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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三峡房屋建筑考古研究.docx

  • 上传人:拉拉链
  • 文档编号:13921152
  • 上传时间: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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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峡房屋建筑考古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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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三峡房屋建筑考古研究 居所是人类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不论是历史上的哪个时期,房屋建筑的特征总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影响支配下形成。如北方地区由于气候较寒冷,干燥少雨,因此房屋较低矮,多采用半地穴式结构的居室;而南方气候潮湿炎热,所以人们多用当地盛产的竹木修建地面台式建筑或者干栏式建筑,以此达到防潮透气,躲避虫兽危害的目的。长江三峡地区气候宜人,生态环境优越,是古代人类活动的理想场所。从旧石器时代的民始穴居和民皆巢居1,到新石器时期较成熟干栏式建筑的形成,经过百万年的漫长发展,三峡地区的房屋建筑在原始社会过渡进入夏商奴隶社会的特殊时期又会发生什么变化,得到怎样的发展呢?下面将围

    2、绕考古发现的三峡地区夏商时期的人类居住遗迹进行分析与研究。 一、夏时期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三峡文物保护工程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以来,夏时期房屋遗迹的发现并不多,仅瞿塘峡以东有所获,其他区域暂无遗迹资料出现。作为一个过渡期,房屋建筑的形制与新石器时代晚期相比变化不大,但在社会形态,如阶级观念的表现上是有一定反映的。现举数例较重要的几处房屋建筑的遗迹资料情况介绍如下。 1.宜昌白庙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1993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长江西陵峡南岸的宜昌白庙遗址中,发掘清理出夏时期的房屋基址F3。该房址面积较大,跨5个探方(每一探方面积为25平方米),房址西部和东北部均被晚期地层和一现代池塘破

    3、坏掉。可推测出F3当时的面积至少在100平方米以上。房址形状、方向和门道等因遭破坏均不清楚。但发掘时清理出一段保存完好的墙基,房址内还清理出7个柱洞及4处不规则形状的红烧土硬面2。 2.巫山魏家梁子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1994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巫山魏家梁子遗址的上文化层中,发掘清理出一座房屋遗址。房址破坏严重,仅残存硬土居住面,其周围有3个柱洞。柱洞呈上下叠压状态,均立于硬土居住面上,洞口直径016020米,其中一柱洞底部有一扁圆形砾石。硬土居住面上有3个灶坑,形状为圆形,大小与深度基本相同,周边有厚约005米的青灰色烧结层,底部垫满小石块。灶坑内填灰土和红烧土,坑口距地表深为030

    4、050米。其中的二号坑东西长070米、南北宽055米、深020米。除柱洞与灶坑外,该房址的居住面上和遗址地层中都发现了很多红烧土块,其中大块红烧土块长宽多在020米以上,小块红烧土块多在004005米之间。在一些较大的红烧土块中,都发现有木棍和植物叶子的印痕。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红烧土块是当时从房屋墙壁上坍塌下来的遗迹3。 3.秭归官庄坪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1997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对秭归官庄坪遗址进行第四次考古发掘时,清理出二里头文化时期的一座房基F3。该房址位于IT0923东北角,IT0924的东南角,开口于第7层下。F3为半地穴式结构建筑,平面呈椭圆形,由于上部遭到破坏,因此门道及

    5、其他设施均不清楚,仅存部分居住面、坑穴、柱洞等。居住面较平整光滑。坑穴穴壁陡直,底部较平,土质较硬,坑内堆积大量废弃的红烧土块、大石块。坑穴四壁和底部均经火烤,烧土面厚001002米。在坑穴底部清理出4个柱洞,口部圆形,口大于底;洞口直径除D1为018米外,皆为030米,深在038060米之间4(图1)。 4.秭归何光嘴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在该遗址中发现房屋建筑遗迹4座,其中三座为商时期,一座为夏时期。夏时期的房屋建筑遗迹编号F3,面积较大,分布于四个探方。叠压在该遗址商时期堆积最下层的第10层下(二里头文化晚期),房址下为原山坳地层。清理出保存较差的三间连接的不完整的房屋建筑遗迹。房址的地

    6、上部分皆被破坏掉,墙基也保存较差。房址内的地面有大面积的红烧土,红烧土面较为光滑,厚002005米,结构板结,其中一间房屋内似有火塘遗迹。整个房基伴随山坳体自南向北倾斜。根据该房址的墙基、柱洞等情况来看,其结构为多室地面式建筑。在F3内清理出大小不一的圆形柱洞10个,多分布于墙体内。柱洞直径除个别直径偏大(D8为060080米之间)外,其余多在020030米之间,深多在002006米之间,柱洞底部多垫有一石块,极少个别放置碎石块5(图2)。 二、商时期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三峡地区考古发现的商时期居址资料较为丰富,遗存数量多,面积大。房屋加工手段更加成熟多样化,其中对地面的处理以及多室房屋分隔

    7、都有重要遗迹佐证。这说明此时期的居民思想意识受社会形态影响变得更加复杂。以下举出数例重要遗迹资料情况。 1.宜昌中堡岛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1993年,国家文物局三峡考古队、湖北省宜昌博物馆对中堡岛遗址的西区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在该遗址商时期文化层中清理出了大片成排的房屋建筑基址和柱洞。有的柱洞底部基岩上用石质生产工具(或其他工具)凿出一圆形洞穴,直径一般在018025米之间,洞穴深浅不一,一般多在015030米之间。在有的房基内发现有红烧土硬面以及灶坑。房屋多建筑在呈倾斜状的坡地上(河坎边上),都是背靠该岛中部、面向内河(小河)和外河(大江)外倾斜而筑。在有的房屋建筑遗迹内未发现有红烧土

    8、块及其它建筑的遗迹,仅发现一些成排的柱洞,据此判断这类基址应该是干栏式建筑遗迹6。 2.宜昌三斗坪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1986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对三斗坪遗址发掘时,于商时期堆积中清理出一座地面式房屋基址F1,破坏严重,仅保留局部地面、散水、柱洞和灰坑。据清理出的残存遗迹现象观察,该房址呈长方形,地面上铺垫有一层红烧土块,烧土层厚在005075米之间。房基东北边呈斜坡状,应为散水部分。柱洞共发现4个,三个柱洞在房基西南角(其中一个柱洞内有石柱础),另一个柱洞在房基中部偏南处。在房基西南部有2个灰坑(H4、H5),其中H4底部坚硬,并排列陶罐2个(己破裂)。H4可能与炊煮有关7。#p#分

    9、页标题#e# 3.秭归何光嘴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何光嘴遗址是长江西陵地区发掘的一处重要的商时期遗址。在该遗址商时期地层中清理出3座房址,即F2、F5、F6,保存状况较差,大都被地层灰坑扰乱得非常凌乱,只能从残存遗迹中得以辨认。F2,分布于四个探方,被两灰坑打破,破坏严重,其建筑形状、方向、面积皆不清楚。仅存的遗迹有:其东南角有一直径020米、深015米的圆形柱洞。两条分别长225米、较直的红烧土垄与此柱洞相交并近垂直。这两条红烧土垄为F2东南角边的缘线,但是否作为该房址的墙基还不能确定。根据房址的残存遗迹看,其结构应为地面式建筑。房址内有零散的红烧土面,厚005015米。红烧土面较为平整,整

    10、个层面随坡面略向北倾斜(图3)。F5,位于BT16内,破坏严重,仅残留3块不规则的红烧土面。红烧土面较光滑,火候较高,残存高度002010米。在红烧土面的南端,为原始地形。原始地形呈陡坡状,在紧靠红烧土面的坡面上,有一段较陡的近似垂直的经修整过的坡面,现存高049米、宽090米。其面上有烧灼痕迹,质地板结,可能是当时的居民将自然山体稍加修整后作为房屋的南壁墙体。F5所存面积较小,不见房基、柱洞等其他遗迹,故对其建筑形式、面积及形状无法了解。F6,分布于BT12内,残存有三面墙基,东墙基已被破坏。据现存的墙基和柱洞的分布情况观察,该房屋建筑结构应为单间略呈正方形的地面式建筑,面积约12平方米。墙

    11、基面与房内地面均随坡体自西南向东北略倾斜,南基槽位置被一圆形扰乱坑打破。墙基宽025040米、深004012米。房子西基槽中部约1米长的一段上有不太规整的红烧土堆积,高约020米,有些红烧土块厚达005米。两基槽附近有较多的红烧土块呈不规则的散落堆积。从发掘情况判断,这些红烧土堆积可能是房屋墙体废弃倒塌所致。在墙基内发现圆形柱洞3个,直径030040米、深007011米。另在房址的东北端发现有一宽约020米、长约070米的不太规则的长条石块。石块平置,凸凹不平的一面朝下,平坦的一面朝上,据分析,该石块可能是用于进入房屋的门道遗迹5(图4)。 4.云阳李家坝遗址中的房屋建筑遗迹 1995年,四川

    12、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在对云阳李家坝遗址进行发掘时,清理出一处房基F5,破坏严重,无法弄清楚其结构及形状。从残存的遗迹现象分析,房基平面呈长方形,长约25米、宽约17米,为一半地穴式长方形建筑,呈东北西南向布局。在房基四周共发现间距不等的柱洞11个,房屋底部与四周的生土面之间形成阶梯状,但没有发现墙体。房基中部有一厚约010025米的黄褐色干硬土,似为房内活动面,并有与穴壁大致平行的石块若干,在房屋四周的生土台上亦有少量石块8。1997年,四川大学考古学专业再次对云阳李家坝遗址进行发掘,在商周文化层中发现一房址F9。该房址跨3个探方,开口于第25层下,柱洞打破第26层或打破生土。由于其被西南部的Y

    13、1打破并且未扩方,全貌不详,仅发现13个柱洞,分布在斜坡上。房址东北部保存较好,柱洞为两排,分布密集,长度约4米。外侧一排呈圆弧形,内侧一排为直线。柱洞为圆形,直径在016038米之间,深在015030米之间,最深可达050米。由于房址建于斜坡上,柱洞范围内又未发现居住面,可推测这有可能是干栏式建筑遗迹6(图5)。 三、分析研究 以上夏商时期的考古资料使我们对这一原始社会与奴隶社会交汇时期的人类居住情况有了一个较清楚的认识。在与新石器时代居民的房屋建筑遗迹资料相比较的过程中,不难发现古代居民开始越来越善于观察思考并创造出适合本地区环境的房屋建筑,逐渐淘汰受中原文化影响的半地穴建筑形式。且在干栏

    14、式与地面式建筑基础上更纯熟地掌握运用筑基、竖墙与地面处理等技术手段,基本形成一套完整的房屋修筑体系。据以上资料分析可得出下述结论: (1)居住环境的选择。三峡地区地处中国南方的高山峡谷中,地理环境使古代居民在选择居址时不得不考虑既要临近溪、河、江以便取用水源,又要防止水患对房屋的破坏这个问题。因此其居所一般建于临水的较高地带,这样就可以在取水方便的同时兼顾房屋的防护。而且峡谷地区地势狭长,房屋多背山面水,视野较为开阔。这与三峡地区原始社会的居址位置大体是一致的。 (2)建筑形式。与原始社会相比,此时期的房屋建筑形式种类无大变化,主要分为三类:干栏式建筑地面式建筑以及半地穴式建筑。以干栏式建筑与

    15、地面式建筑为主,半地穴式建筑虽较少出现,但仍在使用。与前期不同的是,此时期的干栏式建筑有了新的发展,古代居民利用峡江地区的地势条件,在长江及其支流沿岸顺山坡、台地与陡坎等建造出半干栏式结构的房屋。此结构应该是吊脚楼的雏形。如上述宜昌中堡岛遗址的房屋遗迹,房址建于倾斜的坡地,地势一面偏高一面偏低,房屋分为两半,一半建于较高处经人工处理的红烧土硬面,在较低一边的基址上凿出柱洞,将柱桩插于洞中用于支撑半悬空的另一半房屋10。因此,发掘清理时在房屋遗迹的一部分中未发现红烧土块或其他建筑遗迹,仅发现成排的柱洞,这也为吊脚楼的演化过程提供了实物证据。 (3)房屋的区域与功能划分。夏商时期的房屋遗迹中已发现

    16、成片的多座房屋,其中还有多室的房屋。如何光嘴遗址中的夏时期房址F3。其残存面积达75平方米,原面积至少约100平方米,残存房址清理出三个连接的房间。三个房间中,F31居住面似有火塘遗迹,F32清理出石板石块和较密集的木炭渣与鱼骨渣,F33室内红烧土面保存较好,大部分呈烧土集密状,表面光滑。我们将F31作休息区,F32作烹饪区,F33作寝区,此推测也是有可能的,并无夸张的成分。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时期的古代人民不仅能建造多室结构的房屋,而且已经初步有了居室区域功能的划分。 (4)房屋的社会功能和房主人的身份地位。夏商时期是奴隶社会逐渐丰满的时期,三峡地区的氏族可能已出现阶级的概念,房屋遗迹中发现成片

    17、房屋的面积各不相等,且有的面积大大超过其他房屋,如宜昌白庙遗址的F3(以下称白F3)和秭归何光嘴遗址的F3(以下称何F3)。白F3跨5个探方,面积至少100平方米,房址内仅发现红烧土硬面,它的作用是供人居住,还是在产生社会阶级观念的部落中发挥某种社会功能(如聚会、祭祀等)呢?在此只能猜测,并无实物证据可供证实。何F3当时居住的人数应该有好几口,面积至少约100平方米,是何光嘴发掘的6座房屋中最大的一座,可以想见在距今4000年左右的夏时期,何F3主人的身份地位一定非比寻常,否则享受如此大面积住房的缘由就无法说通了。#p#分页标题#e# (5)房屋建材。相较石器时代,这时期的房屋建筑遗迹仍然大量

    18、出现红烧土块,这些红烧土主要用于房屋的地面、墙体及屋顶修筑。地面除用红烧土外,也有用白膏泥和黄黏土处理的。大量圆木、方木、竹子、竹竿、木板、茅草及植物茎叶都被当做房屋的基本建筑材料。其中竹子、竹竿等由于材料易寻且体轻质坚,皮厚中空,弹性与韧性都极佳,常被用作墙骨。发掘中经常会清理出带有明显竹节墙骨痕迹的红烧土块,同时红烧土块中带有植物茎叶痕迹是因为此时期流行以草拌泥作墙体初坯。为便于出入,门道处会放置较平坦的石块或石板。除此之外,扁平石块多用作柱础放置于柱洞底部。 (6)墙体建筑。夏商时期三峡地区的古代居民修建房屋较流行木(竹)骨泥墙,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材料易寻,修筑简单,可省时省力。考古发掘

    19、多发现墙基,墙体少见。墙基多见于地面式建筑,而这些房址的墙基一般都有基槽。选定好房屋居址后,需先修整地面,修整好后在四周划线并向下挖塘基沟槽,基槽宽度多在020040米之间,深度在010030米之间。然后在墙基上建夹泥墙,用泥土将基槽夯实后,在墙骨里外抹上拌有植物茎叶的草拌泥,用火进行烘烤,使墙体坚硬、牢固且防水防潮。 (7)柱类建筑。此时期三峡地区的建筑多用竹、木作为支撑房屋的材料。柱子主要用于承托屋梁,然后再在屋梁上加盖屋顶。凿挖柱洞应该是修建房屋的步骤中次于修整地面和修筑墙体的第三步,一般是竖直栽立。在居室中确定好立柱的位置后,向下凿挖柱洞,柱洞深度多在020050米之间,直径多在020

    20、030米之间。洞穴底部多垫扁平石块,也可垫鹅卵石或陶片等。扁平石块、鹅卵石和陶片等都是作为柱础,起防止柱子下沉的作用。房柱立好后在柱洞内填塞卵石、陶片、烧土等,再加入泥土夯实,这样柱子就会更加牢固。还有一种柱子是作为墙骨立于墙基上,在其里外抹草拌泥包裹于墙体之中。巫山魏家梁子房址中的三个柱洞上下叠压,表明后来的房屋是在先前房屋基础上改建而来,说明当时的居民们已过着定居生活。 (8)地面处理。红烧土是最常见的地面加工材料,是将地面修整夯实后用火烘烤使之变红变硬,有利于房屋的防潮与保暖,各个房屋遗迹基本上都有红烧土居住面加工痕迹。烧土居住面通常较平整,表面光滑,结构板结,厚度在001010米之间,

    21、个别厚025米。较为讲究的居住面铺垫方法是用数层烧土叠压,逐层夯打而成。房屋居室内多挖有灶坑,坑壁烧结,残留有木炭渣或灰烬等明显的用火痕迹。进入夏商时期后,人们对房屋地面采取了更多的加工处理手段,如在墙基外围加铺散水或挖掘排水沟,有的房屋为出入方便在入口处放置平坦的石块作为门道。 四、结语 夏商时期生产力大大提高,从原始社会人类构木为巢11到此时期以干栏式、地面式建筑为主的竹木结构房屋,面积扩大并划分为多室,房屋地面用红烧土处理,房屋建筑的演变有了长足的进步。三峡地区的古代居民根据这里的特殊地理环境创造出富有地域特色的悬空式和半悬空式的建筑形制,这就是吊脚楼的祖形建筑形式,统称干栏式建筑。直至今日,吊脚楼依然可见于鄂西、湘西、重庆、四川等地,其传承时间上万年。 总而言之,古代人民经过与自然的漫长斗争,终于进入了奴隶社会,而三峡地区夏商时期的这些房屋建筑遗迹不仅汇集了先民的智慧,更反映了此时期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情况。因此不论从建筑学还是社会学的角度,三峡先民的创造与贡献都不可磨灭。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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