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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工考核办法[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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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电工考核办法范文 第一条供电所依照日常检查和分解下达的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直接对农电工实施考核,并由财务科按月对所有工资项目实行捆绑发放到人。 一、劳动纪律管理考核 第二条对严重违反局规局纪的农电工根据其情节实行留 用察看和解聘。留用察看人员在留用察看期间继续在原部门工作,工资只发放基本工资,留用察看期间,不享受其他津补贴、补助、奖金等。留用察看人员在期满前7天向局写出书面总结和上岗申请,经会议讨论通过后,决定其是否复岗或继续留用察看。对于解聘人员,必须结清电费和其他经济手续。 第三条严肃劳动纪律,严守作息时间规定。上班迟到、早退、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2、以上行为月累计3次扣50元;值班人员和营业厅人员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20元,月累计两次及以上者,扣100元。连续旷工2天,责任人留用察看1个月,月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留用察看2个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按严重违反局规局纪处理。检查发现农电工旷工,每人次扣部门负责人50元。 第四条农电工无故不参加局组织的各种教育培训、考试考核,每次扣50元;考试不合格,扣责任人30元,并参加补考; 考试作弊者,以零分计,扣责任人30元,并进行全局通报批评;补考不合格停发月奖直到考试合格。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用并扣1个月奖金。 第五条接听电话时不使用文明用语或对

3、答中出现服务忌 语、态度蛮横等,每次扣责任人30元。手机拒绝接听或关机,每次扣责任人30元。 第六条严禁使用“二电工”现象。若发现存在“二电工”,责任人扣200元,并处留用察看3个月处理。 第七条农电工应做好所服务的台区客户的服务工作。发现辖区内客户投诉或举报事件且经查属实,责任人给予留用察看1-3个月处理。情节恶劣的,按严重违反局规局纪处理。 二、日常工作考核 第八条安排的工作任务要按时完成,农电工未按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每次扣30元。不按时填写资料或填写不规范扣责任人100元。 第九条发生刁难客户、吃拿卡要、违规收费、损害客户利益或其它违纪行为,扣责任人200元,并处留用察看1-3个月。

4、第十条爱护公物,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管不善、使用不当导致材料、设备、器具、公物损坏,赔偿维修费用的20;丢失的照价赔偿;恶意损毁或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责任人留用察看1-3个月。 三、安全考核: 第十一条发生下列事故,按照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罚: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对负主要责任者予以解聘;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半年处分;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半年处分;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半年处分;农村触电伤亡事故,负主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3-6个月处分;负次要责任者留用察看2-4个月处分;人身重伤事故,给予主要责任人留用察看3-6个月处分;次要责任人给予留

5、用察看2-4个月处分;人身轻伤事故,主要事故责任人给予留用察看2-4个月处分;次要责任人给予留用察看2个月处分;一般电气火灾事故,火灾直接责任人按留用察看3个月处分并承担火灾经济损失的50%。 第十二条对农电工违章行为采取曝光、罚款100元、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重新上班的程序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农电工摩托车公车私用,发生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四、低压电网管理考核 第十四条对线路和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巡视和检查,每次扣责任人50元。 第十五条未按规定完成交叉跨越测量、负荷测量等工作,每项扣责任人50元。 第十六条线路和设备存在缺陷未按规定时限及时处理,每处扣专责人50元。 第十七条发生线路设备

6、故障,私自处理,扣责任人100元。 五、经营指标考核 第十八条线损考核。按局下达的低压考核线损,供电所要根据实际情况从严从细分解核定各台区低压线损指标。根据台区当月供、售电量、线损率、售电单价指标的完成情况核定。即为:当月供电量(考核线损-当月线损)(520)%。即按盈余电量电费的(520)%予以奖励或扣罚;连续三个月超出线损指标3个百分点,且无客观原因者,予以解聘。 第十九条售电单价考核。按局下达的低压售电单价,供电所要根据实际情况从严从细分解核定各台区低压售电单价指标。即为:当月售电量(当月单价-考核单价)(520)%,即按盈余电量电费的(520)%予以奖励或扣罚。 第二十条电费回收考核。

7、电费上交考核日为每月抄表后7日内完成。为确保电费及时回收,将责任人的风险抵押金和月工资要纳入综合考核,每逾期一天,按欠费总额的10%扣除,到第10日仍未交清电费者,扣除基本工资的50%,并将欠费从风险抵押金和工资中予以抵扣。抄表后第7日及以前交清电费费的,奖励台区农电工50元。 六、营业管理考核 第二十一条客户新装、增容必须到供电所营业厅办理申请,凡私自接电者,每发现一户扣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条未按规定时限抄表扣责任人50元;存在超抄、 估抄、下甩等行为的,扣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三条存在折到电量,扣责任人200元,并根据其情节,处留用察看1-3个月。 第二十四条存在截留电费现象的,按严

8、重违反局规局纪处理; 第二十五条电量、电费差错(事故)扣罚标准: 1、电量差错在500kwh及以下,电费差错在200元及以下,扣责任人100元。 2、电量差错在500kwh以上1000kwh及以下,电费差错在200元以上500元及以下,扣责任人200元。 3、电量差错在1000kwh以上5000kwh及以下,电费差错在500元以上2500元及以下,扣责任人1000元。 4、电量差错在5000kwh以上1万kwh及以下,电费差错在2500元以上5000元及以下,扣责任人3000元,责任人按留用察看6个月处理。 5、电量差错在1万kwh以上,电费差错在5000元以上,责任人按严重违反局规局纪处理。

9、 第二十六条发生卡片空白、缺项、抄录错误、未盖章签名等现象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七条丢失抄表卡片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私自办理用电业务,擅自供电的,责任人按留用察看1-3个月处分; 第二十八条未按时在电费公布栏公布电量、电费、电价, 少公布一次,扣责任人30元。 第二十九条农电工应严格执行电价政策,票据规范、合格,坚决杜绝“三乱”现象。违反规定一次,除退还多收电费外,每人次扣50元。 第三十条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严禁私自接电收费,违者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并扣200元。 七、计量管理考核 第三十一条未填写工作凭证每次扣责任人30元;凭证字迹不清楚或涂改、电能表底度或

10、互感器倍率填写错误,发现一次扣责任人30元。以上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追回经济损失,若无法追回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三十二条出现计量接线错误,造成计量差错的,每发生一次扣扣责任人50元,由责任人负责追回经济损失,若无法追回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三十三条因接线错误造成计量表计烧坏,由责任人和监护人赔偿损失。 第二篇:农电工管理考核办法前哨供电局农电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农电体制改革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用电管理,提高农电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资和工作挂钩,工作和质量挂钩,质量和标准挂钩,是考核每个农电工的工作标准,同时也是衡量能否达到一

11、名合格农电工的标尺。 第二章农电工的聘用 第三条农电工的聘用由应聘者报名、供电局推荐、电业局统一考核、审查、审批,并年度汇总报供电公司农电部备案。 第四条农电工的招聘要面向全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农电工统一招聘,统一安排。 第三章农电工岗位职责 第五条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第六条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客户计费表计的抄表和收费工作。 第七条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用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和低压用电报装申请的传递工作。 第八条负责完成供电局下达的电费回收、线损、安全、抄表率等经济技术指标,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九条遵守农电工

12、服务守则,履行服务承诺,服从统一调配,参加紧急业务处理。 第十条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做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第十一条完成供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农电工工作标准 1、精神文明优质服务 1.1严格执行农电政策和法规,严禁违反各项农电管理规章制度。 1.2严格执行电力企业行业作风承诺。 1.3不违反本人岗位职责、按标准要求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1.4廉洁自律,不发生影响电业声誉和企业形象的事件。 1.5执行供电局规范化标准,不违反社会服务承诺。 1.6不发生属实投诉举报和重复投诉。 1.7有事请假,不

13、发生迟到、早退、脱岗现象。 1.8值班时不脱岗、不喝酒、不旷值。 1.9供电局电工必须按时、按要求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应齐全、真实、保存完整。 1.10对于客户来信来访,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登记。 2、日常工作 2.1电费回收率达到100%,不发生拖欠电费现象。 2.2抄表到位,无错抄,漏抄电度表指示数和错算电费数额现象。 2.3因客户欠费停电时,按规定程序提前3日下达停电通知书,不得引起客 户投诉。 2.4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电度表指示数或采用其他不正常手段减小线损。 2.5对用户的违约、违章用电、窃电应及时查处。 2.6用户用电性质与收费电价相符。 2.7不发生用户无表用电。 2.8

14、工作中应挂牌服务。 2.9工作中应言行文明。 2.10用户报修及时、按规定时间、按工艺标准完成任务。 2.11对所辖用电村设立客户意见箱按时开箱并及时填写记录。 2.12按时定点在用电村张榜公布当月电费。 2.13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月度工作计划以及指派的临时性工作。 2.14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年度各种理论、业务、规程考试合格。 2.15工具室工器具摆放整齐,并做到帐、卡、物相符。 3、安全生产管理 3.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2不发生设备事故。 3.3不发生火灾事故。 3.4不发生交通事故。 3.5不发生违章作业。 3.6严格执行两票和修理票 3.7漏电保护器按规定进行检查

15、测试、记录。 3.8漏电保护器安装率、投运率达到100,正确动作率达到98%以上。 3.9定期对配变、接地极进行遥测、 3.10按时参加安全活动。 3.11配电室防小动物措施齐全。 3.12定期巡视高低压线路和配电台区。 第五章农电工的管理 第十二条农电工是供电企业所辖农村电力设施运行、维护和用电管理与服务的专职电工,由供电局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农电工应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工作认真,遵章守纪,无社会兼职。 第十五条农电工必须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熟悉有关的电业规程、规定,掌握触电急救法和必要的作业技能,熟悉电费电价的有关政策及收费程序。 第十六条农电工必须严

16、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脱岗。严格按照规程规 定从事工作。因违规违纪或不经允许干私活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农电工本人自负。 第十七条供电局设立农电工管理专责人,负责对农电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处理与反馈有关农电工的举报和意见;负责农电工的劳保用品及工器具的发放等。 第十八条供电局加强了对农电工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兑现供电服务承诺,杜绝违反国家电价政策收费和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第十九条供电局加强了对农电工的管理与监督。在供电局设立举报电话、 举报箱,建立由群众参加的村级评议制度,每年发放一次征求意见卡,进行一次评议,评议情况与考核挂钩。 第二十条供电局

17、依据农电工考核办法、农电工考核细则及本办法有关规定,每月对农电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第二十一条对农电工实行合同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年审,年审参照测评考核内容进行,年审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对不能履行合同之规定者,供电局审核后,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被辞退的农电工,以后不再聘用。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前哨供电局。 前哨供电局 2021年03月02日 第三篇:农电工管理考核办法农电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农电体制改革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用电管理,提高农电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资和工作挂钩,工作和质量挂钩,质量和标准挂钩,是考核每个农电工的工作标准,

18、同时也是衡量能否达到一名合格农电工的标尺。 第二章农电工的聘用 第三条农电工的聘用由应聘者报名、供电局推荐、电业局统一考核、审查、审批,并年度汇总报供电公司农电部备案。 第四条农电工的招聘要面向全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农电工统一招聘,统一安排。 第三章农电工岗位职责 第五条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第六条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客户计费表计的抄表和收费工作。 第七条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用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和低压用电报装申请的传递工作。 第八条负责完成供电局下达的电费回收、线损、安全、抄表率等经济技术指标,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

19、议。 第九条遵守农电工服务守则,履行服务承诺,服从统一调配,参加紧急业务处理。 第十条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做好剩余电流动作 保护器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农村供用电秩序。 第十一条完成供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农电工工作标准 1、精神文明优质服务 1.1严格执行农电政策和法规,严禁违反各项农电管理规章制度。 1.2严格执行电力企业行业作风承诺。 1.3不违反本人岗位职责、按标准要求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1.4廉洁自律,不发生影响电业声誉和企业形象的事件。 1.5执行供电局规范化标准,不违反社会服务承诺。 1.6不发生属实投诉举报和重复投

20、诉。 1.7有事请假,不发生迟到、早退、脱岗现象。 1.8值班时不脱岗、不喝酒、不旷值。 1.9供电局电工必须按时、按要求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应齐全、真实、保存完整。 1.10对于客户来信来访,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登记。 2、日常工作 2.1电费回收率达到100%,不发生拖欠电费现象。 2.2抄表到位,无错抄,漏抄电度表指示数和错算电费数额现象。 2.3因客户欠费停电时,按规定程序提前3日下达停电通知书,不得引起客 户投诉。 2.4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电度表指示数或采用其他不正常手段减小线损。 2.5对用户的违约、违章用电、窃电应及时查处。 2.6用户用电性质与收费电价相符。 2.7不发

21、生用户无表用电。 2.8工作中应挂牌服务。 2.9工作中应言行文明。 2.10用户报修及时、按规定时间、按工艺标准完成任务。 2.11对所辖用电村设立客户意见箱按时开箱并及时填写记录。 2.12按时定点在用电村张榜公布当月电费。 2.13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月度工作计划以及指派的临时性工作。 2.14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年度各种理论、业务、规程考试合格。 2.15工具室工器具摆放整齐,并做到帐、卡、物相符。 3、安全生产管理 3.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2不发生设备事故。 3.3不发生火灾事故。 3.4不发生交通事故。 3.5不发生违章作业。 3.6严格执行两票和修理票 3.7

22、漏电保护器按规定进行检查测试、记录。 3.8漏电保护器安装率、投运率达到100,正确动作率达到98%以上。 3.9定期对配变、接地极进行遥测、 3.10按时参加安全活动。 3.11配电室防小动物措施齐全。 3.12定期巡视高低压线路和配电台区。 第五章农电工的管理 第十二条农电工是供电企业所辖农村电力设施运行、维护和用电管理与 服务的专职电工,由供电局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农电工应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 群众服务,工作认真,遵章守纪,无社会兼职。 第十五条农电工必须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熟悉有关的电业规程、规定, 掌握触电急救法和必要的作业技能,熟悉电费电价的有关政策及收

23、费程序。 第十六条农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脱岗。严格按照规程规 定从事工作。因违规违纪或不经允许干私活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农电工本人自负。 第十七条供电局设立农电工管理专责人,负责对农电工的日常管理及考 核工作;负责处理与反馈有关农电工的举报和意见;负责农电工的劳保用品及工器具的发放等。 第十八条供电局加强了对农电工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服 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兑现供电服务承诺,杜绝违反国家电价政策收费和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第十九条供电局加强了对农电工的管理与监督。在供电局设立举报电话、 举报箱,建立由群众参加的村级评议制度,每年发放一次征求意见卡,进行一次评议,评

24、议情况与考核挂钩。 第二十条供电局依据农电工考核办法、农电工考核细则及本办法有关规定,每月对农电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第二十一条对农电工实行合同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年审,年审参照测评考核内容进行,年审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对不能履行合同之规定者,供电局 审核后,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条被辞退的农电工,以后不再聘用。 第四篇:农电工管理办法(修订)*县供电分公司农电工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电工管理,规范供电服务行为,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保障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使地方电力更好地服务“三农”,根据劳动法、供电服务监管办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的需要,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25、、农电工定义及聘用基本原则 1、农电工是指县级分公司以合同形式正式聘用的农村电工。 2、聘用的农电工原则上是从乡村优秀人员中选聘。 3、市场营销部结合供电所人员的现状、生产经营情况和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编制招聘计划,经公司研究审批后,方可进行招聘,招聘结果在市场营销部备案。 4、农电工招聘由供电所推荐,公司农电工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并征求当地乡村干部意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农电工的聘用管理 1、成立农电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各供电所1 所长。 办公室设在市场营销部,负责农电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2、聘用条件:

26、 (1)新聘用的农电工年龄。男35周岁及以下、女30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鉴定,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农电工作的病症。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热爱电力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严格按章办事,不以权谋私。能够自觉接受供电所的领导、管理。 (3)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定,考试合格。持有农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者优先录用。 3、聘用程序: (1)个人报名:应聘者填写*县供电分公司招聘人员登记表,交当地供电所外调及初审。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县供电分公司招聘人员登记表1份,近期二寸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

27、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 (2)资格审核。领导小组根据初审情况,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 (3)面试、笔试。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和笔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2 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电气专业知识。 (4)录用。根据考核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4、劳动合同: (1)农电工聘用后,均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期满,所签合同自行终止。若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 5、解除劳动合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解除劳动用工合同。(1)违反

2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拘留或依法逮捕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管理者。 (2)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电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者。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15天及以上者、一年内累计离开工作岗位在30天及以上者,擅自五次不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4)因管理不当造成辖区内电力线路、设备烧坏或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5)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和形象,或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监守自盗、敲诈勒索、刁难用户者。 (6)一年内出现两次高损、全年累计完成线损高于线损指3 标2%以上或造成电量损失在100

29、0kwh以上者。 不能按时、准确、到位抄表,发生错、估、代、漏、甩抄或折、借电量,使准确率、实抄率达不到98%以上者。 一年内出现两次欠费,或者年底未结清欠费,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 用电营业检查、稽查,发现电价执行错误在5户及以上者。贪污、截留、挪用电费者。 (7)本人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电力行业工作,或者不服从工作调度、安排者。 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养老统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均由本人交纳。 6、解聘程序: (1)解聘农电工由市场营销部提出方案,报农电工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提前15日发解聘告知书。办结工作移交手续后,由办公室和农电工本人签订解聘协议(一式四份,办公室、市场营销部、农

30、电工、个人档案各存一份),结算经济补偿,转移养老保险,提取本人档案。 (2)个人辞职。提前15日向所在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扣发当月工资。供电所填写解聘登记表,所长、各部室、公司领导分别审核后,由办公室和农电工本人填写解聘协议,结算经济补偿,转移养老保险,提取本人档案。 4 三、农电工工作职责 农电工在所属供电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 1、负责向群众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电力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常识。 2、对所辖用电区域的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进行管理和检查,并掌握触电救急方法。 3、定期对所辖

31、的低压线路和设备等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4、严格执行漏电保护器管理制度,并定期测试。对损坏或者不合格的漏电保护器要通知用户及时更换,并监督落实。 5、加强对低压线路设备和计量资产的管理,努力降低线损,完成供电所下达的线损指标。 6、积极配合供电所按规定进行正常的营业普查工作,认真检查违章用电和窃电,对违章、窃电等不良现象应坚决制止,及时向供电所汇报,按照电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严格执行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条例、标准制度,健全设备、技术管理台账,所辖区域低压线路设备达到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要求的标准。 8、认真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以及用电经营、抄核收、电费电价管理等规章制度,按时足额上交电费

32、,确保电费回收率100。 5 9、努力学习政治及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供电所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术培训,熟悉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和业务技术规程,掌握低压线路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强化操作技能和独立工作能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服务意识,为客户供好电、服好务,确保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符合标准。 10、按时完成供电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本办法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6 第五篇:农电工农电工 都觉得在国家电网公司工作是一份令人羡慕的企业,殊不知在这个企业里有一群身份尴尬,待遇低下,工作辛苦,而被国家电网公司充分利用的人群,他们的身份有一个统称:农电工。而如此称呼国网公司,是众多农电工对国

33、家电网公司最贴切的形容。 首先解释一下农电工的来由。农电工是电力改制前为农村用电服务的村电工和一批乡镇电管站的农电管理员,体改后被国家电网公司统一收编的“农电工”,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10kv及以下线路设备新建、运行、维护、抢修、电力服务、收费等工作的工种,工作内容是高危工种,工作身份是“农民工”。 再来解释为何如此称呼国家电网公司: 一、供电公司为了逃避国家同工同酬的规定,成立了“三新农电有限公司”性质为私企,而三新公司的所用领导人都是供电公司指派下来的,农电工为三新公司员工,前两年三新公司还做做样子,搞什么民主,现在觉得农电工的争取合理待遇行为太民主了,而禁止农电工发言。“三新公司”现已成为

34、真正的皮包公司。 二、工作待遇不平等,同样一个岗位,正式工的收入是农电工的6倍左右,2021年,我县正式工的收入在10万左右,而农电工不足2万元。事实上,更多的农电工岗位比正式工的岗位更辛苦,更危险。 三、福利待遇差距大,供电企业的大部分奖金没有考虑农电工,同一个奖金项目正式工1000,农电工最多300,劳保等都只有3/1,甚至于发工作服正式工的价值1700元,而农电工的工作服价值不足200元。 四、政治待遇不同。因为农电工的身份,农电工再努力也没有任何前途可言,工作成绩再大也没有任何职务,只能从事一线工作,而不能升迁至领导层。 五、没有住房公积金,现在,连正规的私企都有享受住房公积金,而供电

35、公司找各种理由推脱,不为农电工办理公积金。而根据国家规定,农电工是在职职工,理应享受住房公积金。 六、管理上的双重标准,农电工就是临时工,电力是奴隶主,而正式工是贵族。农电工来源于农村低层,正式工来源于电力企业陈陋的用工方式,因为老总们的帽子太值钱,对于两工种的管理方式大相径庭。对正式工大都是安排领导,或机关工作,拿高工资,轻管理。而农电工却是干最累最危险的活,拿的是最低的工资,还要经受重重考核,戴层层枷锁。 七、用工机制不平等,同样为国家电网做贡献,而国家电网公司招录人员却只限定于正式工子女,而农电工子女再优秀,却连参加考试的资格都没有。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强调和谐,平等,国家电网公司作为一个国有大企业,在光鲜的外衣下掩藏着如此不和谐不平等的事,无地位,无身份,无发言权,可见国家电网公司的黑暗与无 良知。由此呼吁国家的相关单位与人员,不要走过场,走形式,真正重视农电工问题,解决农电工问题。同时也呼吁,同样的农电工兄弟姐妹们,为争取自己的应享受的平等而加油努力。 中国60万农电工书 第 24 页 共 24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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