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例个体行医医疗纠纷法医学鉴定 【关键词】个体诊所;医疗纠纷;法医鉴定 【中图分类号】139194;r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_)02008302 近几年来个体行医引发的医疗纠纷有所增加,笔者搜集了 有关这方面的临床法医学鉴定9例进行回顾性研究。 案例资料 一 、被鉴定人一般情况 9例中男性5例,女性4例,年龄从5岁至51岁不等;骨折 治疗2例,臀部注射3例,皮下注射1例,痔疮切除、烫伤、关节炎 治疗各1例,均为伤病后首次就医。 二、个体行医者一般情况 被告均系自然人,案由均为人身损害赔偿,未涉及非法行医 刑事诉讼问题。被告人中退休医生2人,个体从医人员7人。
2、 取得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的2人,无执业 许可证7人。 三、鉴定情况 不良后果中死亡1例,余为程度不等的功能障碍。与医疗 行为有关的6例,伤残程度评定为八至十级不等,医疗参与度 25100。与医疗行为无关的3例,医疗参与度定为0。 有关情况详见表1。 表1 9例个体行医医疗纠纷鉴定情况一览表 讨论 一 、个体行医的特点 个体行医往往散落于民间,采用的多是偏方、秘方,医疗专 业水平不高,有的甚至未接受专业培训就开业接诊。诊所规章 制度不健全,医技操作不规范,医疗记录文件缺乏,受利益驱使, 多置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之外,因此非法行医的比率很 高。本组中有7例为非法行医,均无原始
3、医疗记录文件,医疗专 业水平最高大专,有1例未曾接受过医学专业培训。就诊人多 为周围普通群众,看病图方便、省钱,轻信虚假宣传,自我保护意 识不强,对医疗期望值不高,这也是个体行医包括非法行医存在 和发展的原因。所以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加大卫生行政部 门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规范个体行医秩序,是预防个体行医 医疗纠纷的根本措施。 二、个体行医的临床法医学鉴定 (一)对个体行医医学依据的认识 个体行医往往采用独特的医疗方法,引起诉讼时经常成为 争议的首要目标。某种治疗方法是否可行,有无医学依据,此时 成为有无医疗缺陷的前提。笔者认为,只要治疗方法有理论出 处,或不违反医疗常规,就不能认为医疗方法
4、上存在缺陷。如例 7用碘酒治疗疣体的案例,个体医生提供了中外医方集锦中收 录的新中医中的方剂:即用25的碘酒0306 ml在疣体 根部注射治疗扁平疣。如果采用西医的观点碘酒为消毒防腐 药,属于外用药类,不能升级进行注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典中亦未记载有注射使用的方法。在这里如果一味强调治 疗方法上没有依据是片面的,后经查,新出版的中西医临床注 射疗法中确有此方记载。所以分析其医疗缺陷在于应用别人 总结出来的方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因具体注射的部位、深度、剂 量、消毒措施不到位,而不能很好地实施。再如例9采用的鸡皮 接骨(用鲜鸡肉捣烂后外敷于骨折处)方法,从现代医学的观点 来看,也不具有科学性,
5、但其以此从事个体行医多年,外敷疗法 不违反医疗常规,故不宜在行医依据上完全加以否定。因此鉴 定不宜在这个问题上过多讨论。 84 但是很多案例引发不良后果,更多的应该考虑行医人在其 医疗行为过程中,没有有效治疗、改变患者的疾病状况,从而达 不到治疗的目的和效果,从这个角度看,医疗行为是有缺陷的。 (二)个体行医法医学鉴定判断标准问题 个体行医以弘扬传统医学为幌子,打的是祖传秘方的牌子, 往往借口中西医的区别,强调不能用西医的观点来评价中医的 治疗行为。这是片面的、不负责任的托词。诚然,全部用西医的 观点看待中医的治疗行为也有失偏颇,如上文提到的行医依据 问题。但中西医发展到目前的阶段,已经在很多
6、方面互相有所 渗透,中医的某些治疗原则也日益与西医接轨,中医现代化步伐 正在加快。如防治感染,骨折病人的牢固固定、功能位固定等, 已经成为中西医共有的治疗原则。如例8小针刀治疗关节炎的 病例,病人术后5天出现关节发炎、红肿,检查见浮髌试验(+), 穿刺抽出混浊黄色液体,后经冲洗及关节腔内用药治愈。此处 小针刀治疗与关节内感染具有因果关系,系感染不可抗辩的理 由。 (三)个体行医医疗纠纷法医学鉴定步骤 1首先确定不良后果。不良后果是引发诉讼的原因,一般 不难确定。不良后果也是评定伤残的依据,分为解剖结构与功 能两个方面,确定时间从争议事件发生之日后36个月为宜。 2详细了解就医治疗经过。了解就诊
7、经过有助于责任的判 断。因何伤病就诊,病情发展过程,医疗措施有无跟上,不良后 果出现的时间,有无转到正规医院治疗,临床诊断是什么,不良 后果前后有无变化等对判断医疗行为有无缺陷起到关键性作 用。如例4,个体诊所治疗4天后即转院行手术治疗,所遗有的 医疗纠纷与诉讼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年第11卷(第2期) 骨折断端成角畸形主要与手术内固定不当有关。 3医疗缺陷的判定。从不良后果人手,结合诊治经过,运用 临床医学和法医学鉴定理论,结合诊治过程和不良后果的转归, 可以确定有无医疗缺陷的存在。 4确定医疗缺陷在不良后果中的参与度。医疗参与度是法 医学鉴定中的重点与难点,也是审判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8、 参照损伤参与度的一般原理,在此引入医疗参与度概念并分为 五个级别:与医疗无关,参与度0;与医疗有部分关系,参与度 25 ;医疗因素与原有伤病共存,不能确定主次关系,参与度 50 ;以医疗因素为主,参与度75;系医疗行为所致,参与度 100 。评定参与度要充分了解病史,如例8,病人此次就诊前一 年就有双侧关节酸痛史,经了解此后又有该关节内骨折史,鉴定 时经阅片虽骨折复位良好,但考虑到原病史和骨折史对关节活 动的影响,与小针刀术后感染对关节功能的影响不能区分轻重, 故参与度定为50。此外,详细查阅临床治疗资料和专家会诊 亦有利于判断。如例5住院病历记载除左下肢感觉运动下降 外,左侧上肢肌力下降,颈4以下痛觉减退,经对症及暗示治疗 后好转。出院后半月又出现左下肢运动障碍,不能用注射损伤 解释,癔病性瘫痪诊断有据,参与度定为0。例6三个月手术证 实为梨状肌压迫坐骨神经,专家会诊认为梨状肌因外伤、先天异 常或炎症而增生肥厚粘连,均可在肌收缩过程中刺激或压迫神 经而出现症状,本例注射后5小时出现症状可能系药物弥散刺 激所致,并非注射直接所致,故参与度定为025。 (收稿:20_06 03;修回:20_0728)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