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08-7-5 第一篇: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08-7-5关于评选2021-2021学年度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根据*学校教职工奖励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表彰在班级管理、教学管理和行政后勤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学校安排,积极承担并完成工作任务。教书育人、管理育
2、人、服务育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善于学习反思,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成绩。 (二)优秀班主任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 2、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的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 3、带班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
3、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4、具有团队精神和全局观念,在年级班主任工作中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优秀教师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治学严谨,敬业尽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优良,教学工作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用崇高的人格形象和模范行为启1 迪、教育学生。 2、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检查、抽查和问卷调查中教学评价为优良。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有校级以上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项目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
4、的学术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学反思。 4、为人师表,关心和爱护学生,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主动热情、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艺术。工作突出,教书育人效果显著。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熟悉本岗位业务,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量饱满,工作效率高。 3、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作出显著实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优: 1、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者。 2、所教学科
5、成绩在学校统一命题考试中处于年级中下者。 3、发生较大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的责任人。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5、学期内累计请病假超过半个月,事假超过1周,旷工超过2节课(或半天)者。 6、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不定等次者。 7、学生测评满意率低于80。 (六)以下几种对象可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承担教研课题,撰写论文参加交流汇编,在校本培训活动中促进个人和他人专业化成长和师德表现出色者。 2、中途接班,经努力所带班级班风、学风有显著改观,学科成绩提高明显的。 3、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做出突出贡献的(如见义勇为、指导学科竞赛获奖等)。 二、推荐及评选名额 优秀班主任
6、、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及评选过程中,各年级组、处室不平均分配名额,但全校总额应保持在教职工总数的20%左右。其中优秀班主任按全校班级总数的25%推荐及评选5名;优秀教师按在岗教师人数的15%推荐及评选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在岗职工人数的15%推荐及评选2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评选,严格标准,确保推荐和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三、评选程序 1、由学校发文确定具体评选时间和有关事宜。 2、公布学期(学年)量化考核成绩。 3、在学生和教师中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4、考核领导小组测评。 5、综合打分。其中量化考核占80%,民主测评占10%,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10%。 6、按综
7、合得分由高到低分别推荐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并公示。 7、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 8、教师节进行表彰。 9、评选结果存入学校和个人业务档案。校级以上优秀表彰人选从校级表彰名单中进行评选和推荐上报。 *学校 2021年6月30日 第二篇: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正确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敬业奉献,讲文明礼貌,服务态度好,善待教师,热爱学生,主动协助教师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有较强的
8、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受到教师员工的好评。 3.业务素质能力较高,能熟练掌握所管理的仪器等专业技术设备使用性能,工作质量好,管理效率高,能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 4.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在各类文体艺术比赛(评比)中获奖。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觉遵守劳动、工作纪律,坚持出满勤,完成任务好。全年事假不超过两天,病假不超过15天,无迟到早退现象,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和学校集会缺席一次,实行一票否决。 6.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在现代信息管理、勤工俭学工作、转变学生
9、思想、改善师生工作条件、维护学校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第三篇: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杏林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15%。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
10、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全年级前列; 6、凡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周(含1周)以上者或有旷职行为者;(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以及大型活动者;(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
11、律法规者。评选程序: (1)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并填写杏林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教导处。 (2)教导处组织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委员会对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优秀教师人选,报学校审批。(3)校委会研究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第四篇:磁涧镇中小学2021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磁涧镇中心学校 2021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推荐办法 根据新教人2021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我镇2021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在全镇各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
12、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全镇在编在职专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级领导、管理人员。 已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同级评选。 二、表彰名额 1、市级1名。 2、县级。17名。 3、镇级。按学校教师数的10%推荐(少于10人的学校按1人推荐上报)。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洛阳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按规定完成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以教学
13、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 4、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5、具有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6、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本条表彰指模范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综合表彰或师德标兵、业务标兵等单项表彰); 7、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干部参加评选,必须按照校长培训的有关规定,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8、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满5年; 9、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且至少1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二)县级、镇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县级、镇级
14、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参照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标准适当下调执行。 已获得高学历或正在参加高学历学习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2、教育教学工作有重大失误的,教学成绩处于较差行列的;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一项考核处于学校末位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累计请假一个月以上的; 6、20212021年度考核有一次达不到合格等次的; 7、其他按规定实行一票否决的。 四、推荐评选程序、方法和要求 1、各单位首先制定评选推荐实施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心学校备案。评选推荐工作必须自下而上进行,坚持
15、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核、评审等办法产生拟表彰对象,并逐级审查,分级负责。 2、各单位必须将拟推荐人员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在本单位公 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坚持向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倾斜的原则。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推荐人选总数的10%以内。 4、对违反规定和评选要求、弄虚作假等被查实的,或出现信访事件的,取消本单位推荐名额。 5、各单位在公示过程中应公布学校举报电话和中心学校举报电话(13803886118/13837935241)。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镇中心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学校张大径校长任组长,小组成员有:郭红阳、吴功业、柴玉
16、宏、杨魁文、程跃进、李平国、游良志、宋德民、牛营。日常工作由牛营负责,联系电话:13837935241。 六、时间要求 (一)7月14日各学区及初中上报市县级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实施方案; (二)7月16日完成市级有关材料上报; (三)7月24日完成县级有关材料上报。 (四)7月26日至月底完成镇级有关材料上报; 报送材料包括: 1、2021年评选、推荐工作报告(评委会成员、资格审查、评选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2、洛阳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3份; 3、新安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 4、洛阳市优秀教师、洛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2份; 5
17、、新安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一份; 6、个人事迹材料一式1份(用a4纸型装订)。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3000字以内; 7、推荐人选提供个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校级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 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a4纸张,由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 8、个人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市级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开具)。 9、镇级优秀教师只上报个人事迹材料纸质1份。 上述 1、 4、 5、6项表格及文字材料均须使用microsoftofficeword格式打印; 2、3项表
18、格须使用microsoftofficeexcel格式填写并打印;所有上报材料须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称号);各项报送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cjzhzhxx)。相关表格可从公共邮箱下载,填写时不得改动格式。 附件:市县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一中8人(含市级1人)南窑学区2人尤彰学区3人东皇学区2人江沟学区2人中心学校1人 磁涧镇中心学校 二o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第五篇: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暂行办法 校政字202196号 为充分肯定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的工作业绩,大力调动他们工作的
19、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和服务质量,推动我校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队伍,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开展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并在每年的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教学院(部)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受到学生好评,学生评教不低于85分,在培养人才方面
20、成绩显著。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5.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所在教学、科研团队工作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6.近3年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学校各处级单位从事党政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教育管理人员。 (二)
21、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良好,纪律严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真正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钻研管理业务,探索管理工作的规律,进行规范化和现代化的管理。积极开展管理研究,写出高质量的管理论文或经验材料,管理研究成果突出。 5.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三、评选办
22、法与程序 1.“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每学年度评选一次。 2.学校成立“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 3.“优秀教师”按各教学院(部)在职专任教师的5%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全校教育管理人员的5%评选,党群、行政、教辅、后勤部门以党支部为推荐单位,学院(部)、科研院所以党总支为推荐单位,10人以下的党总支(支部)可推荐1人。 4.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每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党总支(支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 5.各党总支(支部)应成立由教职员工组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小组,在评选时可结合学年
23、工作总结,广泛吸取群众意见,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出参评人选。 6.各党总支(支部)向学校人事处递交候选人申报表和有关附件材料(获奖证书、教学、教育管理研究论文等),经初步审核后,提交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推荐出初步评选结果。 7.初步评选结果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并予以公布。 四、奖励办法 在每年的教师节期间,学校对获得“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及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校报及宣传栏内公布获得荣誉者基本情况,介绍其先进事迹。 五、附则 1.原则上从获得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者中推荐一定人数参加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第 15 页 共 15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