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经济法,主讲:克拉玛依党校行政学院 周 石,63课时,第四编:国际货币金融法 第14章:国际货币金融法概论 ;第15章:国际融资法。一、看教材313318页国际货币金融法概论 二、提问讨论重点讲解: 国际货币金融法; 三、看教材327390页国际融资法 四、提问讨论重点讲解:国际融资法;,一、国际货币金融法,(一)国际货币(体系)制度问题的由来(二)国际货币制度的演变(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货币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间货币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总称。国际金融货币法本质属性在于其是国际货币金融交易规律所要求的行为规则。 国际货币金融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亦即
2、参与国际货币金融活动的当事人。 国际货币金融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货币、特别提款权、票据和黄金等国际间普遍接受的金融资产。货币一般应当在国际间具有可兑换性,即通常所谓“硬通货”。 国际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国际金融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国际货币金融关系。,国际货币金融法的主体国际货币金融法的主体是国际货币金融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亦即参与国际货币金融活动的当事人。国际金融法的主体既包括一般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包括国家及其有关官方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是国际金融法的特殊主体,它们不仅可以是国际货币金融交易的当事人,而且,它们更是国际货币体系的建立者、实施者
3、和管理者。法人和自然人作为国际金融法的主体,则主要表现在他们是国际货币金融交易的当事人。,国际货币金融法的客体国际货币金融法的客体即是国际货币金融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货币、特别提款权、票据和黄金等国际间普遍接受的金融资产。作为国际金融法客体的货币,一般应当在国际间具有可兑换性,即通常所谓“硬通货”。如果是不能国际上自由流通的货币,则其一般不能成为国际金融法的客体。但是,在一定的特殊国际货币金融交易中,非硬通货亦可成为客体。,国际货币金融法主要内容:,(一) 国际金融组织制度。国际金融组织的法律地位、职能范围及活动规则,主要涉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区域性开发银行、国
4、际清算银行及其他区域性金融组织的章程、决议和规则等。(二) 国际银行制度。有效银行监管的一般原则和规则,包括母国对跨国银行及其海外分支机构的并表监管制度、东道国对外资银行机构的准入管制制度以及银行监管的巴塞尔体制等。 (三) 国际货币制度。有关国际货币兑换及国际货币合作与监管的国内立法规范、条约规范及相关惯例规则,包括国际兑换制度、国际汇率制度、外汇管制制度、国际储备制度等。(四) 国际贷款制度。各类国际贷款法律制度。(五) 国际证券制度。包括国际债券和股票的发行制度、国际证券流通的制度等。,(六) 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制度。国际票据制度、托收统一规则、国际保付代理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
5、资金划拨规则、出口信贷规则等。(七) 国际融资担保制度。国际融资中的保证、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信用担保制度和动产担保、不动产担保和浮动担保等物权担保制度。(八) 金融创新的国际监管制度。金融企业集团及其监管制度、金融衍生工具及其监管制度、网络银行及其监管制度等。(九) WTO金融服务贸易制度。WTO体制下有关金融服务贸易的若干原则和规则,主要涉及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金融服务附件、金融服务承诺谅解与全球金融服务协议等有关条约的规定。,国际货币金融法的渊源目前世界上并不存在一部统一的国际金融法。国际金融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渊源和国内渊源两部分。国际金融法的国际渊源主要包括:国家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金融组
6、织之间关于国际货币金融的协定和条约;国际金融组织颁布的章程、规章和条例;国际金融习惯或惯例等。国际金融组织的章程、规章和条例仅对相应的国际金融组织及其成员有拘束力。国际金融习惯或惯例通常只有在当事人接受的条件下,才能够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国际金融法的国内渊源是指各国法律中用于调整其涉外货币金融关系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判例等。,(一)国际货币(体系)制度问题的由来,在处理一国货币与他国货币关系和国际货币的选择过程中就形成了国际货币(体系)制度。国际货币(体系)制度包括国际兑换制度、国际汇率制度、外汇管制制度、国际储备制度等。国际货币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国际货币选择,一国货币与他
7、国货币关系、汇率问题。主要包括内容有:(1)各国货币汇率的确定;(2)各国货币的可兑换性,对国际支付所采取的措施;(3)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和供应方式;(4)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5)国际结算的原则。既包括成文的调整国际货币关系的法规,也包括不成文的各国在实践中共同遵守的规则和惯例。通称国际货币(体系)制度。,1、各国货币汇率的确定,一国货币与他国货币兑换,得把一国货币折算成他国货币,一国货币折算成他国货币的比价就叫汇率,汇率可表现为一国货币的对外价格。 汇率是谁定的?是怎么样确定的?分为两大类:(1)固定汇率。是指汇率受国家法律管制,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外汇汇率,只在一定幅度内波动,即官方汇率。
8、(2)浮动汇率。是指本币汇率不是法律、行政限制,而是随市场供求关系浮动。根据政府是否干预,可将浮动汇率又分为:自由浮动与有管理的浮动。按浮动方式分为:单独浮动与钉住浮动,前者是指一国货币不与其他国家货币发生固定联系,汇率随外汇市场总的情况单独浮动。后者是选定一种或几种外国货币随之浮动。汇率上下浮动取决于货币购买力的变动。实际上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很多,国际收支、经济增长、通胀程度、利率水平、外汇供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央行干预、心理预期、政治事件、突发事件等因素都会影响汇率变动。,2、各国货币的可兑换性,对国际支付所采取的措施,在国际上有三种情况:一是不可兑换。少数国家规定本国货币不可兑换,只
9、有经国家主管机构批准,才能向指定银行兑换外国货币。二是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所谓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主要是指贸易用汇,兑换起来没有限制。比如进口贸易收支,劳务收入,私人汇款,特许权转让等,可以用本币购买外汇,而出口获得的外汇,可以兑换成本币。但在兑换过程中,主管部门要核实贸易凭单。属于资本项目的货币收支不能自由兑换,例如,外国直接投资,股票和债券投资,政府间的借贷,金融机构贷款。三是完全可兑换。确定本国货币为完全可自由兑换订货币,即不需要经政府批准,本国货币就可以在国际市场上自由兑换成其他国家货币。主要发达国家货币,如美元、日元、英镑、欧元,都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货币兑自由兑换相当于取消了
10、国际资本流动的限制,实现了资本项目的自由化。,(二)国际货币(体系)制度的演变,1、国际金本位制 2、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 3、牙买加货币制度 1、货币大都规定有含金量,货币与黄金间建立起固定兑换关系,自然形成了一个统一而又松散的货币制度。2、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 “双挂钩”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3、各国货币价值基本上与黄金脱钩 ,国际货币多元化 ,以浮动汇率为主的混合汇率制度广泛实行 。,(三)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44年7月,44国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联合和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布雷顿森林协议”,决定成立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关贸总协定。
11、世界银行负责经济发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管全球金融的稳定,关贸总协定管全球的多边贸易体制。成为了日后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1945年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的一个联合国会议上,签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1947年3月1日开始运作。 目前成员国:184个。主要业务活动有:向成员提供货款,在货币问题上促进国际合作,研究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研究扩大基金组织的作用,提供技术援助和加强同其它国际机构的联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共31条,规定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组织机构、活动原则以及成员国的权利义务等。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建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即以美元为核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12、协定经过了三次大的修改。第一次是1969年为实行特别提款权而进行的修改,第二次是1976年4月30日由理事会通过、1978年4月1日正式生效的修改文本。自此形成了牙买加货币制度。第三次修改是1992年11月,主要内容是规定对不履行协定义务的成员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可以宣布取消其适用普通资金的资格,如在宣布以后的合理时间内仍无改正,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70%多数票通过可以中止其行使投票权,如在中止投票权后一段时间仍无改正,可以经85%多数票通过取消其成员国资格。这一修改强化了制裁手段,进一步强化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监督职能。,一般提款权管理各个成员的普通资源或一般资源的帐号,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你
13、的可利用的资源。特别提款权(SDR) 是基金组织于1969年创造的国际储备资产,基金组织成员国之间、成员国与16个特别提款权“机构”持有者及与基金组织的交易可以使用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还是基金组织的记帐单位。 特别提款权的价值每日确定,使用四种主要货币组成的货币篮子:欧元,日元,英镑和美元加权平均构成,亦称“纸黄金”。,二、国际融资法,(一)国际融资概述(二)国际融资法,二、国际融资法,(一)国际融资概述 国际融资是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运用各种金融手段,通过各种相应的金融机构而进行的资金融通。 以调剂余缺。国际融资作为一种借贷行为,具有这几个特征:一是偿还性,二是增值性,三是国际融资风险更大
14、;四是国际融资工具变化快等 。主要的国际融资方式包括:国际贷款融资、国际债券融资,国际股票融资,国际项目融资,国际融资租赁。,1、国际贷款融资 是一个或几个国家、金融机构、公司企业将一定数额资金,按约定利率和期限贷给借方,并按约定期限收回本金和利息的信用活动。国际贷款融资形式主要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府贷款、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等。2、国际债券融资国际债券即发行国外债券,是指一国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企业、私人公司、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等在国际债券市场上以外国货币面值发行的债券。,3、国际股票融资国际股票即境外发行股票,是指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向国际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国内外交易所上市筹集资金。我国国
15、际股票融资途径:内地企业在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发行B股。境外直接上市。即境内企业作为境内法人直接申请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流通转让的外资股,包括H股、N股和代表外资股的美国存托凭证ADR等。到境外间接上市。指内地企业通过在境外注册一家控股公司,对国内希望到境外上市的企业控股,而由在境外的控股公司公开发股上市,并将所筹资金投资于国内企业,进而达到以国内企业到境外间接上市筹资的目的。境外买壳上市。是指国内企业通过收购已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即空壳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股权,然后注入国内资产和业务,以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通过存托凭证(DR)间接上市。存托凭证(Depositary Receipt,即DR),是
16、一种可以流通转让的、代表投资者对境外证券所有权的证书,它是为方便证券跨国界交易和结算而设立的原证券的替代形式。,4、 国际项目融资国际项目融资是指以境内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资金,并以项目自身的收入资金流量、自身的资产与权益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国际融资类型。国际项目融资的形式主要有:BOT方式、融资租赁方式、ABS融资方式以及境外基金方式。5、国际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所有权归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届满,承租人付清租金后
17、,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出租人丧失所有权,承租人拥有所有权。,国际融资租赁:指境外机构提供的融资性租赁。 6、国际融资方式的创新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发生了新变化,出现了一些新型融资工具,例如:项目融资中的BOT、ABS,国际股权融资中的存托凭证,债券融资中的可转换债券、中期债券、龙债券、欧洲票据,以及风险基金、战略结盟式融资、结构融资等。融资方式的创新扩大了资金来源的渠道。,(二)国际融资法,本课程国际融资法主要包括:1、国际贷款制度。国际资金借贷的一般原则和规则,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外商业银行等各类国际贷款法律制度。2、国际证券制度。国际证券的发行、交易及其监管的原则和规则,包括国
18、际债券和股票的发行制度、国际证券流通的制度以及证券市场国际化所引起的法律问题等。3、国际项目融资制度。国际项目融资的合同;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问题。4、国际融资法还包括国际融资租赁制度。5、国际融资法还包括国际融资担保制度。国际融资中的保证、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信用担保制度和动产担保、不动产担保和浮动担保等物权担保制度。,国际贷款制度,国际贷款制度。重点:国际贷款协议、国际银团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政府贷款法律规定1、国际贷款协议(1)、国际贷款协议的概念(2)、国际贷款协议的类型和特征 (3)、国际贷款协议订立的基本程序(4)、国际贷款协议的主要条款 2、国际银团贷款 (1)、国际银团贷款的概
19、念(2)、国际银团贷款的基本程序和方式 (3)、国际银团贷款的当事人及其义务 3、国际金融组织和政府贷款法律规定,1、国际贷款协议,(1)、国际贷款协议的概念 指其营业地或住所地在不同国家的、或具有不同国家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以货币或类似标的物的为交易客体的借贷意思表示的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具有拘束力的借款交易行为规则。 (2)、国际贷款协议的类型和特征以贷款的期限为标准,可将国际贷款协议分成为短期贷款协议、中期贷款协议和长期贷款协议。以贷款人的地位和性质为标准,可将国际贷款协议分为政府贷款协议,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协议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协议。 以融资的组织方式为标准,可将国际贷款协议分为单独银
20、行贷款协议和银团贷款协议。,以贷款利率的形式来为标准,可将国际贷款协议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协议和浮动利率贷款协议。以贷款有无担保来为标准,可将国际贷款协议分为有担保的贷款协议和无担保的贷款的协议。国际贷款协议一般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的特征: 1.国际贷款协议的标的物应该是货币,货币应为硬通货;2.国际贷款协议的主体范围不仅各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各国政府及其有关机构,而且还包括各类国际组织;3.国际贷款协议涉及到的法律较多。一般地,国际贷款协议会涉及合同法、公司法、银行法、担保法、外汇管制法和相关国际惯例。,(3)、国际贷款协议订立的基本程序,第一步,借款授权或决定订立国际贷款协议的第一个程序是授权。这里
21、的“授权或决定”,是指借款人的借款授权或决定。国际贷款协议中的借款人主要是公司、企业等商业组织和国家的中央或地方政府。在公司、企业等商业组织的章程中,通常规定对外借款必须经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授权或决定。国家的政府在对外借款时,亦须履行授权或决定程序。特别是,地方政府对外借款,通常须取得中央政府的授权或决定的支持。,第二步,贷款协议的签署,国际贷款协议一般均为书面协议,须经过双方有签约能力的人正式签署才能生效。国际贷款协议的签署人一般必须持有能证明签约人身分及合法签约资格的书面授权文件,该书面文件必须按法定程序作成。一般地,借款人为公司的贷款协议可以由借款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它经过适当授权的
22、公司高级雇员代表借款人签字。借款人为政府的贷款协议则可由财政部长或有关用款部门的部长签字,也可由本国政府授权其他政府官员代表本国政府签字。,第三步,生效,通常,国际贷款协议签字后并不立即生效,而是要等到贷款协议中规定的能使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成就时才开始生效。国际贷款协议中的先决条件,是指作为贷款协议的生效前提的先决条件 。,先决条件可分以下两类:,1.贷款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综合先决条件2.每笔贷款的具体先决条件,1.贷款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综合先决条件,(1)借款人的最高权力机构授权借款或决定借款的文件;借款人所属国政府部门对借款的批准文件。我国对境外贷款管制制度:实行国际借贷主体许可制度,贷款
23、额度管理制度,分级审批制度,外汇登记管理制度(如外汇管理局的批准证书等) 。案例:2002年天津数家企业报案,被骗53万元。原因就是诈骗犯利用了这些企业对于国际贷款法律特征的无知,信了诈骗犯所谓美元到户,兑换出来要缴纳移动费等等谎言。(2)在有担保安排的情况下,对贷款的偿还设定担保的的担保书、银行保函以及备用信用证等具有担保安排性质的法律文件。(3)借款人的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4)借款人的章程和有效营业执照;,2.每笔贷款的具体先决条件,(1)借款人在签约时对事实所作的陈述和保证一直到提款之日未发生实质性的不利变化;(2)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未发生一直到提款之日未发生实质性的不利变化
24、;(3)借款人无任何违约或可能违约的事件发生;(4)借款人无重大违法受查处的事件发生;(5)借款人无任何其他严重减弱其履约能力的事件发生。,2 国际银团贷款,国际银团贷款亦称为国际辛迪加贷款,是指由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联合多家银行,按共同的贷款条件向借款人提供一笔中长期贷款的交易。 国际银团贷款的主要特点 (1)分散贷款风险,由于国际银团贷款是多家银行共同向一个借款人贷款,万一借款人无力还债时,呆帐的风险由所有参与银团贷款的成员分摊;(2)贷款期限较长,一般38年,有的甚至长达10年以上。(3)贷款金额较大。,国际银团贷款的基本方式,可以分为直接银团贷款和间接银团贷款两种方式。 直接银团贷款是
25、指在牵头银行的组织下,参于贷款的各家银行分别和借款人直接签订贷款协议;该贷款协议直接约束借款人和各贷款银行;但是,各贷款银行之间的贷款义务无连带关系。间接银团贷款是指先由牵头银行和借款人签订一份总的贷款协议,并由牵头银行承担提供全部贷款的义务,然后由牵头银行把贷款权以一定的方式分别转让给银团的其他成员,这种转让一般无需征得借款人的同意。在间接银团贷款方式中,参与贷款的银团成员要承担牵头银行的信用风险。,国际银团贷款的基本程序,(1)选择牵头银行 组织银团贷款的第一步是选出一家牵头银行。借款人一般选择大银行作为牵头银行。选定牵头银行以后,借款人通常要交给牵头银行一份委托书,委托其代为物色愿意向借
26、款人贷扶的银行。在委托书中,借款人应表明其意欲取得贷款的基本条件,例如贷款金额、货币、贷款期、利率和用途等。牵头银行收到委托书以后,则要向借款人提出“义务承担书”,表示牵头银行接受借款人的委托,为其组织银团的意愿。 (2)谈判并签订银团贷款协议 由牵头银行把愿意参加银团贷款的银行组织成一个银团,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与借款人进行具体谈判和签署银团贷款协议。,国际银团贷款的当事人及其义务,国际银团贷款交易的当事人包括借款人和贷款人。借款人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政府;而贷款人则通常是商业银行。从贷款人方面讲,参与银团贷款的成员主要有以下几类: 1牵头银行亦称经理银行(lead manager)及其义务
27、 牵头银行是国际银团贷款的组织者,通常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组成。牵头银行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贷款、协调并沟通借贷双方的关系、与借款人共同起草信息备忘录和草拟贷款协议等等。牵头银行有可能兼任代理银行。在签订贷款协议以后,牵头银行就变成普通的参与贷款银行。,2代理银行及其义务国际银团贷款一般都有一个代理银行作为银团成员的代理人。在牵头银行完成其组织银团的任务后,银团的贷款行为主要通过代理银行来完成。代理银行和银团的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代理银行作为贷款人的代理人主要承担以一下职责:充当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和借款人偿还贷款的中间人;签署贷款协议以后,负责发放和偿还贷款的各项管理工作等等。 3参与贷款
28、银行及其义务凡参加提供银团贷款的银行,均是参与银团成员的各个贷款银行。他们主要的职责是按其承诺的贷款额,对借款人承担其承诺贷款的义务。担保人责任 国际银团贷款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文件委托书、 “义务承担书”、 “情况备忘录”、谈判并签订银团贷款协议 、法律意见书,国际金融组织和政府贷款法律规定,(1)贷款对象必须是成员国政府、政府机构或能获得政府和有关机构担保的公私企业。 (2)解决争端的方式:政府贷款协定协议一般都把协商或仲裁作为解决争端的主要方法,通常不采取法律诉讼的方法。(3)贷款提供的优惠政策。,2 国际证券制度,包括国际债券和股票的发行制度、国际证券流通的制度。证券发行必须符合证券发行地
29、的法律。 证券流通要根据证券流通地的法律执行。,3 国际项目融资制度,国际项目融资信用结构的特点 贷款人(商业银行、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国际贷款人的债权实现依赖于拟建工程项目未来可用于偿债的现金流量,即其偿债资金来源并不限于正常的项目税后利润。借款人(特定的工程项目公司)项目主办人(项目公司的股东)项目担保人(有限责任)国际项目融资通常需创造足以防范或分散各种项目风险的多重信用保障结构,包括借款人或主办人提供的有限担保、完工担保人提供的项目担保、项目关系人提供的现金流量缺额担保、项目产品用户提供的长期销售协议及政府机构提供的政府担保或承诺等。 设备供应人国际项目融资要求以建设项目的资产权利作为
30、项目运营和偿债的安全保证,它不同于以资产价值为抵押的普通担保。贷款人本息收入的保障是项目成功与否通常是有限追索权的贷款,国际项目融资的风险 P378P381,建筑、完工风险 自然风险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政治风险货币风险,避免、减轻贷款人的风险措施,为控制完工风险 P379完工担保协议项目主办人要:1.保障项目按时完工;2.必要时,保障追加融资义务;3.要检查和监督项目融资的适当使用。为控制市场供应价格风险 P380提货即付款协议。贷款银行要求项目公司不管提货与否,都要付款;为控制政治市场风险 P381 投资协议。主办人要保障向项目公司提供一定的投资资金1.额外(附加)贷款;2.与项目投资银行平行贷
31、款;为控制市场销售价格风险 P380产品购买协议。1.一般购买协议。2.预售协议。产品支付协议,7 3课时,国际税法 ; 一、看教材391472页第1619章国际税法二、提问讨论:三、重点讲解:四、案例分析;,83课时,第2021章: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法 律制度;第22章:WTO的争议解决机制;第23章: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的解决。一、看教材473527页第2021章二、提问讨论:三、重点讲解: 四、看教材528538页第22章五、提问讨论:六、重点讲解:七、看教材539547页第23章八、提问讨论:九、重点讲解:,93课时,总复习,解 题 技 巧 一,判断题判断题是一种客观性试题,一
32、般包含判断并改错。相对而言较简单,非对即错,二者必居其一。判断题所考查的那些容易混淆、稍不留意就会出错的内容。做判断题最重要的技巧就是认真读题,仔细分析题意,反复推敲,确保要求明确(是填“对”或“错”),题意明晰。做判断题最常见的失误是读题不认真,未全面、准确理解题意,考虑问题过于简单和片面。,选择题 选择题也是一种客观性试题,具有标准答案。选择题可分为单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和多项选择三种。单项选择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考生在做选择题时要特别注意看清题意和要求,弄清究竟属于哪种情况,千万不要尚未理解题意便匆匆做题,造成不应有的失分。,做选择题最重要的方法是顺推法,即
33、根据你的记忆从备选答案挑出正确答案;如果你记忆不够准确,可以采用排除法,即排除不正确的备选答案,然后所剩下的就是正确答案了。排除法最好与顺推法结合起来使用,效果更佳。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能选出答案,可以采用对比法,即将本题目与相关的内容(相反或相近的内容)进行对比,从而确定正确答案。所有的方法都难以确定答案时,最后的一招就是根据感觉挑选答案,而不要留下空白,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注意:做选择题时一定要看清题意、要求和备选项,确定是单项选择、不定项选择还是多项选择。,问答题包括简答题和论述题 简答题是一种常见的主观性试题,题目可大可小,内容可深可浅,伸缩性较大。简答题大多数是法律条文有明确规定,或
34、教材上有相关内容,只需考生进行简单的总结、归纳即可。简答题相对于论述题而言,关键在于一个“简”字,答题应做到全面、准确、简练。分值低于8 分的,只需列出要点即可,无需展开;分值高于8分的,除列出要点外,还应适当展开,作简要的解释。,论述题是最典型的主观性试题,它除了可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还可考查考生的应变能力、应用能力和表达能力。论述题一般涉及面广、有相当深度,给考生留下了广阔的自由发挥的空间,是检查考生综合能力的最理想的题型。论述题一般分值较高,对考生的成绩有直接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答论述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应当掌握以下几点:()看清论述题型。论述题的题型不同,解答方式也就不同,考生
35、一定要看清试题类型,选择相应解答方式。()抓住中心问题。考生应该抓住试题的中心问题,按照“是什么”、“是与非”、“为什么”和“怎么办”的思路展开阐述。()确立主要论点。中心问题和应答方式确定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根据中心问题确立论点。观点鲜明。鲜明地摆出自己的观点,围绕观点展开论述。()选准有力证据。选择论据的首要准则或要求是针对性。考生应从说明或证明论点的需要出发,选取证明力、解释力或反驳力较强的论据为论点服务。论据充足。用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论证全面充分。论证时应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适当展开。字数一般应把握在1 000字左右,不能过少也不宜过多。 ()结尾
36、呼应主题。结束部分应是全文论述的概括和浓缩。考生在这里应用简洁的语言对全文的内容进行高度概括,以使论点更加突出。()遵守形式要求。一道论述题应当答成一篇小论文形式,结构严谨、前后呼应,一般采取开头概括说明,中间展开论述,结尾予以归纳。,案例分析,这类考题具有很强的理论性、现实性和应用性,是考核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分析和处理某一特定案例能力的题型。答题时要在审清题意后,准确回答和处理题目中提出的问题。 我们把它归纳为“三知与四步”。“三知”就是:知情、知法、知点。知情,即明白了案情;知法,即明白了法律的规定和法理概念;知点,就是明白了考试的知识点。“四步”就是破解案例题的四个具体步骤。即:看点,审题,找法,答题。第一步,看点。就是看题目最后提出的问题,弄清考什么。第二步,审题。审题有两条经验值得考生借鉴:一是逐字逐句地阅读;二是划出关键词。第三步,找法。即根据题干所提出的问题和给定的案情,思考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等规定,回忆有关法学概念或原理,明确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法理对此是如何界定或诠释的,也就是以上所说的“因题找法”。第四步,答题。答题就是案情事实与法律或法理的有机契合,也就是考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最终体现。,欢迎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