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办法 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准备情况 1.制定工作计划 2021年3月制定持证上岗考核总体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进度,成立持证上岗考核工作组,确定人员职责分工。 2.组织理论考试 分别于2021年5月和2021年5月2次参加环保厅组织的环境监测持证上岗理论考试,有15人通过了分析技术和现场监测理论考试,2人通过了分析技术理论考试。 3.现场考核报名 2021年10月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确认考核认定项目,填写申请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监测项目一览表,涉及17人共计60个项目的现场考核项能力认定申请,并确定了自考认定方式和建议现场考核方式,形成申请总表。 3.人员
2、培训与方法确认 2021年10月12月根据申请表的具体内容准备方法标准受控文本,组织人员进行采样、分析等基本知识进行培训,同时分析人员对基本理论知识进行复习,包括分析方法的原理、适用范围、干扰物的消除、仪器的使用条件、实验操作注意事项等;在实验室练习基本操作技能,准备有关试剂和装置,组织相应人员对实际样品和标准样品进行分析,开展方法确认工作。 4.自考认定 2021年12下旬,根据申请的项目采购准备相关标样,监测分析类人员针对自己报考的每个项目,采取实样测试、留样复测及加标样品测试等方式进行对每个方法进行100%自考认定,并将证明材料按人整理成册提交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质量科。 5.现场考核报名与准备工作 自2021年12月底提交自考认定材料后,及时考核专家组组长沟通联系,确定现场考核时间。协助准备现场考核工作用表。持证上岗考核申请表通过审核后,收到专家组长根据申请表制定考核计划后,及时把现场抽查内容和考核方式反馈给参与考试的分析人员,并按照考核组成员分别形成现场记录表,供现场考核记录用。第 2 页 共 2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