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2016 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一、借用人员考核凡是在局直属学校之间借用人员,在现工作学校考核(已算在基数内),考核结果出来后由现工作学校及时反馈给其编制学校,由编制学校负责统计、上报、存档。注意:1.所有借用人员的考核登记表均由编制学校负责签字、盖章。2.优秀人员指标从工作单位扣减,增加到相应编制单位。二、材料上报要求1.上报时间 2017 年 2 月 15 日前,将考核材料上报局人事处审核备案。2.上报材料 A.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三份;B.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一式三份;C.考核人员花名册一份;D. 考核工作总结一份。以上考核材料电子稿发至邮箱 。三、其他 1. 上报表格须用 E
2、xcel格式制表。2. 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填报说明A. 仔细核对表中数据,注意表间关系。B.“应 参加考核人数”和“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均指编制实有人数( 包括校 领导) 。C.参加考核人数包含当年退休的人员。D.“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人员数” 是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数。E.优 秀一 栏 填写“分配到学校的优秀指标+1”F.扶 贫 、援疆、挂 职 人员如评上优秀不占用各单位优秀指标。G. “优秀占同类人员的比例” 一栏只填数字,不加“%”,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H. 2016 年新招聘大学生应在“未定等次 ”及“ 试用期”一栏填写数字。I. 校领导按照 1 人优秀,其他均是合格填报到表格中。3.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岗 位 类别 和等级” 一 栏应填写“管理*级,或专业技术*级,或工勤*级” 。4.考核工作总结应说明本单位未定等次、未参加考核人员、长期病假、借调人员等情况。2017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