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关于提高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关于落实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 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的实施方案 按照辽市政办发(2021)18号文件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户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为了按时完成“提标”任务,把好事办好、办实,让百姓满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提标工作政策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弱势群众的切实利益,为了确保此项工作能完成,民政局成立“提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刚、刘之英 副组长:兰成伟 组员:赵春启、杨旭、姜桂珍、李欲昕、朱莽、各街道民政助理 领导小组成员分片包干指导,确保“提标”工作顺
2、利完成。具体分工: 兰成伟卫国路街道、赵春启铁西街道、姜桂珍跃进街道、李欲昕胜利街道、站前街道、朱莽星火街道。 二、具体任务 市政府规定,白塔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100元提高 到1400元;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由每年1400元提高到1500元;城乡低保边缘户的认定标准按调整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上浮20%。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这项工作务于4月底完成并实现对现有和新增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五保户数据统计和微机录入工作,实现应保尽保。目前我区低保对象6346户,14629人,月发保障金173.07万元;边缘户428户,1082人
3、;农村低保户141户,208人,月发保障金0.8万元。五保户10户11人,月发保障金0.15万元。按提标20%计算我区城市低保户月发保障金将达到220万元;农村低保户月发保障金将达到1万元;五保户月发保障金将达到0.2万元 三、具体实施步骤 1、4月7日上午白塔区汇同财政局召开民政助理会,学习提高标准文件,以会代训形式布置下步工作。 2、4月8日各街道将这次工作布置到各社区(村)。 3、4月9日20日各社区组织低保工作人员对辖区的低保户和边缘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按新标准计算家庭保障金,家庭收入有变化的,填写低保金对象动态管理表(对家庭收入无变化的不填写动管理表)。对新增低保户、边缘户
4、按程序办理,填好申请审批表,社区此项工作务于4月20日前将汇总表、花名册、动态表、审批表报办事处。 铁西办事处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重新核查一次,于4月10日前将花名册报区民政局。 4、4月21日25日各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汇同相关部门对各种材料、表格进行审核汇总以电子版报区政局。 5、4月25日27日区民政局审批汇总,上报区政府。5月执行新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好审核审批关,做到超保停保、超标降标,低标提标,应保尽保。 2、做好稳定工作,对低保新政策要加强宣传
5、,做好来访人员政策咨询解答。对政策不清的与市、区民政部门沟通。 3、继续发扬民政干部的孺子牛精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确保5月份按新标准发放。 白塔区民政局 2021年4月6日 提标资金来源说明 1、提标每人每月48元,省以上财政承担45元,市财政承担2.1元,区财政0.9元,全区低保对象14629人,每月区财政增加低保金13166元。 2、提标扩面,由于提标我区将新增低保户410户,1025人,每月发低保金3万元,每月区财政增加低保金1万元。 3、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每月区财政增加资金0.4万元。以上三项资金区财政每月新增低保金2.8万元。 白塔区民政局 2021年4月8日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