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天河口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情 况 汇 报随县水利局:根据县政办关于开展禁止库塘投肥养鱼和规范养殖场建设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天河口水库在水源保护方面做了如下工作:一、规范水面承包养殖合同,明确禁止化肥养鱼。2010 年 4月,我们对原水面承包合同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在第六条明确规定禁止投肥投饵等可能造成水质发生污染的物质(合同附后),同时我们还专门安排一名副处长时不间断地对其进行监管。经查,一直以来我库均未发生投肥投饵、网箱养鱼事件和其它任何污染水体的活动。二、设置水源保护牌,涂写永久性宣传标语,做好群众宣传工作。我们在进坝公路醒目处设置了水源保护牌,并结合“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在溢
2、洪道、坝体等处涂写永久性宣传标语多处(附照片)时刻提醒广大群众提高水源保护意识,自觉保护水资源。水源保护牌保护水资源宣传标语三、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立水源保护界碑。保护区划定后我们经常性对上游人为活动及自然保护进行监管。经查,上游无规模化养殖、加工、旅游开发等项目,无投毒排污、倾倒垃圾现象,植被保护良好。保护区界碑四、杜绝筑坝拦叉,严防人为破坏水库生态。为认真落实随县政发20114 号及随 县政 办发20119 号文件精神,我们把“筑坝拦叉” 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时刻宣传 和监管,警钟长鸣,一直以来我库均没有筑坝拦叉现象,上游生态和自然环境保护良好。经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防疫中心等部门水样检测,其色度,感官,PH 值,肉眼可见 物及菌落总数等各项指标均为合格,达到了国家 II 类水标 准。 (检查报告附后)以上汇报。随县天河口水库管理处201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