2)资金到位情况。该指标反映了省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16 年 4 月,省财政及时将两项补贴财政资金足额拨付至各相关县市区财政局,为 项目如期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但部分县市的配套资金却存在未足

18、额到位的情况。如 源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本年预计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为 317.29 万元,实际收到 302.76 万 元,其中:14.53 万元市级配套资金未按预算计划安排拨付;龙川县残疾人联合会按 预算计划县市配套资金为 796.05 万元,实际到位的县市配套资金为 563.14 万元,原因在于该县残联在预算编制阶段,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数预估不够准确,预算发 放人数与实际发放人数存在较大差距,县市财政部门按实际发放人数予以配套所致。(3)资金支付情况。2016 年两项补贴共支出 24854.34 万元,其中残疾人生活补贴支出 5242.57 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9611.77 万元。

19、现场评价发现,全省 各地两项补贴发放的途径各不相同。两项补贴资金到达县市一级之后,各县市发放给 残疾人的途径不一,有些是由当地残联负责发放,如英德市,有些是由当地民政部门 负责发放,有些是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发放,如高要市。此外还有些地方是由县市民 政部门发放到镇财政所,然后再由镇财政所拨付到残疾人个人账户,如阳春市。评价 还发现,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也各不相同。两项补贴资金到达县市一级之后,各县市 发放给残疾人的时间不一。有些县市是分批次发放,如英德市;有些县市是一次性发 放,如高要市;有些县市是逐月发放。由此导致部分地区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支付 进度滞后。(4)支出规范性情况。两项补贴资金统一

20、由财政部门进行集中核算,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各款项支付证明材料完备,相关会计凭证齐全,资金支 付符合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大部分县市也都采取了委托银行发放的方式,将两项补贴 发放到个人账户。评价发现,两项补贴支付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支出不规范的现象,如 英德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未能对已发放的补贴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现 场核查发现,该市残联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制表并向市财政支付中心申请支付两项补贴 80400 元,市财政支付中心及时支付给了补助对象,截止现场核查日 2017 年 8月 7 日,市残联会计人员仍未对相关支付情况进行账务处理。评价还发现,个别县市 将补

21、贴资金划拨到下辖各镇,再由各镇财政所下拨到残疾人个人账户的情况,如阳春 市。2.事项管理。 该指标主要考察资金使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管理与监督的情况。该项指标满分为 12 分,综合评价得分 10.2 分,得分率为 85%。 实施程序情况。该指标反映的是两项补贴实施过程中的申报、审批、公式、考核等环节是否合规。评价发现,各地业务主管部门均能按照三公开原则(补贴的申请- 审核-划拨程序公开,补贴的标准公开,补贴的对象公开),发放两项补贴。以肇庆市高要区为例,申请人自行到村委会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在村委会盖章后,申请人将 申请表提交给镇/街民政办、镇/街道残协进行信息核查。经镇街民政办主要领导签

22、字 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由镇/街残协报给区残联,上报过程进行申请人名单公示。区残 联汇总审核后,将汇总表提交给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将名单发回给区 残联,区残联再发回给镇残协,由镇残协进行获批申请人名单公示。公示期满后,由 区残联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表,区财政局呈请区政府审核批准,最后通过第三方 机构(广东农商银行)将资金发放到个人账户,并通知残疾人确认到账情况。在关于“您是怎么知道这个补贴的”问题中,调查结果显示:78.9%的受访者因 为街道/村干部的通知而获悉可申领补贴;10.5%的受访者是通过家人的打听而得知, 6.8%的受访者是通过朋友的告知而得知,3%的人是通过收听广播,观

23、看电视而得知;1.5%的受访者是通过自己主动问询而得知(详见下表 2-1)。上述调查结果表明街道 和村干部工作比较到位。表 2-1 残疾人了解两项补贴政策的途径类别 受访者数量 占比街道/村干部通知的 105 78.9%家人打听的 14 10.5%朋友告诉的 9 6.8%广播/电视里听到的 3 2.3%自己问到的 2 1.5%合计 133 100%在关于“通过审批可以领取补贴的残疾人名单有无公示”问题上,调查结果显 示:62.41%的受访者表示看到了宣传栏上张贴的公告;16.32%的受访者表示自身没有 留意,不清楚是否有公告;1.5%的受访者表示今年才看到公告,但也有 5.26%的补贴 对象表

24、示名单没有公示。统计结果表明,对于审批通过可以领取补贴的残疾人名单透 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村委和专职委员在家访时提醒残疾人群体关注相关名单的 公示情况。(详见图 2-2)图 2-2 补贴发放的公示情况在关于 “是否清楚明白自己领取的补贴发放标准和补贴的类型 ”问题中,调查结 果显示,33.8%的受访者非常清楚补贴的标准和类型;23.3%的受访者比较清楚补贴的 标准和类型;10.5%的受访者大致了解补贴的标准和类型;22.6%的受访者表示不是很 清楚补贴的标准和类型;9.8%的受访者完全不清楚补贴的标准和类型。换言之,超过 1/3 的补贴对象对两项补贴的标准和类型知之甚少,如表 2-2 所示

25、。访谈中受访者对 于自己领取到的补贴数额非常清楚,但对于补贴的标准、补贴的类型,表述不够准 确,表明受访者对于两项补贴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不够全面、具体。表 2-2 补贴标准和补贴类型了解情况表类别 受访者数量 占比非常清楚 45 33.8%比较清楚 31 23.3%大致了解 14 10.5%不是很清楚 30 22.6%完全不清楚 13 9.8%合计 133 100%(2)监督管理情况。该指标反映的是资金使用单位内部管理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现场评价发现,资金使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虽然制定了相关的管 理制度与实施细则,但未见相关部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会议记录、检查报告等文字 记录材料

26、,除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曾选取了几个点进行过巡视之外,各地市业务主管部 门尚未对两项补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绩效结果。1.经济性。 该指标主要考察两项补贴资金在预算执行进度与事项完成进度基本匹配的情况下,项目资金预算的控制情况。该项指标满分为 5 分,综合评价得分 3 分,得分率 为 60%。现场评价发现,部分县市两项补贴的实际发放人数与实际发放金额方面,与最初 的预算人数、预算金额存在较大的差距,个别县市,如罗定,甚至出现实际发放数额 超过预算数额 391.98 万元的情况,预算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详见下表 2-3。表 2-3 2016 年部分县市两项补贴预算金额与实际发放金额差异表生活困难

27、补贴 实际地区预算 支付实际 较预算重度护理补贴 实际 预算 支付实际 较预算博罗 981.32 1004.79 918.15 894.78龙川县 906.88 812.28 1513.70 1608.30高要区 390 346.41 640 548.685罗定 264 747.41 840 1231.98开平 210 102.51 300 329.68(单位:万元) 2.效率性。主要考察两项补贴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完成质量,指标分值 10 分,评价得分 7 分,得分率为 70%。(1)实施进度。各县市的两项补贴由于发放途径不同,导致发放进度各异。现 场评价发现,罗定市 2016 年的两项补贴分

28、2 次发放,2016 年 9 月集中发放了 1-9 月份的残疾人生活补贴 552.92 万元,护理补贴 895.17 万元,2017 年 1 月集中发放了10-12 月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高要区 2016 年的两项补贴分 4 次发放,其中 1-9 月份的补贴在 10 月份一次性发放,10-12 月的补贴按月发放;恩平市 2016 年的两项补贴中的 1-2 月补贴是一次性发放,以后按月发放;开平市 2016 年的两项补贴中的 1-3 月份补贴是一次性发放,以后按月发放。评价小组认为部分县市在项目实施进度方面 存在程度不一的滞后现象,影响了两项补贴总体绩效目标的实现,据此扣 1.5 分。(2)完

29、成质量。绝大多数县市都能足额发放两项补贴,只有个别县市存在不足额发放补贴的问题,如阳春市 2016 年的补贴只发放了 1 次,且只发放了 1-5 月的补贴,既不及时也不足额,据此扣 0.5 分。 进村入户访谈后的问卷调查结果也佐证项目实施进度中存在的问题。在关于“两项补贴的发放频率”问题中,有 42.86%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每年领取一次补贴;33.08% 的受访者表示每个月领取一次补贴;14.29%的受访者表示每三个月领取一次补贴; 7.52%的受访者表示每半年领取一次补贴;还有 2.26%的受访者表示两三年才领取一次 补贴。(详见图 2-3)。补贴的领取频率受两项补贴的发放频率影响。统计结果提

30、 示,广东省各县市两项补贴的发放频率有待统一,发放进度有待加快。图 2-3 发放补贴的频率3.效果性。 该指标主要考察两项补贴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在可持续发展方面产生的影响。该项指标满分为 30 分,综合评价得分 27.1 分,得分率为 90.33%。(1)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改善程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水平改善程度。现场评价 进村入户访谈后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33.83%的受访者表示两项补贴对自己非常有帮 助;39.10%的受访者表示两项补贴对自己有帮助;12.78%的受访者表示两项补贴对自己的帮助一般;9.77%的受访者表示两项补贴对自己没有很大的帮助;只有 4.51%的受 访者表示两项

31、补贴对自己完全没有帮助。统计结果反映出,绝大多数残疾人觉得两项 补贴对自己的生活水平改善和护理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少数残疾 人认为“没有很大帮助”、“完全没帮助”,这主要是因为少数重度残疾人支出的护 理费用较高,补贴对于分担其护理费用犹如杯水车薪,结果如图 2-4。图 2-4 补贴对生活和护理水平的改善(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覆盖率。现场评价发现,针 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 人,两项补贴的覆盖率达到 100%,做到了应补尽补。(3)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增长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提出,国家和社会采取

32、康复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 力。2015 年,全省 67 个市辖区、58 个县(市)、16185 个社区(村)开展了社区康 复工作,配备 19800 名社区康复协调员。2016 年,全省已有 69 个市辖区和 58 个县(市)开展社区康复工作,配备 21843 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为 110506 人次提供社区 康复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都有了明显增长。两项补贴通过有效改善 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水平,明显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水平,大大缓解了残疾人的 心理压力,增强了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信心,为残疾人的心理健康注入了生机与活 力,同时也让更多残疾人可以通

33、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得康复服务。(4)可持续发展。该指标反映后续的资金、人员、措施等因素对残疾人带来的影响。该项指标满分为 5 分,综合评价得分 3.1 分,得分率为 62%。现场评价发现, 部分欠发达地区的县市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后续资金能否跟上都成问题。4.公平性该指标主要是通过满意度调查的结果来反映受援残疾人对两项补贴项目实施效果 的满意程度和拥护程度,该项指标满分为 5 分,综合评价得分 3.9 分,得分率为 78%。现场评价的问卷调查显示,在关于“申请和发放补贴的公平合理性”问题上, 21.05%的受访者认为非常公平合理,46.62%的受访者认为公平合理;24.06%的受访者 认为一般

34、公平合理。统计结果表明,九成以上的受访者认为两项补贴公平合理,只有 不到一成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主要原因在于少数残疾人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误 解和猜忌。调查结果如图 2-5 所示:图 2-5 两项补贴发放的公平性三、评价结论基于现场评价结果,参考自评材料分析情况,广东省 2016 年度两项补贴资金的 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较好,除部分项目因发放途径不一,导致实施进度滞后之外,大部 分项目均能按照预期计划实施完成,并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综合评定广东 省 2016 年度两项补贴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得分为 85.25 分,绩效等级为“良”。(各 指标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1)四、主要绩效广东省两项补贴紧

35、紧围绕残疾人的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不断创新帮扶工作思 路,拓宽帮扶工作广度,细化帮扶工作精度,科学谋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稳定 推进,成效突显。(一)不断强化针对残疾人的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全省各地广泛通过电视、广播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并组织相关媒体记者采访报道 “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补助标准、补助范围和申请程序等事项,引导社会各 界关注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充分保障了残疾人对事关切身 利益政策的知情权。(二)不断提升两项补贴的标准和覆盖面。与 2014 年相比,目前的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了 17 倍,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标准提高了

36、3 倍。2014 年,全省享受生活补贴残疾人约 43.51 万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残疾人约 44.23 万人;而到了 2016 年,全省享受生活补贴的残疾人约 51.2 万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的残疾人约 63.9 万人,分别增长了 17.67%和 44.47%,详见下表 4-1、表 4-2。表 4-1 两项补贴年度补贴标准一览表类别 年份 2014 2015 2016 2017生活补贴标准(单位:年/人)600 元 1200 元 1200 元 1800 元护理补贴标准(单位:年/人)1200 元 1800 元 1800 元 2400 元表 4-2 两项补贴财政投入金额与享受人数一览表类别 年度

37、 2014 2015 2016财政投入的总金额(单位:亿元) 10.85 15.3 19.5省财政投入(单位:亿元) 3.98 6.11 7.01市县两级投入(单位:亿元) 6.87 9.2 12.5享受补贴的总人数(单位:万人) 87.74 94.5 115.1享受生活补贴人数(单位:万人) 43.51 42.1 51.2享受护理补贴人数(单位:万人) 44.23 54.2 63.9(三)绝大多数县市确保了两项补贴的足额发放。全省各级财政、民政和残联等相关部门,建立起了有效的协作机制,共同保障两项补贴的顺利发放。两项补贴有效 改善了困难残疾人家庭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了重度残疾人的护理水平,让

38、广大残疾 人切实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据统 计,2013 年度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72.6%,而在城镇,这一数值仅为 48.9%。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本来就不高,高 昂的医疗护理费用支出更是让残疾人生活雪上加霜。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 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广东省将两项补贴工作 被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进。“两项补贴”补贴原则从颁布之初的“低标准、广 覆盖”到“定期随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动态调整”,保障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为提升残疾人福利待遇奠定了良好基础,展示了省

39、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进入 小康社会的决心和信心。五、存在问题两项补贴资金在取得显著成效,为促进残疾人生活改善和社会稳定方面做出了重 要的贡献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尚待改进。(1 )部分县市未设专账核算。如恩平市、开平市的两项补贴资金未设立专项账户。省财政的专项补贴与地方财政收入打包放在一起,难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 使用效率等情况进行准确把握。两项补贴的特别之处在于,残疾人的数量一直在变化 当中,很多时候年初和年尾的数额都不一样。编制预算时,当年初申报的人数大于年尾实际发放的人数时,地方获得的省财政补贴资金会超过地方实际发放的补贴金额, 从而产生节余。此时,如地方未设立专项账户,则

40、两项补贴的资金节余有可能被地方 财政用于其他支出,从而影响未来两项补贴资金的可持续性投入。(2 )部分县市预算不够精准。如龙川县 2016 年预算安排生活补贴发放人数为10107 人,实际发放人数为 6769 人;预算安排护理补贴发放人数为 8003 人,实际发放人数为 8931 人。又如开平市两项补贴财政预算投入 510 万元,实际投入 432.196万元,低于预算 77.804 万元。其中,生活补贴预算投入 210 万元,实际支付102.5122 万元,低于预算 107.4878 万元:重度护理补贴预算投入 300 万元,实际支付 329.6838 万元,高于预算 29.6838 万元。恩

41、平市财政两项补贴预算投入 389.44 万元,实际支付 336.8665 万元,低于预算 52.5735 万元。其主要原因或由于领取补贴的残疾人人数发生变化或因为领取补贴的进度滞后所致,如下表 5-1 所示。表 5-1 现场评价县市预算人数与实际人数差额一览表补贴 生活补贴 护理补贴类15 年实 16 年实 15 年实 16 年实型际发放16 年预际发放 际发放16 年预际发放市县 人数算人数 人数增长率人数 算人数 人数增长率源城 1547 1621 1675 8.27% 2333 2445 2284 -2.10%开平 2652 2779 2474 -6.71% 4664 4888 4672

42、 0.17%翁源 3167 3319 2541 -19.77% 3793 3975 4080 7.57%恩平 3503 3671 3433 -2.00% 4190 4392 4215 0.60%英德 5654 5926 6206 9.76% 7632 7998 8220 7.70%博罗 5921 6205 6172 4.24% 4777 5007 6715 40.57%罗定 6002 6291 6172 2.83% 5761 6038 6715 16.56%阳春 6078 6370 5897 -2.98% 9228 9671 9139 -0.96%龙川 9644 10107 6769 -29.

43、81% 7637 8003 8931 16.94%(3 )多数县市存在两项补贴发放途径不一,发放频次各异,发放进度滞后的问题。根据 2016 年 5 月 4 日颁发的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66 号)规定,两项补贴工作实行由“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的工作 机制”。现场评价发现,两项补贴资金到达县市一级之后,各县市发放给残疾人的途 径不一,有些是由当地残联负责发放,如英德市;有些是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发放, 如高要市;有些是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如翁源县;还有些地方是由县市民政部门 发放到镇财政所

44、,然后再由镇财政所拨付到残疾人个人账户,如阳春市。此外,对于 补贴发放时限,根据据粤财社201622 号文及粤民发201666 号文通知规定,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社会化 发放,原则上要在每月 10 日前统一发放;特殊情况下,可以按季度发放。评价发 现,除广州、深圳、河源、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顺德等地区按通知规定 实行按月发放之外,其他县市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发放频次各异,发放进度滞后的现 象。如罗定市 2016 年的两项补贴分 2 次发放;高要区 2016 年的两项补贴分 4 次发放,其中 1-9 月份的补贴在 10 月份一次性发放,1

45、0-12 月的补贴按月发放;恩平市2016 年的两项补贴中的 1-2 月补贴是一次性发放,以后按月发放;开平市 2016 年的两项补贴中的 1-3 月份补贴是一次性发放,以后按月发放。(4 )部分县市存在补贴对象信息更新不及时,少数补贴标准超标的问题。如开 平市存在补贴对象 10 月份已死亡,补贴资金却一直发放到 12 月的现象(银行因对方账户已销户,补贴发放不成功,将补贴资金退回给相关部门时,相关部门才开始进行 减员处理)。又如恩平市 2016 年 12 月一次性注销人数达 332 人次,注销的原因既有 补贴对象死亡的缘故,也有补贴对象不合规的缘故(如五保户残疾人不符合享受两项 补贴的条件而

46、被注销)。再如阳春市松柏镇,经常出现预算资金或下拨资金超过实际 发放资金的情况。(5 )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补贴对象甄选是否公平公正有疑虑,政府公信力有待提高。现场访谈后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在关于“您认识的领取补贴的人当中有无发 现以下问题”上,57.14% 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12.8%的受访 者认为存在“中、轻度残疾人领取重度残疾护理补贴”的现象;12%的受访者认为存在“假冒残疾人领取补贴”的现象;11.3%的受访者认为存在“残疾人过世后其家人 还在领补贴”的现象。从全省 10 个县市随机抽取的 133 位受访者当中,有 57 位受访者表示存在问题,还有 76 位受访者表

47、示自己不清楚是否存在问题,详情如表 5-2 所 示。该调查结果虽然存在少数受访者因个人偏见、心怀不满等主观因素影响而导致结 论部分失真的可能,但高达 42.86%的受访者反映有问题,也从另一个侧面提示业务主 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对补贴对象的甄别审核工作,消除群众的疑虑。表 5-2 领取补贴的人中存在的问题一览表问题类型 受访者数量 受访者占比不清楚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76 57.14%中、轻度残疾人领取重度残疾护理补贴; 17 12.8%假冒残疾人领取补贴; 16 12%残疾人过世后其家人还在领取补贴; 15 11.3%一个残疾人领取两份补贴; 1 0.7%一直没人告诉可以领取,最近才收

48、到通知去领取 8 6%总计 133 100%六、相关建议残疾人作为特殊困难群体,需要社会各界特别的关心、格外的关注。为提高下一 阶段两项补贴资金的使用绩效,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两项补贴资金的管理,实现残联、卫计、民政等部门的残疾人信息共享。鉴于现场评价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预算与支出不符,且常有节余的情况,建议省财 政管理部门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建立两项补贴资金的专帐核算制度,严格要求专款专 用。与此同时,尽快实现地方残联的残疾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地方卫计委的医疗信 息系统、地方民政部门的社保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即时查询、异常预警、变更提示等 功能,以便地方残联根据医

49、疗、民政信息系统提供的补贴对象的健康状况、生存状 况、低保/五保情况,以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信息,及时更新发放名录,准确制定预算安排,大力削减预算结余。除此之外,还需加大对两项补贴发放过程的监督检查 力度。建议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开展经常性排查,接受群众举 办报,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二、统一两项补贴的发放途径与发放频次。鉴于现场评价发现的两项补贴发放途径不统一,建议地方政府根据广东省民 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66 号)文件精神,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 由残联移交给民政部门负责,统一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两项补贴。这也是新公共管理 理论运用于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必然要求,地方残联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腾出更 多的时间和精力,把握政策方向,完善申领规则,强化监督检查。另外,还应督促地 方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统一发放频次,争取各县市全面实现按月发放。三、推广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重度残疾人护理模式的多元化。建议地方政府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方面,提供两种实现方式:一是直接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 贴资金;二是获得与之相匹配的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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