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保险基础知识,风险的概述,风险的含义: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保险实务中风险仅指损失的不确定性,包括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发生时间的不确定和导致结果的不确定。,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风险因素是促使某一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根据性质不同分类:有形风险因素(本身具有的)、无形风险因素(人的心理或行为有关的,包括道德风险和心理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或外在的原因,损失媒介物损失:非故意、非预期、非计划的经济价值减少,即经济损失,如丧失所有权、预期利益,支出费用和承担风险,保险实务
2、: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风险的种类1,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自然风险: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遭受威胁的风险,如地震、水灾、风灾、冻灾等 特点:不可控、周期性、共沾性社会风险:人或团体的行为或不行为使社会生产及人们生活遭受损失的风险,如盗窃、抢劫、玩忽职守。政治风险(国家风险、贸易制裁)经济风险(市场供给、贸易)技术风险(科学、技术发展),风险的种类2,按风险标的分类:财产风险:导致一切有形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贬值及经济或金钱上的损失人身风险:导致人的伤残、死亡、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增加医疗费用支出的风险,人身风险的损失:收入能力损失和额外费用损失责任风险:由于个人或团体的疏忽或过失造成
3、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契约或道义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信用风险: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违法是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风险的种类3,按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投机风险按风险产生的社会环境分类: 静态风险(社会经济正常的情况下) 动态风险(社会、政治、技术等变化导致的损失)按风险的行为分类: 基本风险(非个人行为引起的风险) 特定风险(个人行为引起的风险),风险特征,风险的不确定性:是否发生不确定、发生时间不确定、产生结果不确定(偶然性、随机性)风险的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风险的普遍性风险的可测定性:偶发事件,但有规律性,利用概率论可估测风险的发展性,风险
4、管理,风险管理:是组织或个人、家庭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以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风险管理的过程:风险的识别、风险估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最重要的环节)和评估风险管理效果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损失前目标: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机会,预防损失发生损失后目标:减轻损失的危害程度,及时补救,提供经济补偿,使企业和家庭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风险管理的方法1,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重点在改变条件):避免: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预防:事先消除或减少可能引起损失的各种因素抑制
5、:损失发生时或之后为降低损失程度而采取的各项措施,如喷淋设施风险单位: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可以从地段上划分、按投保单位或标的划分,风险管理的方法2,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自留风险: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 成本低、方便有效、可减少潜在损失转移风险: 1、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通过经济合同,将损失或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移给另一些单位或个人去承担,如保证互助、基金制度等,或经济合同中的免责规定和赔偿条款 2、财务型保险转移风险:订立保险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技术,第二章 保险概述,保险的定义,保险:投保人根据合同规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
6、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是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是一种合同行为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或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通过保险将众多单位和个人结合起来,将个体对付风险变为大家共同对付风险,起到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作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和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有效的财务安排,保险的要素,可保风险的存在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准备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1、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只有损失的机会,没有获利的机会2、风险应是对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3、风险
7、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4、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5 、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以确定保险费率,可保风险的存在,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保险的过程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也是风险的分散过程保险人通过将众多投保人所面临的分散性风险集合起来,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又将少数人发生的损失分摊给全部投保人。具备两个条件 1 风险的大量性:风险分散的技术要求,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的原理要求 2 风险的同质性: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保险费率的厘定,公平性原则: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与其承担的责任对等,与风险标的风险状况相适应合理性原则:保险费在抵补保险赔付或给付及
8、相关费用后不应有过高的营业利润适度性原则:费率的厘定应足以抵补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有关的营业费用稳定性原则:短期内保持稳定弹性原则:短期内保持稳定,长期内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适当调整,保险准备金的建立,保险准备金:保险人为保证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或业务特定需要,从保费收入或盈余中提取的与其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应的一定数量的基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尚未履行的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一般针对保险期间在1年内的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为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总准备金:用来满足风险损失超过损失期望以上部分的责任准备金,是从保险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投保人交纳的历年纯保
9、险费和利息收入积累起来,为将来发生的保险给付和退保给付提取的资金,保险的特征,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为一人法律性: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经济性:通过保险补偿和给付而实现的一种经济保障活动,保障对象财产和人生都直接或间接属于社会再生产中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两大经济要素商品性:是以种对价交换的经济关系科学性:是处理风险的科学有效措施。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科学数理理论为基础,1、共同点同以风险的存在为前提同以社会再生产人的要素为对象同以概率论的大数法则为制定保险费率的数理基础同以建立保险基金作为提供经济保障的物质基础2、区别表现经营主体不同, 行为依据不同:民事行为VS
10、 政府行为实施方式不同, 适用的原则不同:权力义务对等VS 强制实施个人公平VS社会公平保障功能不同:保险金额限度内VS保障基本生活, 保费负担不同,保险与社会保险,保险与救济,提供保障的主体不同:商业行为VS民间或政府救济提供保障的资金来源不同:保险基金VS私人拥有或政府财政提供保障的可靠性不同:及时可靠VS临时性施舍提供的保障水平不同:权力义务、损失程度VS单方面行为,保险与储蓄,消费者不同: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VS任何个人或单位技术要求不同:保险是面临同质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受益期限不同: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承担保障责任,保险金额可能是所缴保费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行为性质不同:互助行为VS自助行为
11、消费目的不同:应对风险发生导致损失VS获得利息收入,按实施方式:强制保险、自愿保险按保险标的: 财产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 人身保险人寿、健康、意外伤害保险按承保方式:共同保险、复合保险(总保额小于保险价值)、重复保险(总保额大于保险价值)按风险转移层次:原保险、再保险(二次转嫁风险),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保障功能:财产保险的补偿、人身保险的给付资金的融通功能:为了满足保险资金的保值与增值需要,以 保证保险的赔付和给付为前提 坚持合法性、流动性、 安全性、 效益性 原因:时间滞差、数量滞差社会管理功能:社会保障管理(社会减振器)、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社会润滑器)、社会信用
12、管理,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保险的历史沿革 人类保险思想的萌芽:镖局 保险的萌芽:共同海损、海上保险,十五六世纪开始 保险的雏形:船舶抵押借款、黑瑞浦社(火灾) 、基尔特制度(人身)、公典制度、年金制度 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海上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 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2008年底120家保险机构,保险密度736.74元,保险深度3.25%,世界水平633.9美元和7.1%,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第三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定义: 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保险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收取保费、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的
13、基本权利和义务:请求赔付保险金,交付保险费保险合同特征:有偿合同、保障合同、有条件的双务合同、附和合同、射幸合同、最大诚信合同,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按性质分类,补偿性合同:保险人的责任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限,并不超过保险金额的合同。给付性合同:保险金额事先由双方约定,在保险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规定标准金额给付的合同。,按保险价值是否确定分类,定值保险合同: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和保险人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载明于合同中。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以事先确定的保险价值为确定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 全部损失:支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不必重新估价。 部分损失:只需确定损失比
14、例,乘保险价值,无需重估价不定值保险合同:事先不约定保险价值,仅有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限额。发生保险事故时,需确定保险价值(一般以当地市场价确定),并以此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赔偿以取实际损失或保险金额小者为限 全部损失:按实际损失支付,最高为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部分损失:按保险价值确定投保比例,并乘以实际损失,按承保的责任分类,单一风险合同:只承保一种风险责任,如农作物雹灾综合风险合同:承保两种以上多种特定风险责任的合同,必须一一例举风险责任一切险合同:合同承保例明除外不保风险之外的一切风险的保险合同,按保额与保险价值比较分类,按出险时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对比关系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
15、等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价值,十足赔偿不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合同,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超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大于出险时的保险价值,超出部分无效,其他分类方式,按照保险标的分: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按合同当事人分:原保险、再保险,主体: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订立合同的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同涉及的人员)客体: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无效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载体合同内容:当事人之间由法律确认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项,通常以合同条款形式出现条款及分类:基本条款、附加条款;法定条款(法律规定)和任意条款,第二节 保险合
16、同的要素,保险合同基本事项,保险合同基本事项: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费及支付办法、保险金额赔偿或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时间保险标的:明确的保险标的,发生风险时确定是否有保险利益,物、责任、利益、信用、人寿保险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不承保的风险、责任免除、不承保的标的合同期限、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费支付、赔偿给付、争议处理、订立合同时间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组成,财产险纯费率依据保险金额损失率确定;长期寿险根据人的死亡率和预定利率确定。附加费率是经营费用与预定利润总和同保险
17、金额的比率。,合同的定立: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保险条款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步骤:要约:订约提议,投保,格式合同承诺:接受提议,合同成立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次日零时生效,或约定生效合同的书面形式:保险单: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暂保单:临时保险合同保险凭证:小保单其他形式,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保险合同的有效,合同成立: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保险责任的开始合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主体必须具有主体资格 双方主体合意,在最大诚信基础上合意 客体合法: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合法 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保险合同
18、无效,保险合同不具法律效力,不被国家法律保护原因: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法律规定、合同内容不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采取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采取返还财产的方式,投保人义务的履行 如实告知的义务 交纳保险费的义务 防灾防损的义务 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的义务 损失施救,提供单证的义务 协助追偿义务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说明合同内容 及时签单 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主体变更:保险公司变更、财产险中保险标的所有权变更内容的变更:数量、价值、种类、地点、期限、职业等变更的程序与形式:申请、审核、增减保费、签发、批注合同的中止:暂时失效,两年内复效(人寿保险合同中常见)合同的终止:自然终止(到期)、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合同主体行使终止权、保险标的全部灭失、因解除而终止,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原则:文义解释(文字本身),意图解释(推定)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原则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原则补充解释原则解释种类: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仲裁解释争议处理:协商仲裁诉讼,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