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设备招标技术参数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一、设备名称:中央监护系统二、数量:1 套三、交货日期:签约后 60 天内。四、设备用途:患者生命体征多参数监测五、技术参数及要求:一、中央工作站技术要求 1套1、主机配置要求:1.1 主机: HP/philips 品牌,CPU P4 2.8G或双核,内存1GB DDR,硬盘160G,DVD-ROM 网卡1.2 两个 17 吋 TFT 显示器1.3 打印机要求:HP 品牌激光打印机,支持 A4 纸打印;2、软件要求:2.1 Win2000 或者 XP 操作系统,中文操作界面,有大字体显示方式,能满足各种复杂的监测环境,安全可靠稳定长时间运行;2.2 可
2、同屏监护 16 床位,可在 1-16 床位之间调整布局,双屏可同时显示多至 32 床位布局,分主控屏与辅助屏 ;2.3 可实现重点监护,最多可显示 9 道波形(ECG、SP02 ,RESP,IBP 或 EtCO2) ;2.4 可远程控制床边机进行血压测量;2.5 自动识别床位,打开床边机即可监护,并支持转床操作;2.6 可有线或无线与床边机联网通讯;2.7 具有 200 小时波形、趋势和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2.8 具有 2000 条报警事件存储和回顾功能;2.9 具有 1500 组 NIBP 数据列表存储和回顾功能;2.10 可实现多次监护数据同屏回顾;2.11 支持 2 万个病人的数据存储与
3、管理;2.12 具有掉电存储功能,可每个床位无限制的心电波形回放和无限制的趋势数据存储;2.13 语言种类:中文、英文动态切换;2.14 数据共享:具有远程控制功能,两个不同地点之间进行床边机血压控制和报警限设定操作,以及数据查看;3、可监测参数要求:3.1 显示参数 心电(ECG) ,ST 段,心率(HR) ,呼吸(RESP ) ,血压(NIBP) ,血氧(SP02 ) ,脉率(PR ) ,有创血压(IBP) ,呼末二氧化碳(EtCO2) ,麻醉气体3.2 显示波形 ECG,RESP, SP02,IBP ,EtCO2 ,二、床边机技术要求1、床边机配置要求1.1 标准参数要求:标准心电、呼吸
4、、脉搏、血氧饱和度、无创血压;1.2 三台多参数监护仪为标准配置,二台双有创监护仪为标准配置加双通道有创血压1.3 支架 8 个。2、双有创血压监护仪 2 台:2.1 显示:显示类型:屏幕12.1TFT 真彩大屏幕 LCD 显示器,分辨率为 800*600。2.2 操作:Linux 操作系统,中文操作界面,旋转钮操作2.3 标准配置:心电、呼吸、脉搏、无创血压、血氧、双有创血压2.4 升级功能:呼吸末二氧化碳、心排量、麻醉气体监测2.5 具有显示界面:标准界面;大字符显示界面;7 导同屏;呼吸氧合图; NIBP 回顾;短趋势图。2.6 趋势存储:360 小时趋势图表存储、200 组报警事件存储
5、、800 组无创血压存储回顾;2.7 分析功能:具有心率失常分析、S-T 段分析,药物浓度计算功能2.8 具有同屏显示 3 通道 ST 段数值2.9 具有 40 分钟以上全息心电波形回顾2.10 具有全导心电同屏显示(胸导和肢体导联七导) ,更有利于心脏病的诊断及分析。2.11 呼吸导联4 导,选择方式为 RA-LA、RA-LL、LA-RL、LL-RL2.12 联网方式:有线、无线及混合联网方式。2.13 电池:内置可插拔免维护电池,工作时间不小于 1.5 小时。3、普通多参数监护仪 3 台3.1 显示类型:屏幕:屏幕 12.1TFT,分辨率800*6003.2显示界面:标准屏、呼吸氧和图、N
6、IBP 回顾屏,大字符显示、7 导心电同屏显示3.3 具有药物浓度计算功能;具有掉电存储功能;3.4 存储功能:无创血压测量数据回顾600 组;趋势图:240 小时;3.5 心电波形回放:40 分钟;3.6 报警事件回顾:180 条3.7 具有同屏显示 3 通道 ST 段数值4、其它4.1 所投产品通过 SFDA 或 FDA 或 CE 认证4.2双有创压监护仪必须具有国家医疗器械产品管理类注册4.3广东地区十家以上三甲医院用户,且每家用户使用同系列机型在 20台以上4.4厂家注册资金在 3000万以上备注:1 凡标注(“)号的条款为重要之商务或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对标注(“ )号的重要条款不响
7、应或任何的不满足(负偏离) ,将导致废标。2、对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无技术资料支持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技术资料:系指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产品操作手册、产品数据手册、彩页等;投标产品制造商官方网站资料须与技术资料一致)六、其他要求:无七、配置要求:详见第五条技术参数及要求八、投标商及其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在深圳市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在执行中标项目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合同和投标承诺(一票否决)。九、商务条款: 1. 在满足临床技术需求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口产品及深圳市自主创新技术产品。2. 投标产品必须为原厂生产产品。如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
8、产国相关进口资料。不接受分厂、贴牌及非正当进货渠道产品。3. 投标人必须提供原厂技术彩页,原厂技术彩页必须支持投标产品。投标产品生产商官方网站资料必须与技术彩页一致。4. 设备保修期:设备免 费 保修1年;5. 设备维修:由中标供货商负责联系生产厂家先进行维修。维修结束,使用部门验收合格,且厂家提供维修专用发票后,医院支付维修费用。中标供货商及维修厂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进行设备维修。6. 必须由原厂工程师及技术人员直接提供保修、维修、免费技术培训服务。投标商必须提供由设备生产原厂签署承诺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证明。7. 仪器故障时,接到报障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 24小时维修到位。消耗品/
9、零配件供应及时;特殊情况下可提供备用机。仪器故障维修不及时,按每超过一天罚款合同总金额的0.5% 或按实际损失罚款。情节严重者,我院将依法律程序对供货商进行索赔。8. 在保修期内,中标商必须保证设备的开机率95%;若不能达到此开机率,将作以下处理:开机率在90-95%之间按一赔二延长保修期; 开机率在85-90%之间按一赔五延长保修期; 开机率低于85%,中标商必须无条件更换新机,重新计算保修期,并赔偿用户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9. 国内招标必须为人民币报价(深圳市人民医院工地交货价);国际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价(深圳市人民医院工地交货价)。10. 付款条件: 1)医院自筹经费购置设备:货到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发票后付货款95%。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2)财政拨款购置设备:货到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提供全额发票并将5%质保金汇入我院指定账户后付100%货款。5%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返还。11. 由于供货商的原因,未能按时供货,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金额的0.5% ;如超过供货期30天,我院将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供货商进行索赔。12. 由于供货商的原因,在货到一周内未进行安装调试,或安装调试时间超过正常要求,按每超过一天罚款合同总金额的 0.5%或按实际损失罚款。情节严重者,我院将依法律程序对供货商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