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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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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政府采购磋 商 文 件采购计划编号:宁财购 2018F000057664招标项目编号:JXJH2018-ND-C022招标项目名称:石上中心敬老院消防安装工程采购人:宁都县石上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五月2目 录第一章 磋 商 文 件 .3一、磋 商 邀 请 .3二、响 应 供 应 商 须 知 .5(一)总 则 .6(二)招 标 文 件 .7(三)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8(四)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11(五)开 标 与 评 标 .12(六)授予合同 .23三、采购项目需求 .24四、合同草案条款 .38五、合 同 (格 式) .43第二章

2、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41响应函 .452.响应服务报价一览表(格式) .46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7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85.技术文件 .49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五证)合一的提供三证(五证)合一证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 .507.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508.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51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110.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521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5312.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5413.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

3、式) .5514.中小企业声明函 .5615.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参考格式) .573第一章 磋 商 文 件一、磋 商 邀 请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石上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石上中心敬老院消防安装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一)项目编号:NDLC2018-ND-C022(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采购内容: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预算金额(元)一石上中心敬老院消防安装工程(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1 项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宁都县石上中心敬老院消防安装工程。本工程包含 1#、2#公寓

4、楼、室外不锈钢水箱及 100 吨消防泵房等。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工程招标范围(清单计算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计算范围)除特别说明外均按施工图纸设计计算。详见采购项目需求。752100(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

5、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4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资格条件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六)磋

6、商文件的获取:2018 年 05 月 08 日至 2018 年 05 月 14 日(工作日内)上午 08301200,14301730,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 年 05 月 18 日 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赣州市宁都县广场北路附近) ,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

7、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须在 2018 年 05 月 16 日 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转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5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8、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 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 2859000103100000866 主帐户,备注栏注明 329。 ) )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九)付款方法:工程完成 50%工作量,付合同总价 40%的工程款,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结算后二十日内付清实际完成工程量总价的 95%,余款

9、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十)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十二)联系方法:采购单位:宁都县石上镇人民政府地址:宁都县石上镇联系人:宋玉生 电话:13879780533代理机构: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都县博生西路 6 号(老八商行)4 楼联系人:杨松生 电话:13870778561邮箱: 网址: http:/ 应 供 应 商 须 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

10、工程及相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2.4“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响应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3、响应费用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时一次性缴纳;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

11、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宁府办【2017】134 号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采购代理费。5、验收费用:本次招标将组织第三方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6、合格的响应供应商6.1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供货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6.2 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6.3 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7互为关联关系的情

12、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6.3.1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6.3.2 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6.4 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7、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7.1 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7.2 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 2015 年 0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05 月 18 日。7.3 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13、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7.4 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磋商小组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7.5 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二)招 标 文 件8、磋商事项说明8.1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

14、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9、澄清与答疑9.1 本项目不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包括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岐视性条款)的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5月 14 日 12 时前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疑问栏目”上记名提交,同时以书面送达形式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书应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书写,否则不予受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各投标供应商应注意浏览。9.2 响应供应商在规

15、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9.3 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10、磋商文件的修改10.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10.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

16、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11、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11.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9用法定计量单位。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内容) ,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12.2 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

17、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13、响应文件构成13.1 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13.1.1 响应函13.1.2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13.1.3 响应报价一览表13.1.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3.1.5 技术规格偏离表13.1.6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13.1.7 有关证明文件13.1.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1.9 响应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3.2 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4、报价14.1 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14.2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

18、按响应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4.3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所报的响应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014.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5、响应保证金15.1 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15.2 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为非实质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15.3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

19、出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 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15.4 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15.4.1 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15.4.2 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15.4.3 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15.4.4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

20、人签订合同的;15.4.5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5.4.6 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15.4.7 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15.4.8 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16、响应有效期16.1 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启之日起 90 天。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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