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寄递安全承诺书 为加强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快件安全保障工作,我公司现就快件寄递安全向大同市邮政管理局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关于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寄递物品安全。 二、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寄递物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配备专人负责寄递物品安全生产工作,对寄递物品安全生产负专项责任;建立并落实寄递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寄递物品安全生产责任。 三、制定应对寄递物品安
2、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设施,完善相应的快递网络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四、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严把收寄关,保证本企业无违反规定收寄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行为。对用户交寄除邮政法第五条规定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以外的寄递物品,做到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对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的物品、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如不明机电装置、粉末、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等)或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五、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做到快递业务员受教育率达100%;对国家关于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性质和种类的知晓率达100%;执行收寄验视率达100%。 六、积极配合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为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发现利用寄递渠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立即报告当地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并做好有关调查工作。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泸沽湖镇申通快递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2021年 4月 1日 (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