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编 号 院 DB11/T 1006-2013备 案 号 院 J12427-2013民 用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识 标 准Standard for civil building energy performance evaluation and certification2013-06-21 发 布 2013-10-01 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联 合 发 布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Standard for civil building energy performance evalu
2、ation and certification编 号 院 DB11/T 1006-2013备 案 号 院 J12427-2013主编单位 院 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 院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实施日期院 2013 年 10 月 1 日2013 北 京关 于 发 布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识 标 准 的 通 知京 建 发 号各 区 、 县 住 房 城 乡 建
3、 设 委 , 各 集 团 、 总 公 司 , 各 有 关 单 位 :根 据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关 于 印 发 &nb
4、sp; 年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制 修 订 项 目 计 划 的 通 知 ( 京 质 监 标 发 号 ) 的 要 求 , 由 北 京
5、 建 筑 技 术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主 编 的 民 用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识 标 准 已 经 北 京 市  
6、;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批 准 ,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7、 共 同 发 布 , 编 号 为 , 自 年 月 日 起 实 施 。该 规 程 由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8、; 员 会 、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督 局 共 同 负 责 管 理 , 由 北 京 建 筑 技 术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9、司 负 责 解 释 工 作 。特 此 通 知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年 月 日关 于 同 意 北 京 市 民 用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识 标 准 等 六 项 地 方 标
10、 准 备 案 的 函建 标 标 备 号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你 委 关 于 六 项 北 京 市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nbs
11、p; 准 城 镇 道 路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路 面 基 层 施 工 与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房 屋 建 筑 使 用 安 &n
12、bsp; 全 检查 技 术 规 程 、 公 共 建 筑 空 调 采 暖 室 内 温 度 节 能 监 测 标 准 、 民 用 建 筑 能 &
13、nbsp; 效 测 评 标 识 标 准 、 公 共 建 筑 能 源 审 计 技 术 通 则 、 建 筑 太 阳 能 光 伏 系 统 安 &
14、nbsp; 装 及 验 收 规 程 申 请 备 案 的 函 ( 京 建 科 标 备 便 号 ) 收 悉 。 经 研 究 , 同 意 该 六 项 标 准 作  
15、;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准 ” 备 案 , 其 备 案 号 : 民 用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识 标 准 公
16、 共 建 筑 能 源 审 计 技 术 通 则 公 共 建 筑 空 调 采 暖 室 内 温 度 节 能 监 测 标 准 建 筑 太 &nbs
17、p; 阳 能 光 伏 系 统 安 装 及 验 收 规 程 城 镇 道 路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路 面 基 层 施 工 与 质 量 验
18、收 规 范 房 屋 建 筑 使 用 安 全 检 查 技 术 规 程 该 六 项 标 准 的 备 案 公 告 , 将 刊 登 在 近 期 &
19、nbsp; 出 版 的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刊 物 上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标 准 定 额 司 二 一 三 年 九 月 九 日犇 犅
20、 犜 前 言本 标 准 为 推 荐 性 标 准 。根 据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关 于 印 发 年 北 京 市 地 &nb
21、sp; 方 标 准 制 修 订 项 目 计 划 的 通 知 ( 京 质 监 标 发 号 ) 的 要 求 , 由 北 京 建 筑 技 术 发 展
22、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主 编 单 位 ,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共 同 编 制 本 标 准 。在 编 制 过 程 中 , 编 制
23、 组 进 行 了 广 泛 深 入 的 调 查 研 究 , 认 真 总结 和 吸 收 了 国 内 外 民 用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
24、nbsp; 识 实 践 经 验 和 研 究 成 果 ,以 我 国 和 北 京 市 现 行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为 依 据 , 结 合  
25、; 北 京 市 建 筑 节 能 工 作 的 现 状 和 特 点 , 在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 通 过 反 复 讨 论 、
26、 修 改 和 完 善 , 制 定 了 本 标 准 。本 标 准 共 分 为 章 和 个 附 录 : 总 则 、 术 语 、 基 本 &nb
27、sp; 规 定 、 测 评 与 评 估 方 法 、 居 住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 公 共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 居 住 建 筑 能 效 &n
28、bsp; 实 测 评 估 、 公 共 建 筑 能 效 实 测 评 估 、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识 报 告 和 附 录 、 、 、 、 、 &nbs
29、p; 、 、 、 、 。 其 中 附 录 至 为 规 范 性 附 录 。本 标 准 由 北 京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30、 会 和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共 同 管 理 , 由 北 京 建 筑 技 术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31、 具 体 技 术内 容 的 解 释 。 请 各 单 位 在 执 行 本 标 准 的 过 程 中 , 注 意 总 结 经 验 ,及 时 将 &
32、nbsp; 有 关 意 见 和 建 议 反 馈 给 北 京 建 筑 技 术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广 &
33、nbsp; 莲 路 号 建 工 大 厦 座 二 层 ; 邮 编 : ; 电 话 : 。)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 : 北 京 建 筑 技 术 发 &n
34、bsp;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 : 北 京 市 房 地 产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中 国 建 材 检 验 认 &n
35、bsp; 证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犇 犅 犜 本 标 准 主 要 编 写 人 员 : 罗 淑 湘 顾 中 煊 刘 寿 松 王 盟牛 彦 涛 谢 琳
36、 娜 蔡 波 王 志 于 明 丽 李 俊 岭 鲁 东 静 刘 文 旭 杜 明 杨
37、 威 王 皆 腾 徐 俊 芳 秦 宪 明 刘 新 状本 标 准 主 要 审 查 人 员 : 李 德 英 夏 祖 宏 曹 勇 郭 兵  
38、; 才武 艳 丽 严 波 陶 毅犇 犅 犜 目 次 总 则 术 语 基 本 规 定 测 评 与 评 估 方 法 居 住 &nb
39、sp;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基 础 项 规 定 项 选 择 项 公 共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基 础 项 规 定 项 选 择 项 居 住 建 筑
40、 能 效 实 测 评 估 基 础 项 规 定 项 公 共 建 筑 能 效 实 测 评 估 基 础 项 规 定 项 建 筑 能
41、效 标 识 报 告 附 录 犃 居 住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基 础 项 能 耗 计 算 附 录 犅 公 共 建 筑 能 效 测 &nb
42、sp; 评 基 础 项 能 耗 计 算 附 录 犆 居 住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表 附 录 犇 公 共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表 附 录 &nbs
43、p; 犈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汇 总 表 犇 犅 犜 附 录 犉 居 住 建 筑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表 附 录 犌 公 共 建
44、筑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表 附 录 犎 居 住 建 筑 能 效 实 测 评 估 表 附 录 犑 公 共 建 筑 能 效 &nbs
45、p; 实 测 评 估 表 附 录 犓 建 筑 能 效 实 测 评 估 汇 总 表 本 标 准 用 词 说 明引 用 标 准 名 录 条 文 说  
46、; 明 犇 犅 犜 犆 狅 狀 狋 犲 狀 狋 狊 犌 犲 狀 犲 狉 犪 犾 狆 狉 狅 狏 犻 狊 犻 狅 狀 狊 犜 犲 狉 犿 狊 犅 犪 狊 犻 犮 狉 犲 狇 狌 犻 狉 犲 犿 犲 狀 狋 狊 犈 狏 犪 犾 狌 犪 狋 犻 狅 狀 犿 犲 狋 犺 狅 犱狊 犚 犲 狊 犻 犱 犲 狀 狋 犻 犪 犾 犅 狌
47、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 犈 狏 犪 犾 狌 犪 狋 犻 狅 狀 犘 狌 犫 犾 犻 犮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 犈 狏 犪 犾 狌 犪 狋 犻 狅 狀 犚 犲 狊 犻 犱 犲 狀
48、 狋 犻 犪 犾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 犕 犲 犪 狊 狌 狉 犲 犿 犲 狀 狋 犪 狀 犱犈 狏 犪 犾 狌 犪 狋 犻 狅 狀 犘 狌 犫 犾 犻 犮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49、犮 犲 犕 犲 犪 狊 狌 狉 犲 犿 犲 狀 狋 犪 狀 犱 犈 狏 犪 犾 狌 犪 狋 犻 狅 狀 犚 犲 狆 狅 狉 狋 狅 狀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 犆 犲 狉 狋 犻 犳 犻 犮 犪 狋 犻 狅 狀 犃 狆 狆
50、犲 狀 犱 犻 狓 犃 犆 犪 犾 犮 狌 犾 犪 狋 犻 狅 狀 狅 犳 犅 犪 狊 犻 犮 犗 狆 狋 犻 狅 狀 狅 狀 犚 犲 狊 犻 犱 犲 狀 狋 犻 犪 犾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 犈 狏 犪 狌 犾 犪 狋 犻 狅 狀 犃 狆 狆 犲 狀 犱 犻 狓 犅 犆 犪 犾 犮 狌 犾 犪 狋 犻 狅 狀 狅 犳 犅 犪 狊 犻 犮 犗 狆 狋 犻 狅 狀 狅 狀 犘 狌 犫
51、犾 犻 犮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 犈 狏 犪 狌 犾 犪 狋 犻 狅 狀 犇 犅 犜 犃 狆 狆 犲 狀 犱 犻 狓 犆 犛 犺 犲 犲 狋 狅 犳 犚 犲 狊 犻 犱 犲 狀 狋 犻 犪 犾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 犈 狏 犪 犾 狌 犪 狋 犻 狅 狀 犃 狆 狆 犲 狀 犱 犻 狓 犇 犛
52、犺 犲 犲 狋 狅 犳 犘 狌 犫 犾 犻 犮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 犈 狏 犪 犾 狌 犪 狋 犻 狅 狀 犃 狆 狆 犲 狀 犱 犻 狓 犈 犛 狌 犿 犿 犪 狉 狔 犛 犺 犲 犲 狋 狅 犳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 犈 狏 犪 犾 狌 犪 狋 犻 狅 狀 &
53、nbsp; 犃 狆 狆 犲 狀 犱 犻 狓 犉 犜 犺 犲 狉 犿 犪 犾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 犜 犪 犫 犾 犲 狅 犳 犚 犲 狊 犻 犱 犲 狀 狋 犻 犪 犾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犈 狀 狏 犲 犾 狅 狆 犃 狆 狆 犲 狀 犱 犻 狓 犌 犜 犺 犲 狉 犿 犪 犾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 犜 犪 犫 犾 犲 狅 犳 犘 狌 犫 犾 犻 犮 &nbs
54、p;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狏 犲 犾 狅 狆 犃 狆 狆 犲 狀 犱 犻 狓 犎 犛 犺 犲 犲 狋 狅 犳 犚 犲 狊 犻 犱 犲 狀 狋 犻 犪 犾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犕 犲 犪 狊 狌 狉 犲 犿 犲 狀 狋 犪 狀 犱 犈 狏 犪 犾 狌 犪 狋 犻 狅 狀 犃 狆 狆 犲 狀 犱 犻 狓
55、犑 犛 犺 犲 犲 狋 狅 犳 犘 狌 犫 犾 犻 犮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 犕 犲 犪 狊 狌 狉 犲 犿 犲 狀 狋 犪 狀 犱 犈 狏 犪 犾 狌 犪 狋 犻 狅 狀 犃 狆 狆 犲 狀 犱 犻 狓 犓 犛 狌 犿 犿 犪 狉 狔 犛 犺 犲 犲 狋 狅 犳 犅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犈 狀 犲 狉 犵 狔 犘
56、 犲 狉 犳 狅 狉 犿 犪 狀 犮 犲犕 犲 犪 狊 狌 狉 犲 犿 犲 狀 狋 犪 狀 犱 犈 狏 犪 犾 狌 犪 狋 犻 狅 狀犈 狓 狆 犾 犪 狀 犪 狋 犻 狅 狀 狅 犳 犠 狅 狉 犱 犻 狀 犵 犻 狀 犜 犺 犻 狊 犛 狋 犪 狀 犱 犪 狉 犱 犔 犻 狊 狋 狅 犳 狀 狅 狉 犿 犪 狋 犻 狏 犲 狊 狋 犪 狀 犱 犪 狉 犱狊 犆 犾 犪 狌 狊 犲 犲 狓 狆 犾 犪 狀 犪 狋 犻 狅 狀 犇 犅
57、 犜 总 则 为 规 范 北 京 市 民 用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识 , 提 高 建 筑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 鼓 励 建 &nb
58、sp; 筑 节 能 技 术 应 用 , 加 强 对 建 筑 实 际 运 行 能 效 的 检 测 验 证 , 制 定 本 标 准 。 本 标
59、 准 适 用 于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民 用 建 筑 以 及 实 施 节 能 改 造 后 的 既 有 民 用 建 筑 能 效
60、测 评 标 识 。 民 用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识 除 应 执 行 本 标 准 外 , 尚 应 符 合 国 家 、 行 业 及 &
61、nbsp; 本 市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犇 犅 犜 术 语 建 筑 物 用 能 系 统 与 建 筑 物 同 步 设 计 、 同 步 安
62、装 的 用 能 设 备 和 设 施 。 本 标 准中 , 居 住 建 筑 的 用 能 系 统 是 指 供 暖 空 调 系 统 , 公 共
63、 建 筑 的 用 能 系 统 是 指 供 暖 空 调 系 统 和 照 明 系 统 。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对 反 映 建 筑 物 能 &
64、nbsp; 源 消 耗 量 及 建 筑 物 用 能 系 统 效 率 的 性 能 指 标进 行 计 算 、 核 查 与 必 要 的 检 测 , 并 &nb
65、sp; 给 出 其 所 处 等 级 的 活 动 。 建 筑 能 效 标 识 依 据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结 果 , 对 建 筑 能 耗
66、 相 关 信 息 向 社 会 或 产 权所 有 人 明 示 的 活 动 。 比 对 建 筑 形 状 、 大 小 、 朝 向 、 内 部 的
67、 空 间 划 分 和 使 用 功 能 等 与 所 标 识建 筑 完 全 一 致 ,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指 标 及 供 暖 、
68、 通 风 和 空 气 调 节 系 统 性 能 满 足 北 京 市 现 行 有 关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要 求 的 假 想 建 筑 。
69、 相 对 节 能 率 ( ) 标 识 建 筑 相 对 于 比 对 建 筑 的 节 能 量 与 比 对 建 筑 全 年 能 耗 之比 。 建 筑 能 &nb
70、sp; 效 实 测 评 估 对 建 筑 物 实 际 使 用 能 耗 进 行 实 测 , 并 对 建 筑 物 用 能 系 统 效 率进 &n
71、bsp; 行 现 场 检 测 与 判 定 。犇 犅 犜 基 本 规 定 建 筑 能 效 标 识 应 以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结 果 为 依  
72、; 据 。 新 建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应 在 建 筑 节 能 分 部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后 、 建 筑 物 竣 工 验 收 之 前
73、进 行 。 建 筑 能 效 实 测 评 估 应 对 建 筑 使 用 阶 段 能 效 进 行 验 证 并 给 出 评 价 意 见 。 建 筑 &n
74、bsp; 能 效 实 测 评 估 应 在 建 筑 物 用 能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使 用 年 后 , 且 入 住 率 或 使 用 率 大  
75、; 于 时 进 行 。 建 筑 能 效 标 识 应 以 单 栋 建 筑 为 对 象 。 居 住 建 筑 和 公 共 建 筑 应 分 别 进
76、 行 建 筑 能 效 标 识 。 对 居 住 小 区 中 的 同 类 型 建 筑 进 行 建 筑 能 效 标 识 时 , 可 抽 取 有 代  
77、; 表 性 的 单 体 建 筑 进 行 测 评 , 作 为 同 类 型 建 筑 能 效 标 识 依 据 。 抽 测 数 量 不 得 少 于
78、 , 且 不 得 少 于 栋 。 同 类 型 建 筑 能 效 标 识 的 等 级 应 按 抽 测 单 体 建 筑 能 效 标 识 的 &n
79、bsp; 最 低 级 别 确 定 。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时 , 应 将 与 该 建 筑 物 用 能 系 统 相 连 的 管 网 和
80、冷 热 源 设 备 包 括 在 测 评 范 围 内 , 并 应 在 对 相 关 文 件 资 料 、 构 配 件 性 能 检 测 报 告 审
81、 查 、 现 场 检 查 及 性 能 检 测 的 基 础 上 , 结 合 全 年 建 筑 能 耗 计 算 结 果 进 行 测 评 。 建
82、 筑 能 耗 计 算 应 采 用 民 用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标 识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的 软 件 。 建 筑 能 效 测 评 应
83、 包 括 基 础 项 、 规 定 项 与 选 择 项 ,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基 础 项 指 计 算 得 到 的 相 对
84、节 能 率 。 相 对 节 能 率 计 算 时 ,应 先 将 电 能 之 外 的 其 他 能 源 折 算 为 标 准 煤 , 再 根 据
85、 上 年 度 国 家 统 计 局 发 布 的 发 电 煤 耗 折 算 为 耗 电 量 进 行 计 算 ; 规 定 项 指 按 国 家 、 行
86、 业 和 北 京 市 现 行 有 关 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的 规 定 , 围 护 结 构 及 供 暖 空 调 、 照 明 系
87、 统 需 满 足 的 要 求 ; 选 择 项 指 对 规 定 项 中 未 包 括 且 国 家 和 北 京 市 鼓 励 的 节 能 环 保 新
88、 技 术 进 行 加 分 的 项 目 。 建 筑 能 效 标 识 等 级 划 分 应 符 合 表 和 表 犇 犅 犜 的 规 定 。表 居
89、 住 建 筑 能 效 标 识 等 级标 识 等 级 相 对 节 能 率 ( ) 规 定 项 选 择 项 均 和满 北足 京国 市家 现、行行 有业 关若 得 分 超 过 分 ( 满分 分 ) 则 再 加 一 星建 筑 节 能 设 计 标 准 的 要 求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