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表5.1-表5.5),工程量清单需要附单价分析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5.5。1.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
2、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计量支付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计量支付规定的计算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
3、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所为报价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一个报价。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
4、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算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6 保险费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经费、建筑工程一
5、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暂定金额的总计,机电工程招标时不含设备购置费)至第9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 3 。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保险费的支付子目,投标人根据此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清单。该保险费一般指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除此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2.7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8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按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900章合计价的0%计列并包含于投标总价,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
6、暂列金额中计量支付:(1)未包含在合同和图纸中,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一些杂项费用,包括由发包人临时指定承包人进行施工的合同外小工程费用、劳务支出和环境保护费等等:(2)按合同条款规定,经审批确定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变更工程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或适合在此费用开支的其它费用。2.9 专项暂定金额的计量:按发包人给定的金额计列,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批准是否予以使用。3.计日工说明3.1 总则(1)本说明应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第 15.7 款一并理解。(2)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3)投标人应在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
7、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价或租价适用于监理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或发包人)列出正常的估算数量,投标人报出单价,计算出计日工总额后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4)计日工不调价。3.2 计日工劳务(1)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制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写
8、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务保护费等。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3.3 计日工材料(1)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 3.2 款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材料
9、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 、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等损耗等计算;b. 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c. 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上述基本单价内。3.4 计日工施工机械(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租价计算。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监理人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指定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4.其它说明工程量清单中各个细目的报价与计量支付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的计量支付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