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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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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南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作者:中南大学党委日期:2021-5-1010:20:02阅读次数:1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21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四)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中层领导班

2、子和领导干部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和任期考察以及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等。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设置不同的考核内容。 第五条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设置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政治方向、全局观念、理论学习、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内容; (二)领导水平,主要包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办事、统筹协调、务实创新等内容; (三)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发挥作用、制定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规范化建设等内容; (四)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包括反腐倡廉、廉洁行政、廉政制度建设等内容。 第六条中层干部的考

3、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项内容,重点考核德才素质和工作实绩,要充分体现考核内容的激励性和约束性。 (一)德,主要包括党性修养、大局意识、坚持原则、道德品质等内容。坚持以党性修养作为德的核心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核; (二)能,主要包括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等内容。其中依法行政、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工作思路和创新意识等为重点考核内容; (三)勤,主要包括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和工作投入程度等内容。重点考核敬业精神、工作投入程度、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等方面; (四)绩,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工作等内容。具体体现在主(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复杂问题和矛盾

4、的能力、制度建设等方面; (五)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等内容。重点考核遵守廉政规定情况、接受监督情况、生活作风、廉政制度建设等方面。 在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时,适当注意正职和副职的区分。对正职侧重考核统筹协调、决策能力、选人用人等内容;对副职侧重考核协调配合、组织实施能力等内容。 第三章考核方式 第七条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届中考核、任期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相互补充。 第八条考核采取总结述职、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式。 第四章考核等级和标准 第九条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设置标准。

5、(一)确定为优秀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有很强的全局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办事,统筹协调,务实创新; 3.很好发挥作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好,工作效果突出,规范化建设成效高; 4.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廉政制度建设好。 (二)确定为合格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有较强的全局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办事,统筹协调,有较强的务实创新能力; 3.发挥作用较好,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工作效果较突出,规范化建设成效较高; 4.开展反腐倡廉,廉政制度建设较好。 (三)确定为基本合格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方向正

6、确,基本执行民主集中制; 2.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办事; 3.能基本发挥作用,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规范化建设程度一般; 4.基本上做到反腐倡廉,进行廉政制度建设,但存在不足。 (四)经考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1.政治方向存在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能力差; 2.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差,务实创新能力差; 3.不能完成部门工作目标任务,规范化建设程度差; 4.反腐倡廉、廉政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产生了不良后果。 第十条中层干部考核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设置标准。 (一)优秀。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执行学校关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

7、各项重大举措,有很强的全局观念,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敬业勤奋,开拓创新,作风严谨,廉洁行政,善于解决复杂问题,工作实绩突出。 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一般要求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率与称职率之和在85%以上,且正职优秀率在60%以上、副职优秀率在50%以上。 (二)称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学校关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重大举措,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政,工作积极主动,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良好。 评定为称职等级的,一般要求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率与称职率之和在70%以上。 (三)基本称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执行学校关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重大举措,遵

8、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评定为基本称职等级的,一般要求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率、称职率和基本称职率之和在70%以上。 (四)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在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率达到30%以上,一般评定为不称职等级。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定为不称职等级: 1.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2.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有严重问题正在审查处理之中; 3.严重失职,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 4.在工作中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5.不能廉洁自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9、 6.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 7.在对外交往中有不良行为,严重损害学校声誉; 8.有其他不称职行为。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一条考核准备。做好考核前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并进行考核工作部署。考核对象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并填写中南大学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登记表和中南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登记表。 第十二条述职测评。在一定范围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总结述职,进行民主测评。第十三条综合评价。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把干部自评、互评、分管领导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结合起来,考核领导小组通过集体研究确定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反馈。考核领导

10、小组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通知各中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第六章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是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一)对自觉坚持科学发展,优秀率较高、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鼓励。对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敢抓善管、真抓实干的,予以充分肯定和保护。 (二)对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总体评价为优秀和合格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不合格得票率超过三分之 一、经校党委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必要时可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三)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中层干部,应当进行改进谈话;连续两次

11、考核结果都为基本称职或一次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经组织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调整,且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干部一年内不得参加上一级领导职务岗位的选拔和竞聘;对连续两次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三次为基本称职的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四)继续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干部,任期内培训学分应达到合格。对未达到者,确因工作需要,新任后须在一年内补学。 第十六条干部考核结果归入干部考核专门档案。 第七章考核的组织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组织、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八条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第八章附则

12、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篇:高校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xxxx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一步推进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激活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工作活力,充分调动干部主观能动性和创新能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的

13、通知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科学发展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坚持综合考评、成果运用原则。 二、考核对象 1、学院(部、中心)、直属单位中层领导班子 2、全体中层干部 三、考核内容 (一)班子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1、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政治方向、全局观念、理论学习、团结协作等内容; 2、领导水平,主要包括科学决策、分工协作、依法

14、办事、民主管理、统筹协调、务实创新等内容; 3、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发挥作用、政策落实、目标完成、规范化建设、特色专项等内容; 4、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艰苦奋斗作风、调查研究、党务政务公开、群众观点,以及“三重一大”重大决策科学民主等内容。 (二)干部考核内容 中层干部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项内容,重点考核德才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充分体现激励性和约束性。 1、德,主要包括党性修养、大局意识、坚持原则、道德品质等内容。坚持以道德修养作为德的核心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核; 2、能,主要包括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等

15、内容。其中依法行政、责任担当、工作思路和创新意识等为重点考核内容; 3、勤,主要包括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和工作投入程度等内容。重点考核敬业精神、工作投入度、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等方面; 4、绩,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工作等内容。具体体现在主(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复杂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制度建设等方面,以及学校特色或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5、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等内容。 中层正职干部考核侧重于把握全局、团结合作、统筹协调、敢于担当、抓班子带队伍、抓落实促发展等情况。 中层副职干部考核侧重于协调配合、组织实施推进分管工作等情况。 四、考核方式 2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

16、职干部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采取民主测评、实绩考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民主测评占40%;工作实绩占40%;综合评价占20%。 中层副职干部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内容和要求负责实施。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总结自评 中层领导班子要认真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内容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决议决定情况、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形成工作总结。 中层干部要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撰写个人小结,内容包括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个人小结要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17、,明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二)民主测评 中层领导班子进行班子所在单位的部门民主测评。中层干部进行部门民主测评和网上关联人员测评。 部门民主测评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部处负责具体实施。参评人员一般为:学院(部、中心、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系(室)正副主任、党支部正副书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工会正副主席、组织员、校党代会代表、校院教代会代表、学生代表等;教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对象为全体人员。机关部处部门民主测评参评人员为本部门全体人员。 网上关联人员测评通过网上干部考核系统完成。中层干部上传个人小结,由与中层干部工作关联度较高的参评人员(20-30人)根据其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18、3中层副职干部的民主测评结果反馈至基层党委、党总支,作为综合考量、全面评价中层副职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实绩考评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职干部的实绩考评通过召开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会议,由全校中层干部和全体校领导根据年度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四)综合评价 由学校领导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职干部的民主测评、工作实绩、部门发展情况等情况综合考量。充分考虑考核对象工作基础、工作条件,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主观努力、工作实效、群众认可度及完成的工作对未来发展的影响等。 (五)测评汇总 党委组织部汇总中层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测评结果,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 (六)结果确定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等级

19、由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六、考核的等第 (一)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等第及标准: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等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等第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数的30%。 优秀。思想政治建设好;工作实绩突出;廉政勤政,作风优良;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班子整体作用发挥好;特色或专项工作成效显著。 合格。思想政治建设较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廉政勤政,作风较好;班子比较团结,整体作用发挥较好;特色或专项工作具有一定成效。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工作实绩一般;基本上 4能做到廉洁勤政;班子基本团结,整体作用发挥一般;特色或专项工作成效一般。 不合格。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

20、题;工作实绩较差;班子存在不廉洁问题;不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存在无原则纠纷,班子严重不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特色或专项工作无成效。 如部门发生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对学校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领导班子考核等第不得为优秀。 (二)中层干部考核等第及标准: 中层干部考核等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中层干部考核优秀的名额按照学校规定的比例执行。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

21、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工作实绩差。 如发生违纪违规事件、对学校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违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处级干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中层干部考核等第不得为优秀。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等重要 5依据。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为基本合格的,要认真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

22、通报。考核为不合格的,由学校党委对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并责成领导班子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实行组织调整。 中层干部在考核中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由学校党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视其具体情况,也可以调整其领导职务。干部在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免去其现任领导职务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或降职。 试用期干部实施试用期考核,处于试用期且任职时间不足6个月的中层干部,不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获得优秀等第的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学校予以奖励。 八、考核的组织领导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

23、考核要求和规定的程序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 中层正职干部考核意见由党委组织部反馈,副职干部考核意见由中层正职反馈。考核工作结束后,干部考核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中共xxxx大学委员会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第三篇: 七、西南交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7附件西南交通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2130号)和西南交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

24、定(西交党202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度考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领导班子的届中、届满考核和领导干部的任前、试用期、届中和届满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四条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等部门的同志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办理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宜。 第五条各单位也相应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等次评定 第六条领导班子的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25、,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实绩成效。其中思想政治建设主要考察政治方向、全局观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等方面的情况;领导水平主要考察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统筹协调、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实绩(学院主要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机关主要是完成重点工作情况);反腐倡廉建设主要考察工作作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民主测评结果定为“好”的,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一般应达85%(含85%)以上,其中“好”得票率一般应达50%(含50%)以上。 民主

26、测评结果定为“较好”的,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一般应达70%(含70%)以上。 民主测评结果定为“一般”的,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之和未达到70%,且“较差”得票率未达到30%。 民主测评结果定为“较差”的,民主测评“较差”得票率超过30%。 第八条领导干部的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其中“德”主要考察干部的政治态度、大局意识、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察干部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考察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察干部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开展基础

27、性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廉”主要考察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第九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民主测评结果定为“优秀”的,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一般应达85%(含85%)以上,其中“优秀”票一般应达50%(含50%)以上。 民主测评结果定为“称职”的,民主测评“优秀”与“称职”的得票率一般应达70%(含70%)以上。 民主测评结果定为“基本称职”的,民主测评“优秀”、“称职”与“基本称职”得票率一般应达70%以上。 民主测评结果定为“不称职”的,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30%。第十条领导班子评定为“好”和领导干部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名额不超过全

28、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总数的20%。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各二级单位在年度总结前,要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干部本人也要通过谈心等方式听取意见。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结合干部群众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前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各单位考核 1、年度工作总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年度考核的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客观公正地分析原因,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撰写述职报告。 2、会议述职。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在本单位范围内,由领导班子主要

29、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并作个人述职,班子其他成员作个人述职。领导班子在总结前,要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群众意见,领导干部本人也要通过谈心等方式听取意见。 3、民主测评。根据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在听取述职人员范围内分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4、参加测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2/3以上。 (二)校级考核 在各单位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校级考核,校级考核按学院(中心),机关党群部门、行政部处、直属单位和业务部门分类进行。 1、对学院(中心)的考核,主要是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包括党建、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及学科建设、实验室工作、科研任务、管理工作(含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国际

30、化工作等方面。具体考核项目及评价意见,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考核方式由各学院(中心)按考核项目自评,相关职能部门核查,统一汇总的方式或以学校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的方式进行。 2、对党群部门、行政部处、直属单位和业务部门的考核主要内容为完成重点任务情况、内部管理、班子状况、服务基层和群众等。考核方式为学校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各单位主要领导述职,评委现场打分,统一汇总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考核工作组综合院(处、部)级、校级考核结果以及对班子和干部平时考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考核意见。 第十四条校党委根据考核工作组提供的考核意见,审议考核结果。并在此

31、基础上,形成最终的年度考核意见。 第十五条考核意见由考核工作组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领导班子和单位正职的年度考核意见,由分管校领导或组织部、人事处向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集体反馈,单位副职的年度考核意见由单位正职反馈。 考核意见反馈后,领导班子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年度考核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可采取适当方式公开。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六条年度考核意见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一)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优秀票较高、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鼓励。对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敢抓敢管、真抓实

32、干的,予以充分肯定和保护。 (二)对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70%或者较差得票率超过30%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要求寻找根源,及时整改,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督促领导班子及时纠正问题,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 (三)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70%、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进行诫免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四)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30%、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等组织处理。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结果归入干部档案和干部考核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累积,加强综合运用。 第六章

33、考核的纪律与监督 第十八条年度考核中发现领导干部有违纪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第十九条考核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第二十条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回避对象包括。与自己有夫妻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人员。 第七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交叉任职的领导干部,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工资关系所在单位。 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 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包括挂职锻炼、借调),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派出学习培训6个月以上的领

34、导干部,由派出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第二十二条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领导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二十三条受党纪处分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819号)的规定办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在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中应注意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避免繁琐和多头重复考核,力戒形式主义,并积极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篇

35、:中层领导绩效考核办法逸夫中学中层领导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1.考核范围。校级领导参加市教育局统一考核,校内不考核。全体中层领导在校委会指导并监督下由办公室统一考核。即本办法适用于全体中层领导。 2.总分核定。共17位中层领导。人均月125分,月合计2125分,年共计25500分。 3.记分办法。每月按照以下考核细则对每位中层领导进行考核记分,每月末在校委会监督下由办公室进行汇总并公示。每人每月在125分基础上根据实际考核结果进行加减记分,每月总分为核定的2125分。“工作业绩”一项,每学期末由校委会根据本学期学校工作授奖情况给予相应责任人奖励加分。 二、考核细则: 1、考勤。(21分,每

36、月查七次。非工作日到岗记入奖励分) 全体领导全天上班,每周五天半,遇特殊事务,由校委会研究决定,统一安排。上班时间,由校办查岗。1按时上班,坚守岗位,记3分。2迟到或提前离岗,记1分。 3.请假记1分。请假时间超过五天(含五天),该周考勤记零分;跨周请假,请假时间占工作日超过五天(含五天),一周考勤记0分,另一周按实际考核记分。 4.不请假不在岗记零分。 5.在工作日内因不守岗导致学校工作受阻,一次记-3分。 6.工作日内在班不在岗,干与工1 作无关的事,按不请假不在岗处理。 非工作日内,由于特殊情况,且经校委会研究,需到岗时,能按时到岗,积极参加会议或工作,每人次记10分;迟到(按通知时间向

37、后推15分钟以内到岗,15分钟以后到岗的按不到岗处理),每人次记6分;接到通知而借故推托不到岗,每人次记-10分;通知不到,失去联系的,一次记-10分。 2、值班:(12分,每天不定期检查一次) 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安排表,校级领导或办公室不定期抽查。1值班人员能坚守岗位,空闲时间段能督促保安人员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能及时纠正或处理,并能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安全日志。每人记3分。 2.检查时值班人员无人守岗,一次每人记1分;两次每人记零分。 3.值班日志、安全日志不填写,每人记1分。 4.值班时守岗人员出现问题不处理,每人记1分。 5.值班时由于不守岗而导致不应有事情发生,给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每人

38、记-5分,并按领导问题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3、会议:(15分) 会议指学校内及上级要求参加的所有会议。 1.按时到会,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记3分。 2.迟到(通知时间)十分钟,记1分。 3.迟到十分钟以上,或不到会,记零分。 4.请假记分。 5.若由于不正当理由或无故不到会,对学校工作造成影响,一次记-5分。 4、通讯稿。(10分,此项记分不封顶,以发表刊物实物为依据)每月每位领导需不定期最少上交一篇宣传学校的通讯稿,字数200字以内。不能上交的记-3分。 1.上交且在永济市教育局简讯发表的,一篇记 10分。 2.永济报发表的,一篇记15分。 3.运城日报上发表,一篇记20分;其他地级刊物上发

39、表的一篇记15分。 4.省级一般刊物上发表的,一篇记20分;山西日报上发表的一篇记30分。 5.国家级一般刊物上发表的,一篇记30分;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国家级党报等影响较大的刊物上发表的一篇记50分。 发表稿件亦作为职称评审、评优、评模加分。 5、材料上交(计划、总结、周工作计划、周工作小结、学习笔记等):(17分) 根据工作要求,由学校会议布置或上级单位下达的要求上交材料,均属考查范围。能按要求、按时间上交的,一次给责任人记4分;能按时上交但因不合要求而被返工的,一次记2分;因上交材料延误时间,受到上级单位或校领导批评的,一次记0分。 学校要求的周工作计划表与周工作小结表按如下记分办法

40、予以记分:每周工作计划上交时间为周一下午活动前,工作小结上交时间为周一上午8:00前。计划:书写工整,内容符合学校安排,实际可行,时间安排具体且按时上交的,记2分;字迹潦草安排不具体。记1分;周二上午8:00前上交记1分;以后交或不交记零分。小结:书写工整,周工作情况总结清楚,具体问题分析透彻,有建议,且能按时上交的,记2分;能认真总结周工作情况,但无分析,无建议,而能按时上交的,记1分;应付了事,或在次周一上午8:00以后上交,或不交的,记0分。 6、工作任务完成:(20分) 按每周例会或专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逐项登记,在规定完成时间由 校委会或校委会责成专人检查完成情况。每完成一项,给责任

41、人记2分;有进展但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未完成,该项记2分;无正当理由未完成,一项记-1分;若由于某项任务未完成对学校整体工作造成障碍,每一项给责任人记-5分。多次重复一项工作,工作无记载,无结果,或经校委会评议无实质性进展的,该项工作任务无论出现几次,均记0分。为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无工作任务记0分。 7、服从组织,工作协作:(10分) 在工作过程中各处室之间要密切协作,全方位服务于教学。对于需要处室之间相互协作完成的工作,相关处室若能服从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服从领导,相互协作,使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标准顺利完成,一次给相关处室领导每人记5分;若在工作过程中不服从学校安排,互相推诿,参与工作的处室领导

42、每人记5分,不参加工作的处室领导每人记-3分;若由于个别处室不协作,给学校工作造成阻力,导致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不协作的处室领导每人记-10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8、培训学习:(10分,每月检查一次) 全体领导应积极参与并坚持理论学习,认真记好笔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试,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岗位或技能培训。 1.平时理论学习。能坚持学习,认真记笔记且笔记量充足,每检查一次,记5分;笔记量不足的记3分;无笔记的记0分。 2.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与学习、考试。参加的每人记5分;参加培训学习或参加考试的记3分;不参加的记0分。 3.其它培训学习。能积极参加,认

43、真学习,将培训收获带回学校的,每人次记5分;只参加培训学习而无结果的, 记3分;不参加(无论任何理由)的记0分;若由于无故不参加,受到上级或学校领导批评的,一次记-5分。 9、考德:(10分) 全体领导应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示范带头,吃苦耐劳,团结同志,工作协作,思想进步,管理有方,服从组织。 如果在工作过程或生活中有违背国家政策的言论,或诽谤上级领导或其他同志,或挑拨同志之间关系,经查实。一次记-10分。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办公、串岗,在校内滋事,干扰他人等。若出现上述一类情况。每人次记-10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10、工作业绩:(奖励分) 学期末,根据学校受奖类型、受奖级别,及相关

44、工作任务完成难易程度、责任大小等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领导相应的奖励分。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逸夫中学校委会。 四、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二0一一年二月 第五篇:中层领导职位考核办法中层领导职位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监狱中层领导干部政治业务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切实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国家公务员法以及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层领导职位考核,是指

45、对监狱各监区、科室担任正、副实职的民警,根据民警岗位职责中具体分工情况,对其工作完成的质量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第三条中层领导职位考核坚持注重实绩,结合部门整体工作效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 第四条监狱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对监狱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组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第五条 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随 1机考核与每月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第六条 监狱中层领导评选优秀公务的比例为20%,表扬比例按照优秀公务员1:2进行评选。 监狱中层领导根据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的具体人数分别计算比例,比例不互占。 第二章考核程序 第七条 监狱对中层领导的考核采取分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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