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有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员工食堂配送蔬菜等事宜,自愿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承包项目员工食堂蔬菜、肉类粮油配送。第二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壹年,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30 日止。第三条, 质量标准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甲方食堂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的各种主副食品及蔬菜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无异味等情况。2、 乙方采购的肉类、蛋类、鱼类、禽类、豆制品及绿叶类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3、 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
2、新换货。第四条, 伙食费结算及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以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结算货款。每月初由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预付乙方当月货款 元人民币。月末甲乙双方根据当月实际送货情况进行核对。乙方根据核对无误的金额为甲方开具合法票据。同时双方根据当月结算金额多退少补,结清当月双方往来款。甲乙双方以每月 30 日为结算日。甲方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付款。乙方有义务按时提供发票,当月结算发票最迟不能超过次月末传递给甲方财务。如乙方超过两个月不能提供发票,甲方将暂停给乙方的预付款,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3、甲方申购数量以市斤计算,差距不可多送或少送 5%为限度,否则
3、甲方则退给乙方,或要求补送。第五条, 双方权责(一) 甲方责任1.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主副食品蔬菜、肉类等品种,必须提前一天于 17:00 前以书面方式(如传真等)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及特殊要是等。2. 甲方所订购的主、副食品及蔬菜须考虑到市场供求状况,尽量不订购市场上冷僻及季节性稀缺性品种。(二) 乙方责任1. 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及甲方有关规定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2. 配送商品质量、数量、时间及验收1) 配送商品质量:按甲方要求的质量配送。2) 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3) 时间: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每天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4)
4、 验收: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甲方验收后签字核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有权退货和要求乙方换货。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第六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并且甲方必须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2、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货款,乙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由此发生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3、在合同期间内,甲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待双方协商后方可终止合同,若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属甲方违约。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必须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伍仟元整)。5、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乙方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如果由于甲方使用腐烂食物或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另行附文以作补充附文与本合同同具有法律效益,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调解。甲方: 乙方: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