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农业部部署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通知指出,“十二五”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行业依然大而不强,质量效益与世界先进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知名品牌少,亟需通过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引导企业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培育一批知名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生产出更多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食品和质优、价廉、物美、实用的农产品加工产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通知提出,“十三五”期间,农
2、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主要任务是大力提升“四大能力”。一是大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先进标准,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大力提升全程化质量控制能力。鼓励企业开展先进的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等体系认证,逐步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全程质量管理和控制。三是大力提升技术装备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四是大力提升品牌培育创建能力。加快培育一批能够展示“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与企业。 通知强调,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是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质量为先战略的有效举措,是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农产品加
3、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需要。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把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作为一项长期而又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推动政策落实创设、促进科技创新转化、培养质量品牌专业人才、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宣传引导等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提升行动组织好、实施好,努力实现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第二篇: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报表(行业代码)全国农产品(流通)业行业代码 (试行) 附表1:农产品加工业的主要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21) 141焙烤食品制造 142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3方便食品制造 米、面制品制造 速冻
4、食品制造 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144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 145罐头制造肉、禽类罐头制造水产品罐头制造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其他罐头食品制造 146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9其他食品制造15饮料制造业151酒精制造152酒的制造 白酒制造 啤酒制造 黄酒制造 包含两个小类1.糕点、面包制造(1411),指用米粉、面粉、豆粉为主要原料,配以辅料,经成型、油炸、烤制而成的各种食品生产活动; 2.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1419),指以面粉(或糯米粉)、糖和油脂为主要原料,配以奶制品、蛋制品等辅料,经成型、焙烤制成的各种饼干,以及用薯类、谷类。豆类等制作的各种易于保存、食用方便、口感酥脆的焙烤食
5、品生产活动。 包含两个小类1.糖果、巧克力制造(1421),指以砂糖、葡萄糖浆或饴糖为主要原料,加入油脂、乳品、胶体、果仁、香料、食用色素等辅料制成甜味块状食品糖果的制造,以及以浆状、粉状或块状可可、可可脂、可可酱、砂糖、乳品等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生产活动; 2.蜜饯制作(1422),指以水果、坚果、果皮及植物的其它部分制作糖果蜜饯的活动。 指以米、面、杂粮等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只需简单烹制即可作为主食的具有食用简便。携带方便,易于储藏等特点的食品制造。 指以大米。面粉为原料,经粗加工制成,未经烹制的各类米面制品的生产。 指以米、面、杂粮等为主要原料,以肉类、蔬菜等为辅料,经
6、加工制成各类烹制或未烹制的主食品后,立即采用速冻工艺制成的,并可以在冻结条件下运输储存及销售的各类主食品的生产。 指用米、面、杂狼等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可以直接食用或只需简单蒸煮即可作为主食的各种方便主食品的生产,以及其他未列明的方便食品制造。 指以牛、羊乳为主要原料,经分级、净乳、杀菌、浓缩、干燥、发酵等加工制成的液体乳及乳制品的生产。 指将符合要求的原料经处理、分选、修整、烹调(或不经烹调)、装罐、密封、杀菌、冷却(或无菌包装)等罐头生产工艺制成的,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并可以在常温下储存的罐头食品的制造。 指婴幼儿辅助食品类罐头、米面食品类罐头(如八宝粥罐头等)及上述未列明的罐头食品制造。
7、 包含三个小类1.味精制造(1461)指以淀粉或糖蜜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提取。精制等工序制成的,谷氨酸钠含量在80%及以上的鲜味剂的生产; 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1462),指以大豆和(或)脱脂大豆,小麦和(或)麸皮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各种酱油和酱类制品,以及以单独或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物料或酒精,经微生物发酵酿制的酸性调味品的生产; 3.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9)。包含五个小类1.营养、保健食品制造(1491);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1492);盐加工(1493);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1494);其他未列明的食品制造(1499) 指用玉米、小麦、薯类等淀粉
8、质原料或用糖蜜等含糖质原料,经蒸煮、糖化、发酵及蒸馏等工艺制成的酒精产品的生产。 指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酒精度(体积分数)在18%60%的蒸馏酒产品的生产。指以麦芽(包括特种麦芽)为主要原料,加酒花,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含二氧化碳、起泡、低酒精度(体积分数)2.5%7.5%的发酵酒产品的生产,以及啤酒专用原料麦芽的生产。 指以稻米、黍米、黑米、小麦、玉米等为原料,加曲、酵母等糖化发酵剂发酵酿制而成的发酵酒产品的生产。 1 5315 416 17 181920 212226 211212266 指以新鲜葡萄
9、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 葡萄酒制造 酒精度(体积分数)等于或大于7%的发酵酒产品的生产。指除葡萄酒以外的其他果酒、配制酒以及上述未列明的其他 其他酒制造 酒产品的生产。 软饮料制造 指以新鲜或冷藏水果和蔬菜为原料,经加工制得的果菜汁液制品生产,以及在果汁或浓缩果汁、蔬菜汁中加入水、糖液、 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酸味剂等,经调制而成的可直接饮用的饮品(果汁含量不低于10%)的生产。 指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经发酵或未经发酵),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成的可直接饮用的含乳饮品的生产;以及以蛋白 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质含量较高的植物的果实、种子或核果类、坚果类的果仁等为 原
10、料,在其加工制得的浆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成的可直接引用的植物蛋白饮品的生产。 指以糖、食品添加剂、果汁或植物抽提物等为原料,加工制 固体饮料制造成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制品其成品水分(质量分数)不高于 5%的生产。 指未列入上述各类的茶饮料、特殊用途饮料等其他软饮料的 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制造。 指对毛茶或半成品原料茶进行筛分、轧切、风选、干燥、匀 精制茶加工 堆、拼配等精制加工茶叶的生产。包含三个中类1.烟叶复烤(161),指在原烟(初烤)基础上进行第二次烟叶水分调整的活动; 2.卷烟制造(162),指各种 烟草制品业 卷烟生产,但不包括生产烟用滤嘴棒的纤维丝束原料的制造; 3.其他烟
11、草制品加工(163)。 包含六个中类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 2.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172); 3.麻纺织(173); 4.丝绢纺织及精 纺织业 加工(174); 5.纺织制成品制造(175); 6.针织品、编制品及其制品制造(176)。包含三个中类1.纺织服装制造业(181); 2.纺织面料鞋的制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造(182); 3.制帽(183)。 包含四个中类1.皮革鞣制加工(191); 2.皮革制品制造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92); 3.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193); 4.羽毛(绒)加工及 制品制造(194)。 包含四个中类1.锯材、木片加工(
12、201); 2.人造板制造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2); 3.木制品制造(203); 4.竹、藤、棕、草制品制造(204)。指用木材、金属、塑料、竹、藤等材料制作的,具有坐卧、凭倚、储藏、间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馆、办公室、学校、 家具制造业 餐馆、医院、剧场、公园、船舰、飞机、机动车等任何场所的各种家具的制造。 指以天然木材和木质人造板为主要材料,配以其他辅料(如 木制家具制造油漆、贴面材料、玻璃、五金配件等)制作各种家具的生产活 动。 指以竹材和藤材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辅料制作各种家具的 竹、藤家具制造 生产活动。 包含三个中类1.纸浆制造(221); 2.造纸(22
13、2); 3.纸制品制 造纸及纸制品业 造(22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指有机合成、植物性或动物性色料,以及有机颜料的生产。 指以动物骨、皮为原料,经一系列工艺处理制成有一定透明度、粘度、纯度的胶产品的生产。 指具有香气和香味,用于调配香精的物质香料的生产;以及以多种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为主要原料,并与其他辅料一起按合理的配方和工艺调配制得的具有一定香型的复杂混合物,主要各类加香产品中的香精的生产。 染料制造 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动物胶制造 267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 附表2:农产品加工业的主要产品代码 第三篇:农业部2021年农产品加工业
14、重点工作农业部2021年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211号)精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近日,农业部印发通知,对做好2021年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一、积极推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政策的落实 近年来,国家有关方面陆续出台了一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但目前落实得还不够到位,政策效应还未充分发挥出来。为此,各地要把促进已有政策落实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在全面梳理、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政策的基础上,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督促检查等形式,推动政策落实。主要
15、有:积极推动税收政策落实,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优惠、免征初加工所得税、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农产品出口退税优惠等;积极推动信贷政策的落实,包括扩大农产品加工业信贷投放总量、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严禁利率“一浮到顶”、减免贷款手续费用等;积极推动保险政策的落实,包括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广新型险种、鼓励对外贸易和“走出去”企业保险服务等;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政策的落实,包括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技术创新资助等;积极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包括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等政策向农产品加工业倾斜,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的价格政策等;
16、积极推动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包括小型微型企业减半计征所得税、减免中小企业涉企收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在农产品加工业的有效落实。与此同时,要加强新的政策创设,在初加工、主食加工、综合利用、原料基地、收购资金、设施装备、加工园区、主产区布局等方面实现突破。要大力营造落实政策的舆论环境,开展各种宣传、宣讲和培训活动,确保政策公开透明。 二、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认真组织实施初加工补助政策。积极争取扩大实施区域、品种和资金规模,整体推进初加工设施建设,通过产后减损实现增产增收增供增效。积极推进粮食加工减损。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建设烘
17、储设施,同时采取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等措施,防止粮食过度加工造成浪费。加强菜篮子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设施装备,并与园艺作物标准化基地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和实施,择项列入初加工补助和农机补贴范围,同时积极向物流配送和电商拓展。 三、深入开展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 培育主食加工知名企业和“老字号”。通过示范引导和培训提升等形式,着力培育一批产权清晰化、生产标准化、技术集成化、管理科学化、经营品牌化的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开展主食加工知识普及、产品展示和技术交流,树立现代主食消费理念,组织主食加工“老字号”品牌推介,加快推进马铃薯主粮化、主食化进程。加
18、强主食加工公共服务。开展主食加工业监测分析与预警,建立专家咨询会商平台,加强研发体系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主食加工业产业联盟。组建主食加工技术集成联合体。着力促进引进装备国产化,增强主食加工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主食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多样化市场需求。 四、启动实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明确一部分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科学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品种和环节,主攻农业副产物循环利用、加工副产物全值利用和加工废弃物梯次利用,研究最经济、最有效的阶段性突破路径。筛选一批综合利用成熟技术设备装备。集成、示范和推广一批综合利用新技术,通过
19、工程、设备和工艺的组装物化,在秸秆微生物腐化有机肥及过腹还田、稻壳米糠、等外果及皮渣、畜禽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环节开展试点。制修订一批综合利用标准。完善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及相关技术操作规程等。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综合利用服务的做法和经验。 五、着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技术装备水平 加快推进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研发体系以瓶颈问题为导向,分品种分领域按照产业链条布置创新链条,构建“产学研推用”有机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协同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设施装备研发。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具有中试能力的工程化研究平台及产业化应用平台,通过技
20、术优化、组装、集成和配套研发,开展工程化研究和核心装备创制,孵化形成一批集成度高、系统化强、能应用、可复制的农产品加工先进技术装备。加强成熟技术筛选推广。深入开展科企对接活动,搭建推广转化信息平台,选择重点产区建立技术示范基地,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先行先试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专项研发项目,加快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培养造就人才队伍。通过交流合作、科技攻关、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培育一批经营管理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 六、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以资产为纽带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的产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联合等方式,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与上下
21、游中小微企业建立产业联盟,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单位。积极争取财税融资政策。推动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加强上市融资服务和指导培训,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支持企业进行技术装备改造和产业升级。实施质量立企、品牌强企战略。支持引导企业建立检测检验、质量标准和全程质量可追溯体系,将质量和信誉凝结成知名品牌;加强同区域同类别的品牌整合,大力宣传和保护品牌,建立农产品加工品牌目录制度;鼓励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申报和推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七、稳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园区建设 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县为单元整建制创
22、建一批原料基地、加工园区、营销体系等有机衔接、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国家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区、示范县,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组织筛选推广加工专用优良品种,组装集成原料生产技术,从生产到销售全程实现标准化。扶持建设一批起点高、功能全、带动力强的加工园区。注重发挥产业集聚区整体效率,改善软硬件环境,加强运行机制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分工协作,完善研发机构、监测机构和污水处理及给排水系统等配套设施,让企业共享资源和服务、共同治理污染。构建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打造农产品加工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展销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发展直销
23、直供、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营销、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等新型流通业态,创新商业模式,探索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鼓励骨干企业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 八、鼓励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加强主产区产加销整体构建和区域合理分工。与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衔接,将加工流通与生产消费同步规划和实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科学确定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主产区、养殖主产区、沿海发达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垦区、草原生态区等区域发展重点,对主产区加工业进行重点布局。促进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转化。通过协调争取政策、资金,大力推动粮食加工科技创新和推广,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努力改善粮食烘储加工
24、条件,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管理,引导企业科学开展粮食精深加工,积极鼓励粮食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积极拓展粮食加工转化增值空间。搭建加工产能转移承接平台。组织加工企业将产业转移到主产区,与主产区的资源优势加以整合,合力打造优势主导产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设“粮食银行”,探索粮食产后统一烘干、统一加工、统一储存、统一销售的经营模式,促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 九、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服务水平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调整结构、对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业
25、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认识,把农产品加工业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要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调整充实人员队伍,理顺职责关系,推动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在人才队伍、原料基地、技术装备、营销网络、基本建设、财政预算、外经外贸、质量标准体系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紧密配合,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形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合力;要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作用,从本地实际出发,组织拟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和现代农业布局,对“十
26、三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进行科学规划;要引导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要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布局调整、区域合作,建立信息、技术、人才、融资等公共服务体系,搭建投资贸易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创业示范基地;要组织关键公共技术研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监测分析、标准跟踪、教育培训、技能开发等工作,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法;要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支撑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要总结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努力营造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四篇:农业部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出口示范企业申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全国
27、农产品加工业出口示范企业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企202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_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方案,提升我国农业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扩大精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企业培育农加工产品出口品牌,加快建设一批国际竞争力较强、出口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农加工出口企业,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确认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出口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以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业,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含纺织、皮
28、革及烟草)。 (二)拥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三)企业农加工产品年出口额。东部地区1000万美元以上,中部地区800万美元以上,西部地区500万美元以上。 (四)企业通过iso9000、haccp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上报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 (五)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 (六)在国内已经注册商标和主要出口市场已经注册商标(上报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 (七)海关出口统计证明(上报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填写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出口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表),按系统逐级上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_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
29、审核后,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企业局)。 三、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传送电子文本。 四、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五、联系人及电话、地址、电子信箱。 联系人:王保平(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处) 电话:010-64193255,传真:010-64192761 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026 e-mail:zhangjix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二00六年七月十三日 第五篇:农业部2021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年“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方案 为
30、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213号),着力加强“三品一标”监管,切实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示范带动作用,我部决定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三品一标”相关管理规定,以“着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品牌公信力”为主题,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水平。实现获证单位1
31、00%签订承诺书,100%落实内检员制度,100%达到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 (二)进一步完善认证制度。确保“三品一标”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检查员100%签订责任书。 (三)加大证后监管力度。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并对外公告。 (四)提高规范使用标志水平。对伪造、冒用、超范围、过期使用标志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三品一标”的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大幅提高。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生产控制,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责任为核心,以促进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生产指导和监管。一是强化获证单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
32、生产水平。二是加强生产指导,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三是推行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所有获证单位均应与省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签订向社会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县级以上“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应当督促获证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 (二)强化认证审核把关,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一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认证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现场检查规范,把住认证审核关键控制点,提高检查员现场检查的
33、审核能力。二是要强化检查员注册管理,建立检查员责任考核机制。三是强化对现场检查工作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抽查,确保现场检查质量。 (三)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要按照“产品质量可靠、使用标志规范”的目标,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一是获证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加强对获证单位的实地督导,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建立“三品一标”监督抽查制度,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
34、抽检比例和频率。四是开展市场跟踪检查,突出大中城市和经营主体,各省(区、市)跟踪检查的经营单位不得少于50家,重点检查“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和假冒行为。标志使用不规范产品,限期整改;过期使用标志或超范围使用标志产品,依法查处;假冒产品,严厉打击。五是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在执法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中判定不符合“三品一标”标准和要求的,一律坚决淘汰出局,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六是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对超市、批发市场等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三品一标”知识培训,引导经营单位建立查标验证制度,把好进货准入关。七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县级以上“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应当有专人负责举报、投诉事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35、四、主要活动 (一)3月下旬,启动“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 (二)4-6月,部署“三品一标”产品专项跟踪抽检。 (三)5-8月,开展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组成督导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的认证现场检查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核查。 (四)710月,组织开展获证产品专项检查。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的“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五)11月,依托2021年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展示“三品一标”成果,促进“三品一标”发展和市场贸易。举办消费者喜爱的“三品一标”知识竞猜互动活动和“三品一标”发展成果报告会。 (六)2021年1月,借助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2021年“三
36、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进行总结。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省(区、市)要深刻认识“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三品一标”作为日常工作重点来抓。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各省(区、市)的“三品一标”品牌提升工作由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牵头,会同各相关厅(局、委、办)共同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本地区“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的实施。 (二)狠抓落实。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区、市)“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充分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和农业综合执法力量,将提升行
37、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省(区、市)实施方案3月25日前报部监管局,抄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三)强化沟通和宣传。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提升行动的进展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向部报送一次进展情况,主送部监管局,抄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同时,对“三品一标”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重大进展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提升行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加强沟通和联系。联系人: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薛志红,联系电话:59192322,传真:5919331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姚文英,联系电话:62191443,传真62115730;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王华飞,联系电话:62132350,传真:62119091。 第 22 页 共 2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