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水 路 货 物 运 单水路货物运单 月 日交 接 清 单 号 码 : _ 运 单 号 码 : _2船名航次 起 运 港 到 达 港全 称 全 称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托运人银行、帐号收货人银行、帐号到达日期承运人章收 货 人(章)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应收费用项目费率金额发货符号 货号 件数 包装 价值重 量(吨)体 积(长、宽、高)(m)重 量(吨)体 积( 3m)等级费率金额运费装船费合计总计运到期限(或约定)托运人(公章)月 日 核算员物约事项 承运日期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 核 员说明 31.此货物运单主要适用于江、海干线和跨省运输的水路货物运输。 2.水路货物运单、货票一式六份。顺序如
2、下: 第一份:货票(起运港存查联)。 第二份:货票(解缴联)起运港航运企业。 第三份:货票(货运人收据联)起运港托运人。 第四份:货票(船舶存查联)起运港船舶。 第五份:货票(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 第六份:货物运单(提货凭证)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到达港存。 3.除另有规定者外,属于港航分管的水路运输企业,由航运企业自行与托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均使用航运企业台头的水路货物运单。 4.货物运单联需用厚纸印刷,货票各联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应有区别:解缴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各联为黑色。 5.要印控制号码或固定号码。 6.到达港收费,另开收据。 7.规格:长19cm,宽27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