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4 公司代 码:600379 公 司简 称:宝光股 份 陕 西 宝 光 真 空 电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 半 年 度 报告 摘 要 2/4 第 一节 重要 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 自半 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 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 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 到 网站仔细阅 读半年度报告全文。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 半年度报告内 容的 真实 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 的法 律责任。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 事会 会议。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 计。1.
2、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 报告 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 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 二节 公司 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 票简 况 股票种 类 股票上 市交 易所 股票简 称 股票代 码 变更前 股票 简称 A股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宝光股 份 600379 不适用 联系人 和联 系方 式 董事会 秘书 证券事 务代 表 姓名 原瑞涛 李国强 电话 0917-3561512 0917-3561512 办公地 址 陕西省 宝鸡 市渭 滨区 宝光 路53号 陕西省 宝鸡 市渭 滨区 宝光 路53 号 电子信 箱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 民币 本报告 期末 上年度 末 本报告
3、期末 比上 年度末增减(%)总资产 1,326,594,595.36 1,117,388,216.16 18.72 归属于 上市 公司 股东 的净 资产 615,586,907.79 611,305,507.84 0.70 本报告 期 上年同 期 本报告 期比 上年 同期增减(%)营业收 入 603,595,847.24 512,967,483.52 17.67 归属于 上市 公司 股东 的净 利润 23,613,386.02 21,546,029.64 9.60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20,889,353.18 20,467,010.38 2.06 3/4 经常
4、性 损益 的净 利润 经营活 动产 生的 现金 流量 净额 60,118,154.26 112,769,756.48-46.69 加权平 均净 资产 收益 率(%)3.6894 3.7538 减少0.06 个 百分 点 基本每 股收 益(元 股)0.0715 0.0653 9.49 稀释每 股收 益(元 股)0.0715 0.0653 9.49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 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 告期 末股 东总 数(户)25,641 截至报 告期 末表 决权 恢复 的优先 股股 东总 数(户)不适用 前 10 名股 东持 股情 况 股东名 称 股东性 质 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 持有
5、有 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 量 质押、标 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陕西宝 光集 团有 限公 司 国有法 人 26.96 89,037,810 0 无 0 西藏锋 泓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境内非 国有法人 14.19 46,856,600 0 无 0 程立祥 境内自 然人 3.08 10,179,300 0 无 0 北京霆 泉私 募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霆泉 新纪 元一 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 金 未知 2.66 8,784,100 0 无 0 张敏 境内自 然人 1.77 5,849,700 0 无 0 北京霆 泉私 募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漮泰 一期 私募 证券 投资基金 未知 1.39
6、4,591,900 0 无 0 张宝玉 境内自 然人 0.96 3,156,200 0 无 0 中信建 投证 券 股 份有 限公 司建信 新能 源行 业股 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 未知 0.68 2,257,000 0 无 0 聂建国 境内自 然人 0.51 1,695,083 0 无 0 北京霆 泉私 募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霆泉 定增 一号 私募 证券投资 基金 未知 0.45 1,480,780 0 无 0 上述股 东关 联关 系或 一致 行动的 说明 公司控 股股 东宝 光集 团与 其他股 东之 间不 存在 关联关系 或一 致行 动人 关系;公司 未知 其他 股东 之间 是否存在 关联 关系 或一 致行 动人关 系。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 股 股 东总数、前 10 名 优先股 股 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 用 4/4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变 更情况 适用 不适 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 出日 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 用 第 三节 重要 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 原则,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 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 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 和预 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 的事 项 适用 不适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