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思考 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和党风、政风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通过连续三年组织参与我市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对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思考。在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基础上,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原则,应在扩大宣传、完善机制、强化监督三个方面,把握关键环节,突破重点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深入细致治理,确保各项治理“小金库”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坚持政策引导。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
2、则进行处理。一要鼓励自查自纠。目的就是促进各县(市)区、各部门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结合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层面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管理,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增强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凡自查自纠的问题实施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或处罚的政策。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单位自查,其目的也是为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二要严惩顶风违纪。结合开展重点检查,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力度。中央纪委印发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
3、项违纪行为的处理依据作出了明确规 1定。由于“小金库”问题成因复杂,手段和形式多种多样,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对“小金库”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够,同时,现行党内法规中对“小金库”问题的处分规定比较原则,致使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如何适用党纪处分规定往往执纪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小金库”问题的有效治理。中央纪委制定专门规定,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纪行为,明确涉及“小金库”问题的处理依据。在两办意见印发后再设立“小金库”或者变换方式继续设立“小金库”的顶风违纪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追究纪律责任。这些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比较强,政策界限比较清晰。这将有利于加大惩处“小金库”违纪行为的力度,有利于案件处理,也能够更好地配合正在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要以贯彻解释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小金库”治理工作力度,确保中央提出的治理目标的实现;要严格依据解释的规定,严肃处理“小金库”违纪行为,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和中央有关方针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出重拳,用重典,下猛药,形成强力治理态势,使得各单位不敢设立“小金库”。三要鼓励举报。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同样,治理、杜绝“小金库”现象,也依然离不开群众的监督,没有群众的举报,很难查处“小金库”案件。查处“小金库”的主要方法是单位自查或依靠群众举报。但是,普遍存在单位自查“不疼不痒”、群
5、众举报奖励偏低问题,与举报人所要承担的巨大风险不匹配,不足以调动举报人的积极性。因此,应建立相关制度,一是对“小金库”举报人免责,凡举报属实,举报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可免除部分或全2部责任;二是对举报有功人员,加大奖励力度,给予举报人足够的物质激励和安全保证,解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利益和法律权益不受侵害。应重视和运用这些政策手段,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为避免发生新的“小金库”问题产生足够的震慑力,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要真查实纠。治理是个阶段性过程,没问题的可以增强财经法规意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有问题的可以自行整改,避免再违纪;问题大的可以处罚处理,
6、起到警示作用,建立健全强化监管的体制机制。依据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了事、走过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要严肃处理,增强震慑力。 二、坚持标本兼治。一要监督制度化。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并不是想处理哪个单位和哪个人,如果必须处理也只是手段,目的就是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结合发现的问
7、题,从制度层面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查找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管理体制、监督机制和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管理,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从体制机制上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在查处和纠3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防治“小金库”在内的监督检查制度,实施常态化、规范化监督。二要防范前瞻化。要与时俱进,注重改革创新。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逐步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机制和体制,加快建立并
8、完善长效机制,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逐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规范管理工作,资产收益要尽快纳入预算管理。三要管理合理化。要发展经济,增收节支,在保证公共财政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视财力可能,尽最大努力增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使得单位必要的、必须的公务接待活动有合理、合规的经费来源。 三、坚持常态治理。一要治理常态化。治理“小金库”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管、税务稽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加大非税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管理改革力度。
9、当前,非税收入征管日趋规范和完善,但是仍存在一些死角死面。例如,列为本次“小金库”治理重点单位收取的广告费、赞助费存在应缴未缴问题,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出让收入存在不上缴财政专户等,这些收入是一些单位“小金库”的主要来源之一,成了多年来的痼疾。因此,应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稽查制度,做到经常及时查处。二要监督合力化。除依靠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税务等经济执法部门的监督外,还要与人大4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公众举报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全方位治理“小金库”的监督氛围,形成整体合力。同时,在日常治理过程中要取得银监部门、人民银行
10、及各专业银行的支持和配合,加大银行账户查询力度。被查单位自己填报的银行账户,一般都与“小金库”无关。要查出“小金库”账户,一方面,需要人民银行协助,提供被查单位的所有开户情况;另一方面,需要各商业银行提供被查单位的账户开设情况。而各大银行多为中直单位,除司法机构外,一般部门要检查单位开户情况很难得到银行配合,市县级单独协调更加困难,因此中央和省应协调各银行机构,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形成治理“小金库”问题的合力。三要教育经常化。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惩
11、恶扬善,在全社会营造抵制设立“小金库”光荣、设立“小金库”可耻的良好舆论和制度氛围,使得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不想”设立“小金库”。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实践科学的发展观,强化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进而“不愿”违纪。要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堵塞漏洞,实现政府性资金运行全过程监控,进而“不能”违纪。要严格执行财经法纪法规,依据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包括设立“小金库”在内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决5不姑息,进而“不敢”违纪。通过构建防治“小金
12、库”长效机制,有力、有效地遏止“小金库”高发、多发势头,为从根本上清理“小金库”奠定可靠基础。 监督检查局彭建平 2021年10月31日 第二篇:浅谈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浅谈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小金库”是指个别单位和部门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人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我市于2021年开始,从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抽调力量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国有企业开展了治理“小金库”专项活动,共查出“小金库”9个,涉案金额64.4万元。“小金库”不仅助长了奢侈浪费,而且腐蚀干部,滋生腐败,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小金库”的普
13、遍存在、设置分散、手段隐蔽等特点增加了治理“小金库”治理难度。因此,必须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彻底根除私设“小金库”的违法乱纪行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应从多处入手,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才能从根本上取得良好的效果。笔者认为,应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一、追根溯源,着力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基础 (一)加强源头治理,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针对“小金库”的来源,应做好“堵”的工作,就是要堵塞漏洞,严防资金转入“小金库”。一是拉网式清查资产家底.不留死角.防止“隐性收入”流入“小金库”。二是加强对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
14、费标准进行审核,防止违法1 收费形成“小金库”。三是强化票据管理,防止“白条”收费不入账形成“小金库”。加强票据监督管理制度,严格票据核收发放管理,大力推行票据网络管理系统化.及时核销作废的票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费票据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二)进行合理疏导,遏制“小金库”的产生根基 从根本上防治“小金库”,不仅要“堵”。还要“疏”。“疏”就是要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照顾到和解决好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遏制“小金库”现象,努力建立不必设、不能设和不敢设“小金库”的机制。如对基层单位对外所发生的必要业务招待费,上级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在不违背大原则的情况下,适当放宽政策,给予合理解决
15、,引导资金在正常的渠道内良性循环。 (三)开展警示教育,构筑根治“小金库”的防线 防范“小金库”.应着力加强警示教育.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增强法制观念。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执行国家的部门“小金库”财经法规的模范,遵守严禁私设“小金库”的规定。要通过宣传典型案例.用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强化教育,增强廉政教育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小金库”危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克服侥幸心理,为根治“小金库”创造良好氛围。要加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将“小金库”有关知识纳入 会计教育范畴.列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把“小金库”的危害、处理处罚法规讲清讲透.提高会计人员对“小金
16、库”问题的认识.抑制“小金库”的产生。同时,要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从源头上斩断“小金库”形成的任何可能。 二、深化改革,完善防范“小金库”的治理措施 (一)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健全上下级专项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健全专项资金账户体系和支付模式,同时利用支付系统全程跟踪、动态监控的强大信息功能,有效保障转移支付资金规范运作,避免资金的滞留、挪用,更好地实现专项资金所承载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建立公务卡结算账户、
17、单位零余额账户及整个国库单一账户有机结合的账户体系,通过公务卡结算产生的电子转账信息,将单位的现金支付纳入监控。把预算单位的现金支付纳入财政动态监管视野范围内,及时掌握现金支付全部信息。 (三)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一是把好银行账户准人关。明确银行账户审批权属财政部门,单位确需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由财政部门审批。对未 经财政部门审批,私自开设银行账户的单位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对主要领导给予党纪处分,同时财政部门按规定暂停向该单位拨款。二是把好银行账户审批关。单位开设新银行账户,必须经财政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同时,在银行账户开设审批过程中,对开户单位的性质、账户用途、资金性质、账户开设的合规性必须严
18、格审查,对不符合开设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三是把好银行账户管理关。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银行账户管理档案,对单位银行账户逐步实施动态管理。 (四)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力度 将财政专户资金、财政代管资金和对下级调度资金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并且将支付申请、审核、拨付各项要求统一起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和拨付办法。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 (五)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 要加强非税收入立项审批的管理,明确执收范围。注重强化国库管理职能,执收单位要系统全面、及时掌握了解政府非税收入的
19、来源、结构、规模及变动等情况,使资金通过汇缴专户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运行.有效避免公款私存。特别是要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对各部门、各单位取 得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坚决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强化监督,加大私设“小金库”的惩处力度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对单位重大决策问题;涉及干部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与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的全方位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行财务公开,真正做到人民当家,民主理财。对机关、事业单位而言,各级政府审计部门要
20、按照规定每年对有关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使“小金库”无处藏身。二是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遏制“小金库”的行为,应建立必要的群众举报和奖惩机制来规范管理制度,通过设立“小金库”问题举报箱,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拓宽查处渠道,增强监督效果,保障制度落实。对自觉抵制“小金库”行为遵纪守法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宣传、表彰,弘扬正气,惩处邪恶,奠定防范基础,增加全民法律意识,起到警钟长鸣作用,使遏制“小金库”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三是加大查处和惩力度为切实起到查处“小金库”的震慑作用,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
21、“小金库”体系。对发现私设“小金库” 的现象或行为,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使各级领导干部不敢设置“小金库”。同时,在工作中要坚决克服法不责众的思想观念,对于集体腐败应一律给予追究,真正使“小金库”成为一个“禁区”,一道“高压线”,最终实现遏止和根治“小金库”的目标。 第三篇: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总结报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总结报告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是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丰顺县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x财治理办字20211号)精神,我院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小金库
22、”治理工作精神,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做好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积极开展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现总结如下: “小金库”存在的客观原因及分析 首先,无视法纪。一些单位领导为便于“搞活”和提高福利待遇,片面认为不是独落个人腰包,就不算违法,还有一些单位为偷逃税款或截留收入,抱有幻想和侥幸心理,想方设法私设“小金库”;更有一些人将“小金库”化公为私、侵占私分、中饱私囊。 其次,制度缺失成为“小金库”存在的最直接原因。长期以来,“小金库”一直挑战现行制度、机制和体制,利用制度、机制和体制中存在的缺失或漏洞,借助信息不对称以及自身对财务经济信息和权力的优势,实现谋取集团利益和个人私
23、利的目的。 三是道德操守。有些人认为单位设立“小金库”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设“小金库”反而不正常;有些人认为单位设立“小金库”是不得以的行为,要解决“迎来送往”、要相互交流学习的开支,这些开支没有来源只有 1采取非正常手段来设立“小金库”解决;还有些人认为“小金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遗留下来的无法根除的病症,只要不是装到自己腰包里去,也不要太过分是可以容忍和理解的。 四是社会非公平性。因分配机制的不公平而导致收入差距的巨大偏离,不仅仅体现在地区、行业、企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国家机关在履行国家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因权力属性的差异而导致办公环境、收入和福利的巨大差异,各种因素导致
24、的“攀比心理”都会使各自领域内的管理者做出利己的选择,有些部门超出了其它部门的福利待遇时,就会起到示范作用而使得其它部门不择手段的效仿;差异会导致管理层压力去谋求解决途径,从而使得各行各业使出“八仙过海”的本事去实现团体福利尽可能的福利最大化等最终诱发“小金库”不断产生。 五是缺乏监管。由于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会计的任免、奖惩都由单位做主,“端人家碗,受人家管,就不能揭人家短”,所以财会人员在发现单位有违规违纪现象时也不能坚决抵制,有的甚至同流合污,制造假账,销毁“小金库”原始记录,逃避调查,设臵取证障碍。 六是处罚不力。由于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小金库”问题的处理上,往往是不能重罚,
25、大凡私设“小金库”,都是为了“小团体”利益,因此查出来后,要想处罚到某一个人的头上,就让执法执纪机关倍感为难。加之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保全自身利益,或为了不给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脸上2“抹黑”,只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此的“好人主义”思想,在较大程度上又助长了一些部门和单位“顶风违纪”的不良风气,“小金库”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治理“小金库”的对策 一是加强教育。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前,从加强教育引导入手,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督导抽查中发现和暴露出的问题,以及被通报、被查处的典型案例,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制定教育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教育防范
26、机制,提高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将防治“小金库”的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格局。对本单位负责人、会计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强化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的意识,增强财经纪律自律性,做到爱岗敬业、依法办事。各部门、各科室干部通过学习、反思和对照廉政规定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修正,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小金库”。 二是完善制度。制度建设是有效预防和治理“小金库”的根本之策。认真总结“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深入剖析产生“小金库”的原因,查找容易滋生“小金库”的重点环节,对现有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系统的清理和规范。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或办法,建立健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内部控制
27、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相关制度的预防性、约束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源头治理,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 3三是强化监督。 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使领导干部不敢设“小金库”。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行政务公开,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督察活动,形成多渠道的监督网络,建立健全一系列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同时注重发挥公众监督举报作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舆论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让“小金库”臵于广大职工的监督下。同时,对发现有“小金库”的科室严肃处理,对查出问题的科室
28、或个人予以曝光,以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使领导干部不敢设“小金库”,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制定治理“小金库”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行政监察紧密结合,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 四、深化改革。 深化改革,创新账户管理模式,使“小金库”无处藏身。治理“小金库”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管理账户,要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账户开立、使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要加强对账户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解决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多头开户等问题,使“小金库”无处藏身。充分发挥业务主管单位的作用,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开展社会团
29、体“小金库”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社会团体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关系,健全社会团体的4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单位财务管理,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以“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和惩防体系建设,杜绝和减少各类资金使用的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齐抓共管、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防治“小金库”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单位部门不愿意去设“小金库。 为坚决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我单位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用途
30、使用账户,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除涉密者外,所有账户向监督机关公开。 二、所有资金纳入法定账目核算。一切经营收入纳入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一切财政安排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纳入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决不隐瞒、转移。 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一切应缴的财政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决不截留、挤占、挪用、坐支。 四、严格执行统一的津补贴政策。不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五、积极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教育防范机制,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2021年10月8日 第四篇:防治小金库长效
31、机制建设1对建设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几点体会 (天津边检总站于娟娟) “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单位私设“小金库”,是严重的经济违纪行为。近年来,通过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清理单位私设“小金库”资金,加大追究责任人力度,一些单位部门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得到一定纠正,但现实中,仍然会发现个别单位禁而不止,变换形式,私设“小金库”不仅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容易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治理“小金库”是维护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必须加大对“小金库”的清
32、理和打击力度,并坚决予以制止,与此同时,人们更加期待尽快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下面,我从“小金库”的危害及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两方面谈一下自己的一些认识和想法。 一、“小金库”的危害性 “小金库”虽小,但危害极大,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公款沦为“私房钱”,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不仅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还直接关系着社会的长治久安。 (一)滋生腐败,为谋私利大开方便之门。部分单位为了谋取本部门、本单位或个人的利益,不惜重金铺路,送好处费、发红包、给回扣,大肆行贿,“小金库”往往成为贪污挪用或集体私分的对象,导致某些部门、单位腐败问题层出不穷,有些“小金库”的资金甚至成了个别领
33、导干部的“私房钱”,为滋生腐败问题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保证等等。 (二)损害形象,使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信心。“小金库”主要存在于机关事业单位,它确实为一些单位领导带来了方便,某种程度上便于他们做工作办事情,但他们有时大肆挥霍资金,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容易造成群众对领导的种种猜测、议论和不信任,严重损害干群关系,最终导致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信心。 (三)资产流失,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小金库”在公开的账面上反映不出来,属于监管的盲区,很容易造成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使原本紧张的经费更加紧张。尤其现在“小金库”的数额越来越大,有的“小金库”的数额已上十几万、百万,甚至上千万,这给国家财产和集体
34、利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妨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扭曲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臵,削弱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甚至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必须坚决消除。作为国家行政机关,边检总站有必要、有义务、有责任自觉抵制“小金库”的设立及产生,与此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我们决心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为维护国家利益,
35、构建和谐警营,提高边检服务水平作出积极的努力。 (一)严把教育培训关,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小金库”的产生。要加强对各边检站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典型案例,用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教育,使同志们在思想上认识到,“小金库”就象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卷入违法违纪的案件,损害的不仅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还有个人及家庭的悲欢荣辱。从而克服侥幸心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小金库”的产生。 (二)加强制度建设,使领导干部不能设“小金库”。要不断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各边检站财务管理,特别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控制力度,
36、堵塞管理环节的漏洞,在源头上斩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使那些想搞“小金库”的人搞不了,搞不成。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把“小金库”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之一,并与绩效考评挂钩,明确各边检站站长是“小金库”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小金库”,除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还必须对站长及相关部门领导实行责任追究。研究制订关于发生“小金库”问题的处分规定,在制度落实的过程中,要必须形成相互制衡的闭环,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机制上保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从而,使那些想设“小金库”的单位没有机会去设“小金库”。 (三)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使领导干部不敢设“小金库”。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同时,推行政务公
37、开,总站督察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地清理”小金库”专项督察活动,形成多渠道的监督网络,建立健全一系列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全总站民警和职工的舆论监督作用,设立有奖举报电话,让“小金库”臵于广大民警、职工的监督下。同时,对发现有“小金库”的边检站严肃处理,对查出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以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使领导干部不敢设“小金库”。 (四)创新账户管理模式,使“小金库”无处藏身。治理“小金库”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管理账户,要完善各边检站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账户开立、使用、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坚决落实账户集中审批和统一开户制度,清理撤销所有未经集中审批和统一开设的账户,彻底解决各边检站自行开户的
38、问题。同时要加强对各边检站银行开户和账户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解决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多头开户等问题,使“小金库”无处藏身。 总之,“小金库”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同时还要依赖于制度建设与体制创新,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长效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力争做到防范于未然,更好地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五篇: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
39、谐稳定、危害党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得毒瘤,必须坚决清除。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2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其根本任务是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何为“小金库”。国家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内容。“小金库”并非法律用语,而是民间属于俗语。反映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一种现象,始于上世纪七十年末财政部组织清理的“小钱柜”,而1986年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时开始俗称“小金库”。“小金库”一词在过去的文件和专项工作中都曾多次采用,可以说约定俗成,各方面都比较容易理解,所以此次治理工作仍然沿用了“小金库”的提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过两次全国范围的大规模专项治理“小金
40、库”行动,一次是1989年,第二次是1995年。 (一)如何认定“小金库”呢。 1995年,在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中,将“小金库”定义为: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挪用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而在2021年这次“小金库”专项整治时,在借鉴以往“小金库”定义的基础上,充分吸取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并广泛征求部门与地方意见,经反复研究与讨论,将“小金库”定义为:“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
41、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对比这两个定义,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其中的差别。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不突出设立“小金库”的手段和方法; 二是不区分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预算管理,强调的事是否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三是小金库不仅仅局限在资金,还包括有价证券、资产。 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从现实情况看,许多财政违法行为,其性质等同于“小金库”。如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但只要是在国家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只能作为违反财政、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处罚。 (二)“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小金库”资金(资产)来
42、源众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一是财政拨款;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三是专项收入; 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五是罚没收入;六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七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八是资产处置收入;九是资产出租收入;十是经营收入;十一是利息收入;十二是捐赠收入;十三是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十四是商业行为的各种回扣等。 (三)“小金库”资金的使用方向 “小金库”资金的使用五花八门,违法性质的恶劣程度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也不尽相同。但概括起来说,“小金库”的使用方向主要有:一是:弥补经费,其中有的是弥补正常经费的不足,但大部分是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导致的经费不足;二是:购建资产; 三
43、是:发放奖金、津补贴、福利等;四是:接待宴请、公款旅游;五是:礼品礼金支出;六是:私分。 (四)小金库范围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五)“小金库”的成因: (1)单位(部门)领导授意或默许。这是“小金库”发展和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大多数“小金库”都是在领导的眼皮底下,放
44、任发展,这里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小金库”与某些领导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瓜葛,有了“小金库”总是能为小集体或个人利益提供某些方便。 (2)花钱办事方便的诱惑。凡是请客送礼、滥发钱物、铺张浪费等问题严重的单位,往往是由于私设了“小金库”。“小金库”对单位(部门)来讲,最根本的吸引力就在于能摆脱上级或同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约束,花钱办事方便,使集体乃至个人取得经济上的实惠。 (3)制度不健全,制约滞后,经常性监督检查不力,为私设“小金库”开了方便之门。 (4)现行财务管理体制存在一些弊端,单位(部门)所有制倾向较严重,监督乏力,在经费监督检查方面有的地方成了死角。 (5)现行的财经法规、经费管理
45、制度需进一步配套完善。一些单位(部门)为解决一些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开支,想方设法把一些创收经费、生产经营收益等转化成“小金库”。从善良的愿望出发,如果能从当前社会经济环境的实际考虑,从财经法规制度上对这类问题明确界线,做到既管住管好,又不统得过死,这样也许能减少或杜绝“小金库”。 (六)202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锡荣在审议刑法修正案 (七)草案时提出了集体腐败的概念,并表示可考虑首先把私立小金库列入刑法犯罪中。 中国未来将逐步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在此基础上,也将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
46、。治理“小金库”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有重大意义,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及实际效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21年4月24日在京召开,要求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鼓励知情人士举报。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此次治理工作将持续至2021年底基本结束。 根据实施办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下发
47、之日起至2021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5月底为动员部署阶段,到6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从7月初至10月底为重点检查阶段,11月底前为整改落实阶段。 实施办法提出,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凡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此次治理范围。重点是2021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21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实施办法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重点检查阶段的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重点检查对象范围包括:(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