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关于教育卫生系统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意见 关于教育卫生系统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意见 我县教育、卫生系统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计划已经省、市发改委审核备案,建设计划已经下达。为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建成。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建设内容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地震一般受灾县学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备案的通知(*发改2021524号)、关于地震一般受灾县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备案的通知(咸发改 2021499号)、关于地震一般受灾县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备案的通知(*发改2021536号)文件通知
2、,省、市下达我县教育、卫生系统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4个,项目总投资20214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灾后重建包干资金15236万元,中央扩大内需资金1100万元,国债资金3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6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798万元,自筹资金920万元。 (一)学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11726万元,全部为灾后重建包干资金。其中*初级中学建筑面积6701,灾后重建包干资金895万元;县*小学建筑面积1 5120,灾后重建包干资金611万元;县*中心建筑面积29100,灾后重建包干资金3929万元;*初级中学建筑面积5831,灾后重建包干资金792万元;*初级中学建筑
3、面积7566,灾后重建包干资金1059万元;*初级中学建筑面积7048,灾后重建包干资金1027万元;*初级中学建筑面积2553,灾后重建包干资金384万元;*初级中学建筑面积4892,灾后重建包干资金668万元;*初级中学建筑面积6418,灾后重建包干资金880万元;*初级中学建筑面积4498,灾后重建包干资金613万元;*初级中学建筑面积2278,灾后重建包干资金307万元;*初级中学建筑面积4001,灾后重建包干资金560万元。 (二)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个,为县*医院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288万元,其中灾后重建包干资金3268万元,中央扩大内需资金1100万元,自筹资金92
4、0万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个,为县城*敬老院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灾后重建包干资金242万元,国债资金3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6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798万元。 二、目标任务 教育灾后重建包干12个项目年内完成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并完成地基处理,力争2021年8月中旬竣工交付使 用;*医院建设项目年内完成地基处理,力争2021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县城*敬老院年内主体工程建至3层,力争2021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三、工作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 为了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开展恢复重建的各项具体工作,教育、卫生系统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灾
5、后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民生八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民生八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及时掌握进度,做好信息反馈,处理日常事务。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专抓此项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项目招投标、施工、竣工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资金安全;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招投标方案审批等工作,并按照全县灾后重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部门灾后恢复重建包干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审查,做好
6、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地质灾害评估和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资金拨付及管理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重建包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的报批工作;县卫局负责中医院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12个灾后恢复重建教育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强化发展意识,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促进大发展的重要机遇,增强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健全灾后恢复
7、重建工作的组织机构,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层层分解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县委、县政府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量化各项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对没有按期完成重建任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恢复重建工作负全责,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充 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规划指导和配套服务。各部门要把灾后重建工作列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范围,做到灾后重建与推进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使全县灾后重建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轨道今年的灾后恢
8、复重建工作任务层层落到实处,把本部门灾后重建工作进行分解,明确重建任务、质量要求和工作进度要求,逐项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工作程序,阳光规范操作。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把工程队(建筑公司)的资质关、工程设计关、施工程序关、材料质量关、工程检测关和竣工验收关。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施工单位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要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县财政设立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台账,张榜公布,公开透
9、明。资金拨付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实行报帐制和“3331”拨款,即工程开工按预算拨付30%资金,完成80%的工程量拨付30%的资金,工程完工拨付30%的资金,工程按规定竣工验收拨付10%。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流向、使用情况和投资效益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发现违规问题要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纪检监察部门 要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救灾款物的违法行为,确保发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最大投资效益。 (五)加强督查检查,加快工作进度。各相关部门要深入灾后重建一线,督促检查重建进度及质量,确保重建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加强对灾后重建中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重建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进度缓慢、工作被动的有关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渎职、失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建立重建项目信息月报制度,由县发展计划局会同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负责将项目进展情况,每月3日前联合报县委、县政府,并按要求上报市级相关部门。 二00九年九月一日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