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沙特投资人合作意向书经过几次商谈,在与 NEW FUTURE CEO 尼玛先生初步沟通交流后,我方较为看着与彼方的合作。现将我方合作方案阐述如下:我方首先将与对方进行“试合作” ,即 CSSC 与对方先就一个工程项目进行合作。一、双方项目合作的原因及目标:1)了解双方应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义务;2)检验双方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互相配合程度,互相信任程度,培养双方默契;3)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双方合作模式进行探究,磋商,修正,改进,以使双方满意,达到双赢结果;4)在试合作末期,形成双方一致认可的可行性合作文本,为后期合作提供指导和借鉴。二、在项目试合作中,对方将承担的义务1、资
2、金方面1)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按我方投标的项目要求,对方应为其提供符合正规要求的投标保函; 在我方中标后,提供后续的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以及保留金保函(如果有) ;2)在项目开工初期,对方应根据我方启动项目时对资金的要求,提供所有的开办费,并协助办理我方工程项目前期人员进入沙特后的相关事宜;3)应按我方要求,参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现金流管理,保证我方实施工程中成功应对各种变化;4)应提供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各种公关费用。5)上述任何出资应明确其性质,暂分两类:投资资金和贷款资金。其中以贷款形式出现时,确定有息还是无息,如果是有息,确定利率的来源。如以贷款出借我方,我方将其计入成本,计利前应扣减
3、。5)对于可能会发生的工程服务管理费(费率依据具体工程而定) ,应与我方 50%:50% 分担;6)利润分享原则:如对方对方投资资金占实施工程合同额 =50 % ,双方平分税后利润;如对方投资资金占实施工程合同额 =20%50%,利润分配比例为 2:8(我方为 8,对方为 2) ;如对方投资资金占实施工程合同额20%=10% ,利润分配比例为1:9(我方为 9,对方为 1) 。2、工程范围1)依据工程项目合同,对方应与我方共同努力以使所实施项目竣工时符合合同要求,反之应共同承担合同违约责任;2)对方应负责工程项目在沙对外协调工作,尤其是我方在工程项目遇到困难时,对方应全力协调我方进行必要的公关
4、工作,应出面与沙特政府和或当地其他机构进行联络,协调配合我方进行与其进行相关工作以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展 ; 3)应出面与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必要的协调,以推进项目完成。三、我方应承担的义务1、提供承揽工程所城的一切资质;2、提供高水平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合格工程师,熟练技术人员和合格劳务人员;3、依据工程项目合同,提供工程实施必要的机械设备;4、依据工程项目合同,对相关建筑材料进行选择采购;5、合同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四、合作规划目前,我方可预见的合作周期分为三个阶段:试合作期,正式合作期和合作结束期。在每一阶段,我方将有不同的合作战略。试合作期:从零开始,以工程项目为基础,经过充分了解和沟
5、通,双方共同建立合作框架,以形成完整的适合双方的合作文本。正式合作期:进行严密合同合作,严格履行各自义务,以利益为导向,互帮到助完成合同。合作结束期: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结束,双方均应保持良好态度和关系,不得发生任何法律诉讼事件。五、贸易合作鉴于贸易业务的快速成效性,我方坚持并特别强调贸易和工程项目合作同时进行。如果机会时机得到,贸易合作优先执行。贸易合作成功将会极大推动工程项目合作的进行。对此,我方要求对方尽早提供能够进出口两国,特别是出口中国的石油化工产品清单。在后期深入交谈中,我方将重点申明对贸易合作的兴趣,争取获得合作机会,以此为突破,引导我公司贸易板块的首度亮相,利用对方贸易优势,最快取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