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创新环保行政执法 当前,环境污染事件频频发生,环境保护任务越来越艰巨,环境问题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公众的环境需求与落后的监管能力和手段之间的矛盾凸显,面对多污染源及多污染物共存、多污染源叠加、多介质影响的复合型污染,我们的环境监控能力显得十分薄弱。任务重、人手少当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而执法方式落后,执法思路不创新,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如何改变目前环境执法人员,特别是监察人员又苦又累,监察人员就是“扑火队员”的现象。也就是如何整合优化环保部门现有资源,激活放大存量,提高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将有限的执法资源发挥最大的执法效能,是摆在环保工作面前的一大难题。最根本的
2、途径就是改变现有执法方式,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着手创新执法:一是规范内部。创新执法方式、执法手段、信息和人员使用及保障措施等,达到1+12的执法效果,实现环境行政执法“既要管得少,又要管得好”的目的。通过建立内部信息平台,制定执法模板,整合人员及职能,理顺执法队伍内部关系,实施一体化执法,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水平,推行错时执法和交叉执法,使环境执法各项工作都在规定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力保环保设施运行率、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等各项环保指标达到要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二是借助外部。充分借外力,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做到保护与发展两不误,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 一、规
3、范内部管理,实现执法网格化、科学化、无缝化 1、依托新手段、新方法开展环境执法 (1)全面摸清辖区污染源基本情况。要做好环境管理工作,首先应摸清辖区内污染源基本情况。应以国家环保部开展的污染源普查成果为基础,进一步收集监察机构、监测机构等环保部门直属单位和环保部门各科(室)按自己工作职责所拥有的基础资料,如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生产工艺、排污许可、排污收费、信访、行政处罚、危废经营许可、监测数据、统计数据等。将这些资料全部输入,建立“环保系统内部1环境保护信息资源平台,环保系统人员可以随时进入查询所需数据、资料,实现信息资料的共享。 (2)结合排污情况对辖区污染源进行分类。在已完成的各类基
4、本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各污染源的排污情况,结合各级下达的重点源名单,对辖区内污染源按重点、次重点和一般三类进行分类。并将全部重点源档案信息纳入信息平台内,按照“一源一档”的模式,建立“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监管档案”,每一档均应收集该企业的环评、验收、限期治理、风险预案、清洁生产、排污申报、违法查处、现场监管记录等内容,让每家企业的环境管理过程都在档案中体现,对每家企业的环境问题、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让环境执法人员有针对、有重点地开展环境监察,有效避免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和重大违法行为出现。 (3)制定现场执法模板。针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分类制定现场执法模板,对工艺流程、产污环节
5、、环境治理设施、环境监察要点等进行描述,并制定现场检查表。从环保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开始,如何开展现场监察,到哪个生产环节应检查哪些设备,应询问哪些问题,模板都应涉及,做到有章可循。现场检查表分为建设项目检查表和老污染源检查表两类,检查内容围绕确保环保执法人员不发生失职、渎职问题和确保企业只要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就能及时发现设定。这样,可极大缩短现场检查时间,有效规范和完善环保现场执法,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4)实施环境执法检查的定量化科学化网络化。通过实施执法检查的量化和科学化,将“事后查处”的监管方式转变 2为“事前预防和日常监管控制”,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一是科学量化检查频次。打破正常
6、的检查规律,按照“错时执法”和分类管理的原则,采取“节假日正常查,不良天气突击查、夜间不定期查”的逆向思维,科学安排环境执法时间,进行全天候监控,形成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模式。对应每一个责任区,明确每日多少次检查多少家企业,每周监察机构领导应带队组织多少次夜查或节假日抽查,每季度组织多少次对多少家重点污控企业普查,每半年组织多少次县、市联动的交叉执法检查,每年组织多少次由工商、质检、城管、住建、农业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二是实行重点源监管动态化。对辖区重点污染源应做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日常监管坚持做到“三个到位、一个确保”,即:对排污单位排污口的监测到位,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监督检查到
7、位,对擅停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实行污染超标倒查等倒查制。以河流水质监测报告以及群众信访举报为线索,逐地、逐河流、逐超标河段追根溯源排查污染源,尤其是对重点流域,从断面依次追溯到河流、企业,自下而上的实行倒查。针对部分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转问题,由单一的查设施运转情况转变为从企业的排水量、原材料的消耗量,锅炉除尘设施的除灰量,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量及絮凝药剂的使用量来推算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情况,让偷排偷放的行为无处可藏,督促企业将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6)实行环境执法日志制度。制定统一格式,环保系统 3每一执法人员须对每日工作开展情况、
8、存在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输入到动态信息平台,分管领导每月检查一次执法日志。通过实行日志制度全员化、日常化和档案化,可进一步促进环境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7)建立具体化和可操作化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调控和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体系具体化和可操作化,主要是指在拟定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地将辖区内可能发生的污染事件预测分类,制定处理每一类环境污染事件的方法和步骤,同时具体到哪类事件用到何种药品、器材,哪里供应,联系方式,价格,车辆如何安排,固体废物处置哪个公司有资质,处置价格,联系方式等都应做详尽的说明。这种具体化、可操作化的体系,可提高环保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事件的能力,有效维护环境安
9、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2、推行一体化环境执法责任制 通过科学细化环境职责和责任,实施一体化环境执法责任制,确保环境执法有效开展。 (1)科学划分环境监察责任。把环境监察机构的执法人员分成几个执法组,分别对应负责全市不同责任分区。每个执法组的重点污染源相对固定,以保持执法检查工作的连续性。 (2)充分将监察责任与监管对象相结合。结合环境监察机构分组情况和污染源分类情况,将环境监察任务具体化和责任化,拟定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及责任分工表,对应到每个监察人员,这样可有效解决目标不明、责任不清、任务不具体等问题,进一步延伸执法覆盖面的深度和广度,形成完整的监察执法体系,既可高效地圆满完成各项监察任务,又
10、可减轻企 4业负担。 3、实行内部配合协调,确保执法工作形成合力环境保护执法是一项系统工作,单靠监察队伍或环保局任何一个科(室)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全局的支持和配合才能完成既定目标和任务。 (1)动态管理和使用信息资源平台。建立完善“环保系统内部环境保护信息资源平台”动态信息输入体系。监察机构、监测机构等环保直属机构和环保部门各科(室)均可受权进入,将自己每一次现场检查的信息和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输入环境保护信息资源平台,使全局环境执法基本实现一个平台、共同维护、资源共享。这样可解决环保部门各科(室)、监察各自互不通气,执法检查结果分散,人为将企业污染整体状况割裂开,监察、监测、环境管理三者相
11、互脱节的现象。打破监察、科(室)、站、中心之间壁垒,实现执法检查结果内部“直通车”,环保系统所有人员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共享其它部门的执法检查结果。动态信息的共享,不仅可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让整个环保系统每个执法人员可及时了解掌握环保部门一个阶段、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可以集中人力、物力打歼灭战,使环境执法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2)将科(室)等部门职责与监察执法有机结合。为保证执法工作形成合力,应将环保部门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配合职责在监察执法中加以明确。如办公室负责后勤准备等保障工作;管理科负责按月提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名单和逾期未验收单位名单等
12、相关信息资料,污控科 5负责提供固体废物、饮用水源保护和限期治理等管理情况等,自然科负责生态系列创建、“三区”情况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等,监测站负责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环评”监测和“三同时”验收监测等数据,总量科负责减排情况等。配合协调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拓宽执法工作手段,畅通各科(室)、站及中心之间的工作联系。 (3)建立环境执法内部联动机制。一是在环保部门内部设立环保联动执法办公室,明确环保部门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在联动执法中的职责和任务,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局领导担任。如铅酸蓄电池企业的执法整治,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建设项目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老铅酸蓄电池企业需限期治理、违法
13、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缺少环境应急预案等各类突出问题,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开发科、污控制科、环境应急中心等科和单位分别具体负责,一厂一策,研究确定整改措施、标准、完成时限等,同时,监督属地环保部门、企业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定期召开各类联席会,实现无缝隙对接、零距离沟通。如针对减排、创模、处法、环境安全、环境质量等问题,监察与相关科(室)、站、中心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讨论,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建立上下联动执法体系。由环保部门领导带队,每周节假日晚上开展突击执法检查。环境监察机构和环保部门科(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每个区域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等开展联合检查。市、县两级监察机构不定期开
14、展联合执法检查,全力推进区域污染整治。通过上下联动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协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强化属地管理,理顺环保部门职责与责权。强化属地 6管理,充分发挥县级环保部门的作用,实现环境执法前移。对县级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实施全面的属地管理,县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核安全与辐射环境保护三个领域实施全面监管。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等的日常监管须由县(市、区)级环保部门负责。如涉及到不在本级审批或下达任务的项目有违法行为,应及时上向市级环保部门报告。市级审批或从市级过路的省级、中央级审批项目以及市级下达的限期治理项目,应征求县级环保部门的意见,形成的审批文件应及时抄送县
15、环保部门,并经常与县级环保部门一起对建设项目或污染治理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 5、强化各项措施,确保环境监管取得实效 (1)加大硬件建设。一是建设环境移动执法平台。前端应用系统设置pda前端、上网本(笔记本)前端两种模式,设计有现场执法、移动办公、污染源查询、政策查询(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处罚裁量标准)等模块;后端管理系统设计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污染源管理、综合管理(电子地图、法律标准库、处罚裁量标准库、法律文书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环境犯罪、案管查询、征信管理、绩效管理)、移动办公等模块。执法人员通过环境行政执法移动信息平台pda前端,利用电子地图和gps系统第一时间达到被
16、查项目某厂。现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上网本进入平台污染源管理库调阅该厂环评、验收等电子档案,判断该厂涉嫌存在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即投产的行为,随即利用pda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取证,并通过上网本、便携式打印机、扫描仪实现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询问笔录的电子制作、当场打印、签字确认、 7资料上传,全部现场执法信息实时传输到平台后台管理系统。二是完善执法装备。改变目前办公、执法设备落后现状。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应配置笔记本电脑、录音笔和照相机等执法设备,执法人员可随时随地现场调档,并输入各种检查信息,实现执法、办公科学化、现代化,提高工作效率。 (2)转变思想观念,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清开展
17、创新环境执法的重要性。思路决定出路。环境执法人员少,致使区域内的部分污染源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有效性。只有创新执法,才能有效地解决目标不明、责任不清、任务不具体等问题。而且也有利于发挥环境执法人员的监管作用,对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以及实现对企业有效的环境管理有着极其重要意义。二是认清开展创新环境执法的紧迫性。现实的环境执法工作中,如何查、查什么,以及如何有效地遏制企业违法排污等一系列问题,一直是困扰环境执法人员的难题,也可以说是制约环境执法的瓶颈。特别是在推进减排的形势下,环境执法人员到城市污水处理厂等“不会查、不愿查”,致使污染源得不到有效监管,这将严重影响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
18、落实。开展新的执法模式,可从根本上解决“不会查、不愿查”,以及对污染源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进而推动节能减排等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3)创新培训方式。对常规的培训方式进行改进,在培训课堂中组织“现场执法模拟训练”,把现场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执法询问、现场监察、现场笔录、执法取证、现场法制教育等诸多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以现场模拟的形式生动的展现在执法人员面前,加深学习人员的认知程度,全面提升环保 8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水平。 (4)建立检查考核机制。每季组织对环保部门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采取“看、问、查、考”的方式,全面检查各单位、各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等情况。重点考核执法人
19、员是否具有“六查”(即查排污单位的基本生产情况、环保审批验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污费缴纳情况和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环境执法能力以及现场拟制笔录的能力素质等。 (5)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环境执法工作与各单位的评先创优和年终评比结合起来、与个人的切身利益挂钩,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单位环境执法热情不高、动力不足的问题,激发开展环境执法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二、借助外力,破解环保执法难题目 争取其他部门合作,充分利用外力,解决环保执法单独作战,力量薄弱问题;建立环保信用机制,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降低执法成本;推行部门环保指标考核,实现污染防治对口管理。 1、开展部门联
20、合执法行动,改变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一是建立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部门协同作战。由政府各职能部门组成环保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建立灵活高效、协调有力的联席会议制度,对“两高一资”项目和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实施电业部门限电、工商部门查封、媒体部门曝光等措施,改变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执法工作局面,特别是通过联合纪委监察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的督查督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解决环保执法难的问题。二是 9建立环境保护执法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和交流,群策群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提高查处效率,有
21、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2、实施企业环保诚信承诺机制。为切实解决传统监管方法存在的企业负担重、行政成本大、环保监管难等问题,在重点企业建立环保诚信承诺机制,通过实施绿色信贷、环保信用管理、对违法企业进行曝光等,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承诺,凡履行承诺的企业,在每年治理资金补助、评优、评先等上给予倾斜。通过建立环保诚信承诺制度,充分调动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的积极性。 3、将环保指标纳入对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政府对涉及到减排、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畜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落后产能淘汰等工作指标的农业、公安、工能委、林业、国土、工商、卫生、交通和水利等相关部门进行年度环保工作考核,并将考
22、核结果列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确保环保各项政策及减排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篇:环保行政执法试题环保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试题 姓名:单位: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地方各级环境质量。 2、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臵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禁止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或者,直至验收合格,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4、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
23、必须采取否则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下罚款: 5、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责 令改正,可以并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改正,可以并处。 6、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上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关闭、闲臵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臵设施、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7、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
24、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8、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中规定,排污者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或者的必须事先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此规定者将被环保部门给予元以下的罚款。 9、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在城镇主导风 向的、城市规划区和城际公路两侧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 10、包头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中规定,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及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含油脂废水直接排入或者擅自,否则可能被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二、简答题 1、中华
25、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禁止新建哪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2、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简述排污费主要使用于哪些方面。 三、案例分析 1、2021年5月7日,杨某发现在其承包的东湖养鱼场内有大量鱼苗死亡。经x市环保局调查、采样分析后认定,造成鱼苗死亡的原因是x造纸厂向东湖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未经处理过的有毒氰化物所致。为此,杨某向x造纸厂提出损害赔偿请求,x造纸厂未予理睬。2021年12月,杨某向x市环保局申请对该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处理。在市环保局的调解下,杨某与x造纸厂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事后,杨某
26、多次向x造纸厂索要赔偿,x造纸厂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诿,不予给付。2021年1月,杨某找到市环保局要求强制执行该协议,市环保局拒绝了杨某的要求。因此,2021年7月,杨某以市环保局不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职责为由,向x市人民法院提起了以x市环保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问: (1)杨某能否以x市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杨某、x造纸厂双方在x市环保局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力。 2、2021年10月26日,a县环保局根据个体工商户王某申报其家具加工厂的排污申报登记表和县环境监测站的现场监测数据,核定了家具加工厂2021年79月的排污量,并于当日向王某送达了排污核定通知书。在法定时间内,王某对
27、排污核定通知书未提出异议。之后,a县环保局又通过依法核定,确定家具加工厂应缴纳2021年79月噪声超标排污费2100元,并予以公告。此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于2021年11月5日送达给王某。王某在法定时间内并未缴纳。由于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缴纳排污费的义务。2021年8月4日,a县环保局申请a县法院强制执行。a县法院对此案立案审查后认为,此案在诉讼期满后已经超过了180日,即a县环保局申请执行的期限已经逾期1天,且a县环保局又没有提出正当理由,对此,a县法院于2021年8月15日对此案做出了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问: (1)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能否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
28、制执行。 (2)环保部门的强制执行申请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后,环保部门是否还有其他权利、措施来实现对王某的依法管理。 第三篇:农业环保行政执法自查报告临夏州农业局贯彻实施 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自查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环资委: 为贯彻实施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临夏州农业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通过自查,全面了解我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防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我州农业与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
29、下。 一、贯彻执行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过程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1、深入开展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工作。 2021年重点做好了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农业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年初,结合“春节科普下乡活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在中心广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图片、展板介绍和发放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复印本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认真组织参与“2021年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活动中反映出的我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了解和调查,追踪和分析了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的根源。同时,广泛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和送法下乡活
30、动,引导农民和企事业组织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法制观念。 2、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州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于2021年将单位名称由原来的“临夏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变更为“临夏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与省上机构相对应。同时,州站要求和督促各县(市)农业部门成立县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规范了机构队伍建设,全州8县(市)中有6个县(市)挂牌成立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临夏县、和政县农业环保机构依附于县(市)农机中心开展农业环保相关工作。各县(市)环保机构在本地区认真组织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尾菜处理、乡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农
31、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农业环保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3、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生态农业不断发展壮大。一是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努力消除农村“白色污染”。在政府和企业的双重推动下,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形成了“使用回收加工再利用”的良性循环模式。通过宣传、加强技术示范、建立回收网点,培育加工企业等手段,认真抓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积极探索农业清洁生产和农膜科学使用工作。2021年我州回收废旧农膜4396吨,占全州废旧农膜的48.86%。2021年全州回收废旧农膜6560吨,占全州废旧农膜的62.48%,全州废旧农膜产生量的55%被州内8家企业回收加工,生产再生颗粒380
32、0吨。这些好的做法,为全州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探索了有益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总结推广。 二是加强尾菜处理利用工作,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尾菜处理各项目县针对分散农户、蔬菜集散市场、蔬菜仓储及购销加工企业,在蔬菜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以尾菜肥料化、饲料化等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方向,积极引导蔬菜主产区农民采取田间堆肥、挖简易坑沤肥和直接还田等方式,在田间地头就地消化尾菜。按照“谁生产、谁处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集散市场、仓储及购销加工企业,补充建设尾菜处理设施,保证其产生的尾菜就地无害化处理,使尾菜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同时对加工企业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加强资金
33、的监管,使得尾菜造成的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研究。2021年临夏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向临夏州科技局申报并获批临夏州川、塬灌区项目,项目选择耕地集中,灌溉条件好,垦殖指数高的临夏州川、塬区为研究基地,在66.65万亩耕地上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整体上摸清我州农业面源污染状况,评价和分析农业面源污染对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农业面源污染趋势,查明主要污染种类和对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影响程度。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及秸秆资源利用,控制外来生物入侵,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方法。在此基础上,提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对策,为进一步强
34、化农业生态环境管理,开展农业环境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两高一优”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提供有力保障。 4、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加强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 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在我州已经示范了11个行政村。2021年省级财政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在临夏州建立两个示范村,分别为永靖县红泉镇红泉村和积石山县吹麻滩镇林坪村。两个示范村从生活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三方面着手,通过田园清洁设施、家园清洁设施、公共清洁设施三个子工程的实施,推进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三废)向肥料、燃料、饲料(三料)的资源转化,建立促进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新
35、模式,探索乡村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使示范村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资源化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管理率达到80%以上,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明显治理。使农民的生产环境得到根本改观。生产环境中农药化肥和无机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活环境舒适洁净,美化绿化,安定和谐,有力地提高农民文化道德素质,营造良好的村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氛围,提高农民文明健康水平。 5、申报办理农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权限 州、县(市)农业环保机构正在积极申报办理本地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获取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各级农业环保机构建立机构设置合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
36、、保障有力的农业环境保护执法体系。充分履行农业环保执法职责,按照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额原则全面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农业环境保护执法的长效机制。 二、贯彻执行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认识不到位。一是个别农业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没有设立相应的农业环境保护机构、没有专门从事农业环保的技术人员,使得相关措施不得力,工作配合不积极。二是个别县(市)在农业产业发展工程中,片面追求规模、数量,忽视和淡化了农产品的质量,盲目、不科学的使用农药、化肥和秸秆,造成农业生态环境的二次污染。 2、缺少专项资金。由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
37、宽,实施项目多,工作任务量大,相关项目建设成本高,财政缺少专项资金,加之地方财政资金匮乏无力配套相关建设资金,造成农业环保资金缺口大,相关项目实施困难。 3、防治难度大。当前,全州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源呈现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种植业污染并重的态势,污染源分散面广,不利于集中防治,加之缺乏农业环保专业队伍,防治新技术、新工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推广,致使防治难度大。 4、宣传不到位。州、县(市)农业环保机构对本地区所开展的相关农业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意义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工作进展缓慢。同时对条例等农业环保知识宣传不深入,使得广大农民群众缺少环境保护意识。 三、针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今后贯彻执行
38、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意见建议 1、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当前,加强农业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环境意识已成为首要任务,只有通过不懈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强烈的环境意识,让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农业环保工作中去,农业和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才能有望得到根本的解决。 2、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在各县(市)、乡镇设立环境保护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同时,将农业环境保护列为年度目标责任书重要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新型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使用低毒高效农药,扩大农
39、家肥、有机肥施用面积,实现农村粪便、垃圾、秸秆、地膜的回收再利用,并着重推广太阳能、沼气等适合农村使用的清洁能源。 第四篇:创新综合执法体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调研报告 创新综合执法体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所在单位:课题负责人:开始时间:完成时间: 区党委组织部 王洁2021年4月1日2021年5月20日创新综合执法体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对我区创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调查思考 区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王洁 综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集中行使有关几个行政机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执法是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也是东钱
40、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其实施的必要性和理论上的可行性。在对我区行政执法情况调查摸底、赴其他地区调研考察的基础上,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我区综合执法体制创新作初步的研究探讨。 一、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的总结回顾 综合执法是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我国现行的集中(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有两种,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是我国第一次以
41、法律形式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也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理论的由来。以此理论和规定为依据,首先在城市管理领域推行,国务院先后批准了北京、天津、黑龙江等14个省(市)2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于1999年11月18日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中要求:“继续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进入二十一世纪后,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都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多头执法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2021年9月日国务院办
42、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通知,全国82个城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统一了试点机构名称及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内容;2021年8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2117号),明确规定,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宁波市也经国务院批准于2021年10月起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推行,国务院又于2021年10月11日提出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56号),并下发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
43、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20214号)等多部政策法规文件,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由此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综合行政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相比较,两者理论由来是一致的,主要区别在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是在城3市管理领域实施的,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不但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还推向了其他领域,如在交通管理领域,原来有路政、运政等多支执法队伍,在施行交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后,在交通管理领域只有一支行政执法队伍,这样就解决了在一个领域内存在的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从综合执法理论的提出到试点、推行经历了6年多的过程。从总体上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取得
44、了一定成效,解决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职权交叉、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初步形成了新的行政执法机制,明显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在一定范围内为改革现行行政管理模式积累了经验,也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了新路子。 二、我区行政执法体制状况分析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作为旅游休闲度假的特殊功能区,2021年度假区管委会成立以后,相应成立了行政管理执法机构。2021年成立了湖区管理办公室,2021年升格为相当于行政副处级事业单位,行使湖区水域12项综合管理职能;2021年,依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队组建意见的通知(甬城管法202112号)文件精神,区行政执法大队正式
45、组建(该机构隶属于市城管执法局),确立了“8+1”执法职能范围(履行辖区内市容环境、市政管理、城市绿化、规划管理、公用事业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省市人民政府规定职责等九项执法职能)。此外,管委会其他有关局办也4承担和履行部分执法职能,负责区域内经济、社会、行政执法事务,应该说这些执法机构的成立和职能的履行,促进了区域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在地方性法规出台之前,管委会各局(办)执法资格尚属于市政府或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委托性质,还不具备真正的执法主体资格。 2021年11月,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
46、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设立行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旅游度假区的经济和社会行政管理事务,明确了度假区管委会所属行政管理机构的行政主体地位。条例的出台,对度假区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职能、依据作了明确,赋予了管委会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主体资格。前段时间,我们对管委会各局办的执法职能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我区10个单位(部门)承担和履行着228项执法职能,通过对上述执法职能、依据的认真分析梳理,现有行政执法体制在运行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主体资格不符的问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执
47、法职能不明、执法主体资格不符是各局办反映较多的问题。比如,湖区办行使涉水的综合管理职能中即存在执法主体不够明确的问题,现湖区办行使的水政、渔政职能在经济发展局,航运、航道职能在建设局,湖区办分别受经发局、建设局委托。5而湖区办作为行政管理职权的实际履行和责任承担主体,现有机构资格与管理职能又存在不相符合的问题,既影响了湖区管理机构执法职能的顺畅发挥,也削弱了执法管理的权威性。又如,社管局行使的文化娱乐市场执法、宗教管理职能,根据职能主管权限设置在经发局。这样在具体实施行政执法中,难免会出现权责不一致、影响执法效率等问题。 2、执法职能交叉、重叠或缺位的问题。行政执法往往牵涉到方方面面,对我区而言,因开发建设、机构设置的特殊性及历史方面因素等,也容易导致职能交叉、重叠问题。目前,在东钱湖区域中,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又有航运航道管理所(隶属湖区办);既有卫生监督部门(社管局卫生监督所),又有文化执法部门(社管局),虽然说分属不同的领域,但因职能和区域划分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职能亦难以理清。这种“多头”、“多层”的管理执法往往导致职能扯皮,在一些“结合部”容易出现懈怠执法和“多头处罚”的现象。而且由于部门隶属关系不一样,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难以形成合力。要形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必须理顺这些关系。在同一个区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