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大连市政府法制办 行政执法监督处 王晏,二、国家赔偿范围,目 录,三、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四、国家赔偿方式和标准,一、国家赔偿概念,五、国家赔偿程序,一、国家赔偿概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4,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包括:,结果要件,因果关系要件,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1.发生原因不同2.赔偿主体不同 3.归责原则不同 4.赔偿程序不同,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国家违法原则决定前置,初步证明,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 民事违法行为人体系无需前置,谁主张
2、、谁举证,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1.发生基础不同2.性质不同3.时间要求不同 4.承担责任方式不同5.工作人员责任不同,以违法为前提违法赔偿损害发生之后金钱补偿为主,恢复原状等为辅可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国家补偿,不以违法为前提 损失填补可以之后,也可以之前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有追偿制度,国家赔偿,二、国家赔偿范围,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8,国家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司法赔偿,包括:,不包括:,立法赔偿,军事赔偿,包括:,侵犯人身权,侵犯财产权,精神损害,(一)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
3、,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行政赔偿中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赔偿中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
4、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赔偿中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司法赔偿,司法赔偿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14,司法赔偿,刑事赔偿,其他司法赔偿,包括:,刑事赔偿中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
5、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刑事赔偿中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刑事赔偿中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
6、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列行为中国家应付赔偿责任的是( ):A.某市公安局的违法拘留行为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C.某市银行的违法划拨存款行为D.某法院违反规定盖办公楼行为,真题解析,三、国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请求人是指受违法行为侵害,依法有权请求行政
7、赔偿的人。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具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接受国家赔偿请求,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支付赔偿费用。,(一)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
8、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二)刑事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
9、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王某开了家书店,所在区文化局工作人员康某来到王某的店里说要拿几本书去看,王某不让。康某说:“有人举报你的店里卖淫秽书籍,要求罚款,现在必须交”。王某说没卖过那些书籍,不信可以查,康某说不交罚款便封店,并以区文化局的名义将该店予以查封。王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康某协同赵某串通
10、捏造王某卖淫秽书籍的事实,复议机关遂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决定。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国家赔偿。,真题解析,1.王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是谁?为什么? 2.若法院判决撤销原处罚决定,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是谁?为什么? 3.如果赵某和康某因此行为受到行政处分,能否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问题:,四、国家赔偿方式和标准,国家赔偿的方式,即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我国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要方式,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补充。 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指国家支付赔偿金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时适用的标准。,1.惩罚性标准。侵权主体除向受害人补足其实际损失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额外的费用,这种
11、额外的赔偿金超出了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带有惩罚的性质。 2.补偿性标准。侵权主体支付的赔偿金仅仅是填平补齐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3.抚慰性标准。国家赔偿不足以填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仅仅是象征性、安慰性的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赔偿的数额往往少于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其赔偿标准大致有如下三种:,国家赔偿法规定,财产已经变卖且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 ):A相应的差价款B相应的赔偿金C原财产价款D相应的补偿金,真题解析,五、国家赔偿程序,国家赔偿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受理解决国家赔偿纠纷所要遵循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的总和。 我国国家赔偿法分别就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规定了不同
12、的程序。其最大的区别在于行政赔偿可以由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而司法赔偿则是法院通过非诉的方式解决。,行政赔偿程序:,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
13、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刑事赔偿程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三)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谢 谢!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