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61 期中共宝鸡市纪委办公室 2006 年 5 月30 日基层建议尽快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又出现反弹苗头,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支农惠农政策打折扣,一些地方没有及时把国家给农民的补贴款发放到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二是集资摊派下任务,一些地方在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时,不与农民商量,强制摊派任务;三是乱收费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农村义务教育、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农民建房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四是生产性费用征收不规范,用少收多,按田亩均摊;五是“一事一议”酬资酬劳不规范;六是村级财务管理不民主。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减负工作的思想认识有所放松,影响农民负担
2、的制约性因素依然存在等,为此,基层建议尽快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一是从源头加以规范。所有的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要经省有关部门批准,重大涉农收费项目的设立和收费标准还应逐步建立听证制度。二是完善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制度和监测预警制度。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农民负担检查,健全农民负担信访举报和监督制度等办法,加大对农民负担的查处力度。同时制定科学的监测方案,建立深入农户、反馈及时的监测网络,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三是健全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任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农民负担黄牌警告、重点监控。四是构建农民负担监督体系。坚特部门监控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