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五五统计普法之我见.doc

上传人:拉拉链 文档编号:14081288 上传时间:2022-11-22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3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五五统计普法之我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五五统计普法之我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五五统计普法之我见.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亲,该文档总共1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五五统计普法之我见 五统计普法工作是今后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也是统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手段。笔者结合十多年的基层统计工作经验就如何搞好五五统计普法工作谈三点个人的拙见。so100 一、营造普法氛围是基础,决不放松。有人认为既然搞普法就该来点实的,少搞点“花架子”,少搞形式,其实不然。总结“四五”普法经验,必要的形式是整个普法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成立普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普法工作规划、落实,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以统计法制调研为先导,为深入开展普法提供参考和依据,结合普法,开展新法律、法规出台后的适用性的调查,并在普法的过程中,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存

2、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的典型经验,把“五五”统计普法推向理论的高度和服务的深度;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和内部法制管理制度,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工作铸造坚强的后盾;以街头、标语、报刊、电视、网络、送法上门等形式宣传教育和统计违法案例暴光为突破口,注重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注重宣传教育方法的实用;注重教育培训与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相结合,注重社会统计法律意识、统计执法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二、注重实际效果为主线,决不含糊。一是正人先正己,提高统计系统内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素质和依法治统能力。加大统计法制工作的投入,在统计法制的学习、培训和交流方面做足文章,规范内部统计行为和统计基础工作如报表制度、差错

3、制度、统计台帐制度等。二是普法工作以促进统计工作正常开展为最高目标。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迅猛发展,统计和统计法制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变过去普法、执法中的一些旧观念,如“执法升位”、“执法生财”,与时俱进把最高目明确在促进统计工作正常开展和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上。三是重点突破。统计法制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是执行难,在边远少数民族经济落后地区犹为突出。在过去,统计法规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是结案率,往往忽视统计案件执行的过程和执行结果对社会的影响和对统计普法工作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体制是关键,决不动遥体制问题是基层统计工作者无法改变的,但多年的基层统计执法实践

4、证明,现有的统计执法体制与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适应。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蒋正华在全国的统计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这一问题。非但如此,说严重一点还助长了一些统计违法案件的发生,这样的案例很多,不必多举。所以我斗胆建议,我们盛州能否从一些小的地方着手,灵活处理体制对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工作造成的不利,考虑是否能以地区成立统计执法大队,人员、编制州管,加大对全地区的统计执法和查处力度,减少行政干预,减轻县、乡统计部门压力,一定程度解决县、乡统计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第二篇:“六五”普法之我见“六五”普法之我见 普法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六

5、五”普法的实施必将对推进地税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的意义 1、开展普法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建设法治型国家的一项基础工作。 普法教育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只有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及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才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且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实施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税务部门的体现。 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手段,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和税务机关人员行

6、政管理行为的共同约束,以实现税收的法制化和法律化的过程。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法治税不仅是一个单纯的税收问题,而且事关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体制创新、经济运行模式转换、建立市场经济新秩序的一项战略举措。 3、开展税法宣传是强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的重要途径。税务机关通过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意识,可进一步树立地税新形 象。税前为纳税人提供公告咨询、辅导服务,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能力;税中为纳税人创造方便、快捷、准确的依法纳税条件;税后为纳税人监督投诉、行政复议、损害赔偿提供渠道,从而赢得纳税人理解和

7、支持。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有效推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依法行政及增强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从而提升税务机关”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意识,对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税工作存在的问题 1、普法工作缺乏针对性与实效性。 开展普法工作,大多是以举办多少活动,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材料、办了多少培训班作为判断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达到有机统一,是否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最大效能,往往考虑不够,由于领域层次狭窄、形式内容陈旧单一,使普法工作难以调动广大公民自觉参与性,往往法制宣传轰动一时,在纳税人中缺乏实用性与时效性。 2、基层税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伴随着

8、税收信息化水平的逐步提高,涉税工作也不断深入,广大纳税人运用电子申报,远程抄报表,网络学法;地税领导利用网络系统进行批示批转文件等。目前地税系统中财税专业人才较多,而经济管理、计算机、法律、文秘等专业人才较少,知识结构不合理等。目前,市场经济飞速发展,而部分人员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税收服务不能快速跟进,对税收政策法规解读能力较差,影响了税收政策落实和先进管理模式推广。还有少数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执法违法,知法犯法,助长偷抗骗税现象的滋生,影响了税务部门形象。究其原因是 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弱化,基层税收执法人员法制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观念落后,从而导致执法行为偏离法律法规的轨道运行。 3、税收法律体系

9、不够完备。 目前,我国开征的税种有23个,地税征收的税种只有10个,由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只有三部: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其他各税种都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由于立法层次偏低,导致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规范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税收法律体系的效力,有些地方政府对于有关税收的部门规章和条例从思想上重视不够,以招商引资或发展经济为名超越权限和程序制定红头文件,这些文件往往涉及税收政策,或者涉及减免税收,对税收执法造成困扰,增加了税务机关和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风险。 4、税收执法过程缺乏整体监控。 因目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税收执法各个环节缺乏有

10、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一些人员滋生了随意执法、越权执法、滥用职权等行政违法、执法腐败等现象。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群体腐败案件,涉案人员尽管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司法判决,但大量税款流失,给国家造成很大损失。 三、开展“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税工作设想及建议 1、增强税收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应该是内在效果与外在效果的统一。内在效果是指税收普法宣传教育使公民法律素质得到提高;外在效果是指通 过税法宣教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实现依法治税的目标。这就需要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在服务中加强宣传教育,寓宣传于服务之中。例如通过纳税服务群,确定专人负责收集、解答涉税咨询;建立短信服务平台,为党政部门

11、、社会各界及纳税人提供政策告知、工作提示、温馨问候服务;通过税务门户网站,为纳税人提供政策法规查询、涉税业务、税企沟通服务;为新办企业及个体户适时举办政策法规培训,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税收政策法规;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纳税人开展一对一的服务咨询;通过以案说法活动,增强税收普法宣传效果。 2、开展教育培训,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树立”税收发展,教育为先”的理念,把对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和基础工作来抓,将更新知识、提升学历与岗位技能培训相结合,培养一支奋发有为、拼搏进取的干部队伍。同时还应对税收执法人员开展党纪政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

12、教育,培养具有热爱税收、依法治税、廉洁奉公、文明征收的地税干部队伍,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尽快完善税收法制体系。 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尽快制定一部具有统领地位的税收法律,将各单行税法、法规纳入其中,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同时,对于我国现行税收法律规范中存在弹性条款过多,弹性幅度较大,法律语言模糊的内容,应予以更正修改,使税务人员能够合理地自由裁量,避免出现自由裁量权及控制不力带来的执法风险。 4、严格执法监督考核。 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已建立的执法检查作业指导书的指导下,做好日常和重点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探索机控与人控相结合的监督方式,

13、运用征管信息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异常情况实行分析、控制;加强事后检查,对工作运行结果进行监督。抓事后整改和规范,为执法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做到过程有痕迹、考核有依据、追究有根据。研究探索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 第三篇:搞好“六五”普法工作之我见“六五”普法工作之我见 (孝南区司法局余红发) 过去的25年,我国法制建设成绩斐然,全社会正在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但是,我们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还存在着与现代法治精神不和谐的问题,面对新问题笔者认为抓好“六五”普法工作应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坚定依法治国的思想理念、以普法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入推

14、进全社会法治建设,全力打造法治创建服务民生及构建和谐孝南的“品牌工程”。 一、从“三个角度”谈工作改进方向。 一是法治信仰有待提升问题。当今在法治化进程中,法治工具论的思想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法律的权威和遵守法律的意识依然没有在全社会树立起来,我们的法治文化体系里缺少的不是法律知识,而是法律信仰。二是法治观念有待转变问题。“六五”在即,仍然停留在“法制”层面上,普法工作就不能与时俱进,“六五”普法也难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因此“六五”普法需要把目标任务设定在由法制向法治观念转变上来。三是普法机制有待创新问题。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普法机制有待创新。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

15、,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创建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 二、实施“三大工程”具体抓好普法工作 笔者认为,搞好普法工作,关键要在“坚定信念、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创新形式、发挥职能、注重实效”上大作文章。 (一)高度重视,坚定信仰抓好“牛鼻子”工程 首先要坚定信仰,加强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坚定法治信仰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灵魂和精髓,不断推进法治文化的建设是我们工作的法宝。在法治理念建设中我们要以法治文化宣传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

16、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其次要高度重视,争取党委、政府及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六五”普法要不断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入的普法体系;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实施一把手问责制,同时将该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底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法治单位的创建及文明单位创建给以一票否决权,真正从领导、组织上加以重视。 (二)建章立制,创新载体夯实“固本强基”工程一是从制度保障上强化普法宣传职能。要在以往普法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

17、和积极探索新的普法工作机制,例如普法工作领导机制;普法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普法工作责任机制;普法工作资源整合机制;普法工作有效考评机制等等。让普法机构赋予相应的职能和权限,真正做到从制度保障上强化普法宣传职能。二是创新普法的内容和形式,适应普法工作新要求。要区分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文化程度,不同的爱好追求,有的放矢地研究民众的法律接受能力和法律需要,要积极寻找不同人群的法律兴趣点,然后对号入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大众传播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法治宣传;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正反两方面的普法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人,典型引路,

18、以点带面;要加强普法工作队伍的高素质、强能力、专业化建设,增强专业队伍的感召力和战斗力。三是开展量化考核实施跟踪问效。要自上而下、分级分类、层层制定涵盖全社会的普法监督、考核、验收机制。不求大而空,唯求实而精,在利于操作,另外,各级普法专门机关和部门,要不定期的经常进行随机检查,并把随机检查情况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实效,发挥职能打造“为民服务”品牌工程一是坚持学与用相统一。普法功能在于“告知”和“引导”,告知公民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如何为,即进行法律上的告知;学法就是要懂得守法的安全和益处,违法的风险与责任,引导公民的行为模式,即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做到学以致用。我们必须清醒地看

19、到学法和守法二者之间并非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学法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公民遵守法的问题。尽管法律被遵守的前提是知晓法律,但它仅是一个外在条件而非决定性因素。树立法律的权威难以通过学法得到较好的效果,只有国家机关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才能树立公民对法律遵守和运用。二是做到普与治相结合。“六五”普法把法治创建摆在首位,而“法治创建”最重要的体现在一个“治”字,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理念就必须加强普法宣传,掌握和运用法律手段来治理社会和国家,使法治创建思想深入人心。普法的目的是为了学法,学法的目的是为了用法,用法的目的是为了守法,而学法、用法、守法的最终落脚点就是为了实现依法治国,体现在“治“这个

20、字上,也就是说要实行社会主义依法治国、良法善治的目的。三是注重创新,发挥“三大”职能。“六五”普法已经全面启动,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搞好新一轮的普法工作,关键在于继承下的创新;向宣传法律思想、法治理念和法治文明为重点内容的创新;向“学法辩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宗旨转变创新。普法工作要发挥法 2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为民主要职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纠纷化解、重大项目协调、农民依法维权四项重点工作。 第四篇。六五普法理论征文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之我见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了明显的增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显著,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

21、会的协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在新的形势下,搞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 要法治保障。如何搞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我应当着重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农业等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新局面。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

22、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要依法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和纠纷,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要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天。重点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六五”普法期间,要努力在每个行政村“两委”干部中培养一名熟悉法律知识的兼职法制干部。

23、 四是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农民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农民工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尊重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及时掌握农民工学法用法需求和依法维权情况。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水平和宣传演讲水平。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田间地头,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要进一步发

24、挥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要加强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员在处理农村矛盾纠纷、促进农民学法用法中的作用。 六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现有阵地的利用程度,为农民学习法律知识、获取法律服务提供稳定的便利场所。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为每个村民小组或者自然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县级以上电视台、农村广播网、农民夜校要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向农民群众普法法律知识,力争推出一批农村法制

25、宣传精品节目与栏目。 七是完善农村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把农村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根据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要求,在“六五”普法期间,农民和居民的普法教材不应向其收取费用。 此外,要做好农村普法工作,还应当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以及“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扎实开展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农民。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着力解决与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坚持

26、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注重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三是坚持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支持农民学法用法守法,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四是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与国家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载体,努力提高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五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提出不同工作目标,采取便于农民群众接受的方式方法,灵活施教,努力提高农民学

27、法用法的积极性。 第五篇:统计数字造假现象之我见统计数字“造假现象”之我见 孟庆栋 【导言】 :中国青年报报道,自1985年国家和地方层面分别核算gdp数据以来,地方统计总和一直高于全国的gdp总量,不仅呈现出“1+12”的局面,而且有递增的趋势。2021年各省gdp之和超出全国2.68万亿元;2021年各省gdp之和超出全国3.2万亿元;2021年31省区市gdp超出全国总量3.5万亿元;2021年31省区市gdp总和超出全国总量4.6万亿元,而2021年地方gdp之和竟然超出全国5.76万亿元之多。地方gdp总和高于全国数据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已经持续多年,可谓“中国特色”。针对统计数字

28、造假现象,笔者进行了粗浅的分析与思考,仅供借鉴。 一、原因分析 1.相关法规缺失。现行统计法基本上属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不适应多种所有制共存的市场经济体制。一是法律缺少约束性。现行统计法没有规定“向国家统计机关提供相关数据、接受统计机关的调查是每个公民、法人及其他单位的义务”,“国家统计机关必须保护公民的隐私和企事业单位的商业秘密”。由于缺乏法律保障,有些公民、法 1人不愿意提供相关数据或者提供不真实的数据。二是管理体制不合理。统计法规定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领导和监督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本法和统计制度。而在现实生活中,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干部本人或者授意属下

29、搞数字造假。三是违法行为处罚轻。统计法对统计对象的违法行为只有罚款,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只有行政处分和通报批评。数字造假的成本很低、风险很小,回报却很大,实事求是吃亏,弄虚作假得利。 2.体制存在弊端。目前,我国现行的体制机制存在一定的弊端,造成数字虚报现象数见不鲜。一是唯上负责的干部体制。由于领导干部的任命主要由上级决定,普通干部决定不了领导干部的命运。导致领导干部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下级必须服从上级,按照授意造假成为必然。二是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合理。目前,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主要以gdp指标为主,“唯gdp论”,把乌纱帽与数字挂钩,实行末位淘汰制。导致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得不采

30、取造假、虚增、空报等手段玩“数字游戏”,统计数字注水,gdp层层加码。三是官本位体制的存在。领导必然考虑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考虑自己的政绩需要。官员自己统计自己的成绩,自己填写自己的政绩单,造成统计数据失真。 3.领导好大喜功。由于政绩考核导向,与gdp有关的统 2计数据成为衡量党政干部优劣的“政绩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高速度。某些领导干部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视为“以速度为中心”,把“发展是硬道理”片面理解为“数量增长是硬道理”,把“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简单归结为gdp的增长。中央定9%的发展速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会定1520%的发展速度,各地级市、县就会定2025%的发展

31、速度,各乡镇就敢定2530%的发展速度。可谓“上级压下级,层层加码,马到成功”;“下级骗上级,层层掺水,水到渠成。” 4.缺少舆论监督。目前,相关部门统计的数据主要是为上级、为各级领导服务的,除部分数据公开外,大部分是不对百姓公开的,平民百姓无法监督数据造假问题。新闻舆论监督在揭露官员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党内规定,批评和揭露党政干部的新闻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同时新闻媒体对官员的监督缺乏法律保障。因此,很难对统计数据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二、具体表现 1.造假指标数额较大。西部某区公布的gdp增长20%,是全国的2倍多。某乡镇企业实际产值400万元,上报6,061万元(

32、注水15倍);实际营业收入600万元,上报5964万元(注水9.8倍);实际纳税30余万元,上报88万元(注水2.9倍);亏损近百万元,却上报盈利365万元。 32.互相攀比之风较重。各地之间、各部门之间、同行业各企业之间在上报统计数字时左邻右舍、左顾右盼、相互比照,进行横向对比,搜肠刮肚想办法把指标赶上去,唯恐指标下滑,影响县域经济考核等级。“注水”少了吃亏,“注水”太多了出格。 3.虚报与瞒报并存。既有“注水”虚报,也有缩水“瞒报”。数字造假并非都是“注水”,也有“缩水”的,体现政绩、成绩的数字“注水”的多,诸如gdp、发展速度、产值产量、税收、利润等;反映问题的数字“缩水”的多,类似生产

33、伤亡事故、环境污染、失业率上升、物价上涨、企业亏损等。 4.根据需要变换数字。有的地方和部门,同一件事情预备多种数字和版本,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和官员政绩的需要,就用哪个数据。有些地方政府在统计gdp时搞“双轨制”:向有关方面摆政绩时一个数字,向国家要补贴的时候则是另一个数字,所以就出现同一个县既是“百强县”又是“贫困县”的怪相。 三、造成危害 1.宏观决策失误。统计的目的是为政府决策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基层提供的统计数据是全国统计数据的基础,如果基础数据不准确,怎么保证全国统计数据的准确。全国统计数据失真,势必造成国家宏观决策失误,造成人力、物 4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 2.造假风气

34、盛行。数据造假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成为某些官员“升迁寻租”的手段。虚报浮夸者大行其道,不但得不到应有的惩治,反而飞黄腾达,必然促使众多官员仿效。弄虚作假的小人得势,坚持原则的人孤立,败坏了党风,加重了腐败。 3.群众利益受损。虚报浮夸的数字、官员的政绩都是通过加重人民负担来完成的。有的地方靠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有的地方挪用扶贫款、救济款、救灾款,有的地方提前征税,有的地方从银行贷款缴税。总之,官员的政绩最终由百姓买单,群众幸福感不升反降。 四、对策之道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统计人员从事统计业务必须忠于事实,只对法律负责,不受党政领导的干预;各级政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证

35、统计机构的正常业务开展和行政执法;公民、法人及其他单位有依法上报相关数据和配合统计机关的义务;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有保护公民隐私和企事业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 2.改革政绩考核体系。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由单纯gdp、发展速度、税收、利润等内容扩展为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就业率、失业率、物价水平、居住条件、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科技投入、扶贫、文化建设等社会的全面进步;改革干 5部考评方式。由官考官、官评官改为民考官、民评官,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在考评干部工作中的主要作用。 3.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制定出台政务公开条例,明确要求政府决策、统计数据应当依法公开,便于接受群众监督,让统计数据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实行科学民主的决策,集思广益,建立专家独立论证、公众听证、人大会议辩论与审批等周密的制度安排,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4.加大造假惩罚力度。制定出台处罚条例,对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等危害性较大的行为,明确具体量纪标准。对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第 19 页 共 19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会议纪要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