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南州制定八项措施加强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字体:大 中 小】 2013年 01月 24日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黄南州委州政府出台了黄南州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加强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建立工作衔接制度。一是建立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制度。对移交地方重点人员,公安、法院等部门应及时与户籍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取得联系,由其组织相关人员将其接回并办理登记手续,实现无缝衔接。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战、公安、法院、司法、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工会、团
2、委、妇联等帮教管理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核对重点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同时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帮教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例会制度。由乡镇(社区)司法所牵头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落实帮教管理措施,掌握汇总相关信息。(二)建立登记建档制度。由乡镇(社区)负责定期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核实,填写黄南州重点人员基本情况和帮教管理考评情况表,由乡镇司法所按职能分工建立重点人员帮教管理档案,一人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掌控。(三)建立风险评估制度。由乡镇帮教管理人员对重点人员定期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客观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作出评估报告,依据
3、评估报告,分类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对高风险类对象实施严管,对中风险类对象实施普管,对低风险类对象实施宽管。(四)实施“三帮一”制度。对每名重点人员由所在乡镇分别安排三人进行帮教管理:即对失足的在校学生,由乡镇干部、学校班主任、家长进行帮教;对有不良行为的农牧民、社会闲散人员,由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家庭成员进行帮教;对有不良行为的宗教教职人员,由乡镇干部、寺院管理局(或寺管会)成员、家庭成员进行帮教;对恶习较深、改造难度大,且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人员,由乡镇党委指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帮教工作,并与派出所、司法所干警等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乡镇帮教管理干部是第
4、一责任人,负责制定落实帮教管理各项措施、填报管理登记台账、对重点人员进行日常帮教管理和年度考评等工作。(五)实施定期谈话制度。乡镇(社区)帮教管理人员要针对帮教对象的思想、现实表现,定期与帮教对象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为:了解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和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开展形势教育,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帮助重点人员认识错误,矫正思想和行为偏差,引导他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维护民族团结,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正确的幸福观,以乐观的态度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对高风险类人员由乡镇帮教管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谈话,并与公安部门联络员建立每周沟通机制;对中风险类人员每月进行
5、一次谈话;对低风险类人员每两个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谈话。(六)建立培训帮扶机制。采取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方法,把日常个别帮教与定期集中培训相结合,把监督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寓监督管理与帮助服务之中,通过满腔热情、真心实意地教育培训和扶持,努力把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宣传部门负责形势政策、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的教育培训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在做好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培训的同时,随时掌握重点人员家庭情况和思想动态,注意及时协调化解特殊人员家庭内部的矛盾纠纷以及与村(社区)其他人员的矛盾纠纷,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统战、民族宗教、教育行政部门和团委、妇联、工会等社
6、会团体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对存有心理危机或患有心理疾病的人员定期进行医疗服务、心理预防和危机干预,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增强生活自信心,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就业部门负责创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重点人员适应社会的能力,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低保、医保、社会救助等帮扶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他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感;公安部门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联系与协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重点人员相关信息,指导帮教管理人员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乡镇(社区)帮教管理干部要经常进村(社区、寺院、学校
7、)入户,协同村(社区、寺院、学校)帮教管理人员和家庭帮教人员不失时机地做好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联系,推动各类帮教资源共享。(七)建立稳控机制。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把握工作主动权。各乡镇要加强对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根据重点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管理台帐,报送帮教管理信息,为做好帮教管理工作、及时预防苗头性不稳定事件的发生提供第一手信息资料。把重点监控与动态稳控相结合,建立健全情报预警制度,全面落实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控稳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八)强化考核奖惩。各县、各乡镇把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纳入党政目标管理体系,同时建立重点人员帮教管理工作考核机制,细化工作内容,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领导和帮教管理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地区在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在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点人员危害社会或重新违法犯罪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