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充分发挥广大家长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理解、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根据国家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全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执行。一、充分认识做好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学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和支持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沟通学校与家庭间联系的桥梁。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动员和团结全体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参谋和监督作用,加强家校
2、联系与合作,共建共育,将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成立家长委员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做好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不仅可以让家长享有对学校教育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督促学校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而且可以使广大家长从子女教育的切身利益出发,积极关心理解支持教育工作,为搞好学校教育工作献计献策,还可以使学校能够有效借助各种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更好地完成教育目标和任务,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二、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工作机构各中小学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规模和招生
3、辖区范围,合理确定委员会成员人数。家长委员会要具备广泛的代表性,要兼顾不同行业和各个年级的学生家长,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部分社区代表参与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成员人选,先由学校和班主任提名推荐候选人,再由候选人集体选举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应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若干人,在校长的指导和学校相关处室的协助下开展工作。委员会应制订委员会章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成员的权利义务等。学校要指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家长委员会的协调和联系工作,安排一名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家长委员会与学校间的工作对接并及时处理有关事项。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工作分工情况向全体家长公布,便于家长沟通情况、
4、反映问题。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如下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文化素养,关心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号召力,在家庭教育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拥有能够保证参与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时间。家长委员会每学年随学生毕业和新生入学进行一次补充调整。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应坚持如下原则:一是方向性原则。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要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二是双向互动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和活动,促进学校、家长、学生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三是服务性原则。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要为全体家长服务、为学生的成长服务、为学校的发展服务。四是规范性原则。学校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进行各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
5、部门明令禁止的任何诸如收费、捐助、集资之类的活动。三、不断完善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成员会议。会议要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研究和制订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学校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加以改进。(二)协调并促进学校、家庭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家长委员会应积极向家长、社会宣传解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措施。在了解学校的工作动态、关注学生的在校表现和发展状况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反映和要求,主动向学校进行反馈和交流,并与学校一起研究解决办法。(三)帮助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一方面,家长委员会要协助学校办好家
6、长学校,通过定期、不定期地邀请专家讲座、举办家庭教育咨询会、介绍家教成功案例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改革动态,帮助家长树立先进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帮助他们解决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要积极动员家长参与学校的一些教育活动,如:家长开放日、开放式课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家长会等,让家长亲身感受教育形势的发展,感受学校教育工作的进展,感受课程改革带来的变化,增进对学校教育工作的理解,自觉主动地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四)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在依法治校、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
7、治理、开展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活动等方面,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学校办学中的实际困难,并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家长委员会工作落到实处(一)加强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管理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引导。要根据本地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确保逐项落实。要善于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和完善家长委员会机制。中小学校要将家长委员会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不断加以完善。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全部建立起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将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实实在在地开展起来。(二)加强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督导检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把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体系,纳入学校考核评估体系。(三)积极探索并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参与教师评价和学校评价的制度。家长委员会对教师和学校的评价,应在学校评价教师、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学校中体现出一定的权重。对教师的评价结果,应该成为教师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励、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