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源水电站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要加强宣传,教育职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职工请假必须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需续假者应另办续假手续。休假实行报告制度。 第四条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以及假满未归,无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者均按旷工论处。 第五条职工请假,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班组必须留有足够的值班力量,以完成正常的工作、生产任务,务必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2、 第六条职工上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准睡觉,不准嬉闹,不准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工作,不得擅自串岗、脱岗,如有急事需要短时离岗或外出的,应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或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应向其他同志口头交代。 第七条职工上班期间,着装应整洁,不得穿背心,不得穿拖鞋,非公务需要,中午不得饮酒;生产一线职工上班期间不得穿短裤,不得穿裙子,不得穿高跟鞋。 第八条职工上班期间应保持办公设施用品整洁,保障办公场所设备安全。办公用品和文件资料等不得丢失、乱放、挪用和损毁。下班离岗前应收拾整洁办公场所,确保安全。 第九条职工出差实行报告制度,电站领导出差同时实行登记制度。
3、 第十条电站成立劳动纪律督查组,督查组由站领导和各班班长组成。督查组将不定期查岗,定期公布查岗情况,并严格考核。 第十一条各班组要建立健全查岗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劳动纪律专项检查活动,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开源水电站 二七年八月 第二篇: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宁夏路桥省道303线盐池双井子梁至灵武白土岗段 公路第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人员行为,维护项目部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小车司机。(以下简称项
4、目部全体人员) 第三条。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项目部全体人员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热爱本职工作,注重技术理论学习,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尽职尽责,争先创优。 第五条。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应积极、主动、热情,处理工作事务应讲求效率,不得拖延。不得采取消极、敷衍态度。 第六条。爱护公共财产,注重设备、仪器保养。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办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第七条。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分配。 第八条:严禁无理取闹;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赌 1 博、酗酒滋事。 第九条。要注意协调好外部环境,与地方政府、单位
5、和人民群众搞好关系。尊重当地人风俗习惯,搞好群众关系,加强民族团结。 第二章员工礼仪行为 第十条。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发式不可怪异,不能穿奇装异服,注意个人形象,注重室内外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第十一条。文明礼貌,团结同事。 第十二条。接听电话应使用“您好、欢迎、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语言。 第十三条。有客人或业务关系人员来访,用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并做好应答或解释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部员工上班须佩戴胸卡,上工地须佩戴个人安全帽。对管辖范围内的标语、旗帜、标牌要妥善保管、摆放整齐。 第三章劳动纪律与规范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
6、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或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或会议组织者请假,未经批准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2 第十七条:必须按时出席公司和项目部规定的政治学习、员工培训或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项目部全体人员应住在工地,家中有事需回家者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项目部决定由综合部牵头,将不定期的巡查人员在岗情况,若发现不在岗者,又没有请假,将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请销假制度 第十九条。员工请假必须填写假条,经项目主管副经理或项目经理批准后生效,假条报综合部备案。 第二十条:审批程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经项目主管副经理或项目经理批准后生效。
7、第二十一条。请病假必须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生效,并报综合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请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请婚丧假、产假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项目经理批准后生效,并报综合部备案。不按规定执行者不予报销有关费用,并按旷工论处。请假期间工资标准公司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请假员工上班后,必须先到综合部销假,否则,超假天数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四条。员工临时请假,须填写请假条,请假不超过两天的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经项目副经理批准后生效。请假两天 3 以上(包括两天)的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项目经理审批后生效。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经项目主管副经理或项目经
8、理批准后生效,在考勤中如实反映请假天数。 第五章出差 第二十五条。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公差审报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公差审报单”交综合部备案后,方可出差,否则不报销任何差旅费,并按旷工论处。“公差审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综合部备案,一份作为差旅费报销附件。出差后要按时报到,若超期又无正当理由,超期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考勤 第二十六条。考勤是考核员工工作表现及计算工资的基本依据。严格遵循,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部门负责人坚持天天考记,公开公布考勤,增加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月底一次填写。要正确使用点工代号,不许以直线或其他符号代替“8”字考记。若发现考勤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将考勤
9、退回重填,直至正确为止,并对考勤填写人及考勤审核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考勤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填写,必须在每月25日下午报综合部,以便审核、上报公司。员工的请假条及患病证明、“公差审报单”随考勤一并报送。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考勤由项目部综合部负责人填写。项目部人员(居住在银川地区、银北地区、银南地区、中卫地区)每月可享受三天带薪假期,固原地区可延长一天,区外员工可每两 4 月休七天。 第七章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犯以上条款者,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不良性,将依据交通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给与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在一月内,有无故迟到、擅离工作岗位一次的给予警告处分,两次者扣发
10、当事人当日工资;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的绩效工资。在一月内所属部门人员出现以上违纪现象累计三人次,部门或工区负责人当月工资下浮10%。 第三十一条。在一月内,上班时间非统一安排,搞任何娱乐活动或喝酒者;非统一安排娱乐活动或喝酒超过十二点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当日工资;三次者,予以清退。每发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一次者,取消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在一月内所属部门及工区人员出现以上违纪现象累计达三人次的,部门及工区负责人当月工资下浮10%。 第三十二条。在一月内,工作拖拉,消极怠慢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当日工资,三次以上者,予以清退。在一月内所属部门人员出现以上违纪现象累计达三人次,部门及工区负
11、责人当月工资下浮10%。 第三十三条。病假期间工资按宁路桥司字202130号文第四章第十四条执行。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计扣工资;当月事假在三天以内的,不影响工资的发放。从第四天起,工资按天计扣;五天以上的, 5 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第三十五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日工资,当月内累计旷工三天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当月内旷工累计5天(包括5天)以上者,予以清退。 第三十六条。考勤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每发现一次,部门负责人及点工员工资下浮10%。 第三十七条。在一月内,每发现室内环境卫生脏、乱现象三次者,有关责任人工资下浮10%。 第三十八条。项目部职工上班时间,不佩戴胸卡,上工地不戴安全帽,每发现
12、一次扣发当日工资,当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清退。 第三十九条。有违犯治安管理条例被拘留、劳教、犯罪判刑的按宁路桥司字202170号文相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或项目部分配、调动的,经经理或项目经理同意停发工资,项目部职工移交公司。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一条。因本人表现差,被所属部门退回,经公司或项目部同意停发工资,项目部职工移交回公司。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本办法的贯彻落实,由综合部牵头,派专人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填写检查日志。检查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员工有权利对本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批评。 6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经经
13、理签发之日起实行。 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01日 第三篇: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成立由公司主管经理任组长的劳动纪律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生产安全部、综合管理部等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劳动纪律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确定劳动纪律管理原则,审核确定劳动纪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劳动纪律管理情况,组织裁定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情节程度。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的劳动纪律管
14、理工作。主要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公司劳动纪律检查组对全公司的劳动纪律进行不定期抽查、督导工作,负责劳动纪律的考核及办理违纪员工惩处的具体手续。联合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做好记录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并进行单位(部门)内部劳动纪律管理考核,每月至少检查劳动纪律2次,做好检查情况的记录,对违纪情况要及时纠正,并对违纪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人力资源部将对各单位的检查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记录不全或违纪未进行处理的进行考核。 第三章考核 第七条各级主管是本单位(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劳动纪律管理纳入各级主管的绩效考核。 各单位对休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流程
15、进行审批,不得口头批假、不得先休假后审批,严禁不同休假间的连休,如有发现,一经查实,每发现1人次,人力资源部将在责任单位原有定员优化指标之上核减一个定员。 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未经单位发现或处理的,公司将按实际情况,除按相关制度考核单位外,涉及违规考勤的,公司还将予以核减定员。其中,年度内,旷工1人次减1人,迟到早退2人次,减1人;内部小倒班,1人次减1人。 第八条未尽事宜按员工奖惩条例(新钢司制字202116号)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
16、加强集团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团公司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劳动纪律是指职工在工作中或在与工作有关的场所必须遵守的秩序和规则。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是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和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基本保障。 第四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是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是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各级组织必须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引导教育职工自觉遵
17、守劳动纪律。 第五条 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劳动纪律内容 第六条 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要求,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发生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负责任,致使公司或本部门利益遭受损失的失职行为。 第七条职工必须遵守考勤、请假制度、休工诊断书管理规定,并遵守公司为确保安全生产和实现生产经营目标所做出的有关劳动纪律方面的其他规定和要求。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旷工: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的; 二、请假期满未归,且未办理续假手段的
18、; 三、用伪造事实或涂改病休证明等骗取病休的。第九条 职工不准弄虚作假开病假、小病开长假等。 第十条职工应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下班、工作和休息,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一条职工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未经批准,不准自行串班换班,更不得让非本单位人员顶替自己上岗。连续性生产(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接班人未到,在岗人员要将情况及时报告给有关负责人,经采取妥善措施方可离岗。 第十二条 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或因职工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标准等情况,调整职工的工作岗位,职工应服从单位做出的工作岗位安排和内部调动决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到新岗位工作
19、。职工对单位的工作安排或调动决定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向其上级反映或申诉,但在上级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必须按原安排或决定执行。 第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保密制度,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关的保密职责。 第十四条职工不准盗窃、诈骗企业财物;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贪污、侵占企业财物,收受贿赂,索取财物,挪用公款等。 第十五条 职工不准在单位内进行麻将、扑克、棋类等娱乐或赌博活动,不准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进行游戏、炒股票等。 第十六条 职工不准在单位内喝酒或酒后上岗。第十七条职工不准擅自脱岗或在岗睡觉。 第十八条职工不准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进单位和工作岗
20、位。第十九条 职工不准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阻碍交通,无理取闹,纠缠影响领导工作,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二十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准占用工作时间看电影、电视、戏剧及进行球类等文体活动。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不准占用工作时间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籍。 第二十二条 职工不准在工作时间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章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一、直接或间接依托鞍钢私自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活动,经本单位或集团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或对本单位、集团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在工作时间或在单位内进行麻将、扑克
21、、棋类等娱乐或赌博活动; 三、在工作时间或在单位内喝酒或者一年内两次酒后上岗; 四、在单位内打架斗殴使人致伤、致残、致死; 五、组织、煽动他人聚众闹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或造成生产、设备、质量、火灾事故; 六、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 七、其他违反劳动纪律情形,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本条所称严重后果是指: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造成本单位停产、设备严重毁损;严重损害集团公司或公司声誉,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经济损失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
22、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四条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但不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情形的,视其违纪情形、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薪酬考核;违纪情节较重者,给予警告处分、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并给予扣减薪酬。违反劳动纪律受行政处分者,一律取消年终评先资格。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待岗处理: 一、盗窃企业财物价值500元以下,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后果或一定经济损失,但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二、诈骗企业财物或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贪污、侵占企业财物,收受贿赂,索取财物,挪用公款,造成不良后果或一定经济损失,但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企业技术秘密、商业秘密,造成不良后果
23、或一定经济损失,但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四、经常迟到、早退、上花班的; 五、酒后上岗的; 六、连续旷工两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的; 七、参与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八、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内部调动决定的。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单位应坚持合法、公正、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帮助职工认识和改正错误。对必须处分、考核的,应在查清违反劳动纪律事实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进行处理,并保留相关书面材料。 第四章检查考核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考勤制度。职工考勤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考勤记录应准确、清楚,假条、休工诊断书要真实、准确、手续完备并要妥善保管。对考勤管理落实不到位的,由
24、综合管理部予以考核,视情节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第二十八条 要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劳动纪律检查制度,检查、处理情况均需有记录;同时建立职工劳动纪律管理档案,对职工劳动纪律情况记载、存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五篇: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各级组织的工作效率,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特
25、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一、劳动纪律 1.职工应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工作期间不得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 2.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到达工作场所为迟到。 3.提前5分钟以上离开工作场所为早退。 4.工作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视为旷工。 5.迟到、早退或脱岗时间2小时以上,按旷工0.5日计算。 6.迟到、早退或脱岗时间5小时以上,按旷工1日计算。 7.假满未续不上班者,自假满次日起按旷工计算。 8.职工应主动配合考勤,上下班时间以考勤记录为准。 9.职工应服从主管领导工作安排,除涉及安全违章或明显违反法律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作。 10.公司不鼓励、不提倡职工带病出勤
26、,身体不适可请病假。 11.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觉。 12.工作场所不得有吵架、打架等极端不文明行为。 13.工作场所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14.严禁烟火工作区内禁止用火。 15.不得私带危险品进入公司。(危险品系指有毒、易燃、易爆及腐蚀类物品) 16.不得因私利用公司资源。 17.严禁违章指挥。 18.严禁在岗或在工作场所饮酒,严禁酒后上岗。 19.特殊工种严禁无证操作。 20.工作时间须按公司要求着装;在有劳动保护要求的作业区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1.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从事下棋、打牌、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22.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
27、闹。 23.职工须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4.严禁考勤、财务、质检、生产、技术数据作假。 25.严禁营私舞弊收受回扣(贿赂)。 26.严禁违反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任意一条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睡觉;不按要求着装;工作时间干私活,从事下棋、打牌、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出现一次绩效考核成绩扣5分。 2、旷工;违禁吸烟;私用公司资源;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吵架、打架;考勤数据作假;不服从主管领导工作安排,每出现一次绩效考核成绩扣10分。” 3、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
28、0分。 三、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迟到、早退月度3次或年度累计6次;月度累计旷工2日或年度累计3日; 串岗、脱岗、睡觉、不按要求着装年度合并累计3次;吵架、打架年度累计2次; 违禁吸烟年度累计2次;私用公司资源年度累计2次;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年度累计2次;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年度累计2次; 职工在岗或在工作场所饮酒、酒后上岗年度累计1次;工作时间干私活,从事下棋、打牌、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年度累计2次; 考勤作假年度累计2次; 私带危险品进入公司年度累计1次;营私舞弊收受回扣(贿赂)年度累计1次;无证进行特种作业年度累计1次;
29、 违反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年度累计1次;严禁烟火工作区内违规用火年度累计1次;财务、质检、生产、技术数据作假年度累计1次; 不服从主管领导工作安排(除涉及安全违章或明显违反法律的情形外)年度累计2次。 四、责任事故处罚规定 职工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重大损害的,除按违反劳动纪律给予相应处罚外,应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重大损害认定标准 凡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或致人伤残均属重大损害行为。 职工因工作失误、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重大损害的损害赔偿标准: (1)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含5000元),赔偿公司1000元。(2)直接经济损失500010000元的(含10000元),赔偿
30、公司3000元。 (3)直接经济损失1000050000元的(含50000元),赔偿公司5000元。 (4)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上,赔偿公司10000元。如事故直接损失金额小于赔偿额,则按直接损失金额赔偿。职工因营私舞弊或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工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重大损害的赔偿标准: 按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全额赔偿。 五、其他 1.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2.职工对处罚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本单位工会组织及行政负责人申诉,也可向上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反映。逾期不反映,视为放弃申诉,接受处罚。 3.人力资源部门每月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并予以通报。 4.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 20 页 共 20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