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八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8.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概述,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8.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概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 是指建筑生产过程中要避免人员、财产的损失及对周围环境的破坏。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原因。,2007年11月19日中午1时左右,武汉天兴洲大桥铁路南岸引桥工地突发事故,5名工人在作业时,浇筑用的模板突然倒塌,5人坠入旁边的水坑中,造成1人死亡、4人不同程度受伤。据悉,事故原因是螺丝没有固定好。(长江商报),8.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现状,主要
2、法律法规:20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3.1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7.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8.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实施),8.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有关单位身上的一种制度。 具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2005年7月21日,广州海珠广场工程发生基坑坍塌重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8
3、人受伤及大量财产损失 。,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各级管理人员责任(1)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2)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3)企业中的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机构,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3.从业人员的责任(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
4、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8.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2.安全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1)新职工上岗前的教育培训(2)岗位安全培训(3)操作人员的培训(4)变换工地的安全培训(5)年度安全教育培训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安全生产能力和管理能力考核,8.1.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意外伤害
5、保险制度,建设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8.1.7伤亡报告和责任追究,四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正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与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受到查处不放过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生产经营单位3.中介机构,8.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8.2.1建设工程主体单位的安全责任,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1)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不得提出
6、不合规定的要求(3)编制概算要包括安全环境和安全措施的费用(4)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施(5)申领许可证时应提供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6)拆除工程由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2.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1)按强制性标准勘察(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3.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审查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2)发现安全隐患要整改、停工、报告4.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1)主要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发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措施:1)施工前安全施工技术交底2)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4)施工现场布置应当符合安全要
7、求5)对周边环境采取防护措施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5.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8.2.2建设工程安全建设监督管理,1.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发放许可证需审查施工安全措施4.委托给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国家对严重威胁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8.2.3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救援预案 处罚、处理制度2.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伤亡事故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8.2.4违反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建设单位3.勘察、设计单位4
8、.工程监理单位5.施工单位6.设备供应单位7.建设工程生产有关人员,8.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8.3.1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分类,(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
9、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8.3.1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报告,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10、;(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8.3.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事故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