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 标准 P GB 50889 - 2013人 造 板 工程 职 业安全 卫 生 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in wood based panel engineering2013 - 08 - 08 发布 2014-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 质量 监督检 验 检 疫 总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 标准 人 造 板 工程 职 业安全 卫 生 设计规范 Code fo r desig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
2、lth in wood based panel engineeringGB 50889-2013主 编部门: 国 家 林 业 局 批准部门: 中 华 人 民 共和国 住房 和城 乡 建设部 施 行日 期 : 2 0 1 4 年 3 月 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 北 京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人 造 板 工 程 职 业安全 卫 生 设计规 范 GB 50889-2013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网址: www. jhpress. 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木 樨 地北里 甲 11号国 宏 大 厦 C座 3层 邮政编码 : 100038 电 话 :( 010) 63906433
3、 (发行部)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北京 世 知印务有限公司印刷 850mmX 1168mm 1/32 1. 75 印张 40 千字 2013年 11月第 1版 2013年 11月第 1次印刷 统 一 书 号 : 1580242 136 定 价 : 12. 0 0元版 权 所有 侵 权必 究侵 权 举 报 电 话 :( 010) 63906404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 10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 家 标准 人 造 板 工程 职 业安全 卫 生 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 人 造 板 工 程 职 业安全 卫 生 设计规 范 为国家标准,
4、编 号 为 GB 508892013,自 2014年 3 月 1 日起 实施。 其 中, 第 5. 1.2条 为 强 制 性 条 文, 必须 严格执行 。本规 范 由 我 部标准定 额 研 究所 组织中国计划出 版 社出 版 发 行 。中 华 人 民 共和国 住房 和城 乡 建设部 2 0 1 3年 8 月 8 日前 言 本规 范 是根据 原 建设部 关于 印 发 2005年 工 程 建设标准规 范 制 订 、 修订 计划 ( 第 二 批 ) 的 通 知 ( 建标 函 2005 124号) 的 要 求, 由国家 林 业 局 林 产工业规划设计 院 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完 成。本规 范 在编制
5、 过 程 中, 编制组经 深入 调查 研 究 , 结合人 造 板 工 程 的 特 点和实际, 并 在 广泛征 求 意见 的 基础 上, 反 复 讨 论 、 修 改 和 完 善 , 最 后 经 审 査 定 稿 。本规 范 共分 8 章 , 主 要技术内 容包 括 : 总则 、 术 语 、 厂 址 选择与 总 平 面布 置 、 卫 生 要求、 职 业安全、 职 业 卫 生 、 安全 色 及安全标 志 、 辅助用 室 等。本规 范 中以 黑 体 字标 志 的 条 文为 强 制 性 条 文, 必须 严格执行 。 本规 范 由 住房 和城 乡 建设部 负责 管理和 对 强 制 性 条 文的 解 释 ,
6、由国家 林 业 局 林 产工业规划设计 院负责具体 技术内 容 的 解释 。 本规 范 在 执行 过 程 中, 请 各 单位 总 结经 验 , 积 累 资 料 , 随时 将意见 和有关资 料寄送 国家 林 业 局 林 产工业规划设计 院( 地 址 :北京 市 朝 阳 门内 大 街 130号 , 邮 政编 码 : 100010), 以供 今 后修订 时 参考 。本规 范主 编单位、 参 编单位、 主 要 起草 人和 主 要 审 查 人: 主 编 单 位 : 国家 林 业 局 林 产工业规划设计 院 参 编 单 位 : 大 亚 人 造 板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福 人 木 业有 限 公
7、司 苏 州 苏 福 马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首 都 经济 贸 易 大学 主 要 起 草 人 :牛 京 萍肖 小 兵喻 乐 飞 邱雁 米 泉 龄 冯 良 华 张 发安 许 焕 义 罗 谋 思 崔 宇 全廖 勇 勤 于建 亚 张 建 辉 孟 超 陈 红 兵 薛 建利 张 和据 沈 毅 郭 森 民 主 要 审 查 人: 刘 忠 辉蒋剑 春 陈 天 全 杨 湘 蒙 陈雄 伟 黄 钢术 语 .厂 址 选择与 总 平 面布 置 3 . 1 厂 址 选择 .3. 2 总 平面 布 置 .卫 生 要 求 .4. 1 通 风 .4.2 温 度 .4.3 噪 声 .4 . 4 采 光和 照明 .职 业 安 全
8、 .5 . 1 防 火 、 防 爆 .5.2 防 电 气 伤 害 .5 . 3 防机 械伤 害 .5 . 4 防 坠 落 、 防 滑 .职 业 卫 生 .6 . 1 防 寒 、 防 暑 .6 . 2 防 尘 、 防 毒 .6 . 3 防 噪 声、 防 振 动 6.4 防 辐 射 .安全 色 及安全标 志 7.1 安 全 色 .7 .2 安全标志 .辅 助 用 室 .本规 范 用 词说明 引 用标准名录 附 :条 文 说明ContentsGeneral provisions .Terms .Site selection and general layout3. 1 Site selection
9、.3.2 General layout .H ealth requirements .4. 1 V e n tila tio n .4. 2 Temperature .4. 3 N o ise.4. 4 Lighting and illum ination .Occupational safety .5. 1 Fireproof and explosion prevention5. 2 Electric injury prevention .5. 3 Mechanical injury prevention .5. 4 Falling prevention and skidproof Occu
10、pational health .6. 1 Cold-proof and sunstroke prevention6. 2 Dust and poison prevention .6. 3 Noise and oscillation prevention 6 .4 Radiation protection .Safe colours and safe signs .7. 1 Safe colours .7. 2 Safe signs .A u x ilia ry roomExplanation of w ording in this codeL is t of quoted standards
11、 .A d d itio n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 总 则 1 . 0 . 1 为 贯 彻 “ 安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综 合 治 理 ” 的方 针 , 体 现 “ 以 人为本 ” 的 原 则 , 确保人 造 板 工 程 设计 符 合 职 业安全 卫 生 要求, 保 障 劳 动 者 在 生 产 过 程 中的安全与 健康 , 制定本规 范 。1. 0. 2 本规 范 适用于以 木 质 原 料 为 主 的新建、 扩 建 或 改 建的人 造 板 工 程 职 业安全 卫 生 设计。1 . 0 . 3 人 造 板 工 程 职 业安全 卫 生 设施, 应与
12、 主体 工 程 同时设计。 1. 0. 4 建设 项 目 各 阶 段 职 业安全 卫 生 设计, 应 符 合国家有关建设 工 程 劳 动 安全 卫 生相 关要求。1 . 0 . 5 各 专业设计应采取 职 业安全 卫 生 技术措施, 做 到 技术 先 进 、 安全可 靠 、 经济合理, 提高本 质 安全。1. 0. 6 人 造 板 工 程 职 业安全 卫 生 设计, 除 应 符 合本规 范 外, 尚 应 符 合国家现 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 2. 0. 1 职 业安全 卫 生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以保 障 劳 动 者 在 职 业 活动 过 程 中
13、的安全与 健康 为目的的工作 领 域 及在法律、 技术、 设 备 、 组织制度和 教 育 等方 面所 采取的 相 应 措施。2. 0. 2 人 造 板 wood based panel以 木材 为 原 料 , 经 一 定机 械 加 工分 离 成 各种 单 元 材料 后 , 施 加 或 不施 加胶 粘 剂 和 其他 添 加 剂 胶 合 而 成的 板 材 或 模 压 制 品 。主 要 包 括胶 合 板 、 刨 花 (碎料 ) 板 、 纤 维 板 和 细 木 工 板 。2. 0. 3 纤 维 板 fiberboard以 木材 为 原 料 经 加 工分 离 成 纤 维 , 施 加 或 不施 加 各类
14、添 加 剂 , 成 型 热 压 而 制成的 板 材 。2. 0. 4 胶 合 板 plywood由 三 层 或三 层 以上 奇 数 层 的单 板 按对 称原 则 、 相 邻 层 单 板 纤 维 方 向 互 为 直 角 组 坯 胶 合 而 成的 板 材 。2 .0 .5 刨 花 板 particle board将 木材 或非 木材 植物加 工成 刨 花 ( 碎料 ) , 施 加胶 粘 剂 和 其他 添 加 剂 成 型 热 压 而 成的 板 材 。2. 0. 6 热 压 hot pressing对 板 坯 施 加 压 力, 同时 传 递 热 量 , 经 一 定时 间 使 其 形成 符 合标 准的人
15、 造 板 的 过 程 。2. 0. 7 砂 光 sanding采用 磨 削 使 人 造 板 表面 光洁 、 厚 度 均 匀 的 加 工 过 程 。3 厂 址 选 择 与总 平面 布 置 3 . 1 厂 址 选择3. 1. 1 厂 址 选择应根据建 厂 地区地 质 、 地形、 地 貌 、 水文、 气象 等 自然 条件 , 以及 企 业与 周 边 区 域 的 相 互 影响 等因 素 , 经 多 方案 比 选, 择 优 确定。 3 . 1 . 2 厂 址 宜位于城 镇 、 居 民 区全 年 最 小 频 率 风 向 的上风 侧 , 且 地 势 开 阔 、 通 风地段。3 . 1 . 3 厂 址 选择应
16、 明 确 废 水、 废渣 、 废 气 、 噪声 等 污染 物 排 放的地 点、 途 径 和方式。3. 1. 4 厂 区与 居 住 区 之 间 宜根据 健康 影响 评 估 结果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离 。3 . 2 总 平 面布 置 3.2. 1 原 料 堆 场、 生 产区、 生活 区以及 其他相 关设施用地应根据 生 产规 模 、 工 艺 流程 、 交 通 运 输 以及 防 火 、 安全、 卫 生 等要求, 结合 地区规划、 场地 自然条件 、 周 边 环境进行 功 能分区, 并 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工业 企 业 总 平 面 设计规 范 GB 5 0 1 8 7的有关规定。 3 .
17、 2 . 2 生 产 厂 房 宜 布 置 在工 程 地 质条件 好、 地 基 承载 力高、 通 风 采 光 良 好的区 域 。3. 2. 3 散 发有 害 气 体 、 粉 尘 、 噪声 、 蒸 汽 的 车 间 应 布 置 在 厂 区全 年 最 小 频 率 风 向 的上风 侧 。3. 2. 4 厂 区建 筑 物 布 置 应结合工 程 的 具体 情况, 将 高 噪声 区与 低 噪 声 区分开 布 置 , 并 应 充 分利用地形、 声 源 指 向 性 和 绿 化 减 小 噪声危 害 。3. 2. 5 厂 区内 通 道宽 度, 除 应根据 生 产工 艺 、 交 通 运 输 、 工 程 管 线 、 施
18、工安 装 、 竖 向 设计等因 素 确定外, 还 应 满 足 防 火 、 卫 生 、 安全 间 距 的要求。3. 2. 6 厂 区建、 构 筑 物 及 堆 场、 储 罐 间 的 防 火间 距 应 符 合 表 3. 2. 6 的规定。 佃 裁 牝 栖 s 9 S S g o擬 裁 Y捏 - 刼 崧 侧 -钯 验 鉍 画 锗 啪 挺 但 逛 女 择 跑 豳 叵 - 毖 抝 叫 闽 篤 銮 ” 坩 甲 醛贮 罐 ( 总 储 量 m3)01 1ooL O LOC OLO inC s Jo o LOC losL OC JoooToS So寸o O N I一 个 木 材 原 料 堆 场 储 量 (m3)o
19、ooAs S SoSsAS OV/ o O o 2 VLOi- HLO LO in LO LOCslLOi-H其他 仓 库 (除 贮 存 甲 类物品 外)耐火 等级 三 级CSJt HNJi-HCS3 ioCNJ 沄CI00oSCVJrH耐火 等级、二 级or-Ho-Ho oyi SLON1o0 0in o其他 厂 房( 除 甲 类 生 产 外)耐火 等级三 级Cd NJ1C1r-HN1 LONICSJ0 0oSNJ耐火 等级一、 二 级o Oi-HO O LO(N1oi HCO o oLO-HOm 狻削 片间 、 刨 片间人 造 板 主 车 间成品库合 成 树脂 车 间 | S oI me
20、| so oH O m供热 站5000t中 心 变 (配 ) 电 站 1 0 t,5 0 t化工 库 、 物料库 m MBr u M H -思 NJ CO 寸 LO 卜 o o O ios s I a一 埕S L m J螬搫, 頃赞肉蓉 镔逗 , 锄凶U 9 帐3 . 2 . 7 原 料 堆 场 布 置 应 远离 明 火 或 有 火 花 散 发的地点。3 . 2 . 8 人 造 板 生 产 厂 房 、 成 品 库、 木材 原 料 周 边 宜设 置 环 形 消防 车 道 。3 . 2 . 9 木材 原 料 堆 场 每隔 120m1 5 0 m 应设 大 于 1 0 m 的中 间 纵 、 横 防
21、火 通 道 , 宜与 环行 消防 车 道 相通 。3. 2. 1 0 散 发 粉 尘 、 有 害 气 体 、 噪声 的 车 间 与 生活 区 之 间 应设 置 卫 生 防 护 绿 化 带 , 厂 区 绿 化设计应结合安全、 卫 生 要求 进行 。3 . 2 . 1 1 扩 建 或 改 建的人 造 板 工 程总 平 面布 置 , 应全 面 分 析 原 厂 区 职 业安全 卫 生 状 况, 改善 其 不合理 布 局 , 并 应提出 改 进 方案。4 卫 生 要求4 . 1 通 风 4 . 1 . 1 人 造 板 生 产 车 间 应有 自然通 风 或 设 置 机 械 通 风设施。4. 1. 2 工作
22、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应 符 合 表 4.1 . 2 的规定。 表 4 . 1 . 2 工作 场 所有 害因素职 业接触 限值 序 号 物 质 名称 时间 加 权平 均 容 许 浓 度 (mg/m3)短 时间接 触 容 许 浓 度 (mg/m3)最 髙 容 许 浓 度 ( mg/m3)1 氢 氧 化 钠 22 氨 20 30 3 尿 素 5 10 4 甲 醛 0. 55 木 粉 尘 3 6 酚 醛 树脂 粉 尘 6 4 .2 温 度 4 . 2 . 1 采 暖 地区, 各生 产 车 间 及辅助用 房 冬季 工作地点的采 暖 温 度, 应 符 合 表 4. 2 .1 的
23、规定。表 4 . 2 . 1 冬季 工作地 点 的 采暖 温度 生 产 车 间 及 车 间 辅 助 用 房 名称 冬 季 采 暖 室内计 算温度 削 片间 、 筛 选间 7刨 片间 12旋 切 间 1 2水 洗 间 、 热 磨 间 10干 燥 、 分选 与 打 磨 间 1 2纤 维 贮 存间 7胶液 和 添 加 剂 制备 间 16续 表 4. 2.1生 产 车 间 及 车 间 辅 助 用 房 名称 冬 季 采 暖 室内计 算温度 ( *c)调 胶 间 、 施 胶 间 1 6成型 、 铺 装、 热 压 间 18毛板 处 理 间 12砂 光与 裁 板 间 10磨 刀 间 、 维 修 间 1 6实验
24、室 1 6变配 电室、 开关 柜 间 与 控 制室 164. 2. 2 采 暖 地区 办 公 室 等 其他生 产辅助用 室 的 冬季 温 度, 宜 符 合 表 4. 2. 2 的规定。表 4 . 2 . 2 生 产辅助 用室的 冬季 温度 辅 助 用 室 名称 温度 ( t )办公室、 休 息室、 就餐 场 所 1 8浴 室、 更 衣 室、 妇 女 卫 生 室 25厕 所、 盥 洗 室 1 44 . 2 . 3 人 造 板 生 产 线 作业地点 日 最高 温 不应 大 于 35C。4. 2. 4 工作人 员 经 常 停 留 或 靠 近 的高 温壁 板 , 其表面 平 均 温 度不 应 大 于
25、40C, 瞬 间 最高 温 度不宜 大 于 60C。4 . 3 噪 声 4.3. 1 厂 区内 各类非 噪声 工作地点的 噪声声 级的设计要求应 符 合 表 4 .3 .1 的规定。表 4 . 3 . 1 非噪 声工作地 点 的 噪 声声级的设计要求 序 号 工作地 点 名称 卫 生 限 值 dB(A)1 人 造 板 生 产 线 中 心 控 制室、 观 察 室( 有电 话 通信要求)752 车 间 所 属 办公室、 实验室、 设计室 703 厂 部所 属 办公室、 监测 化验室、 会 议室 604 工人 倒 班 宿 舍 、 职 工 教育 室 554. 3. 2 工作场 所 劳 动 者 每 周
26、工作 5d,每 天 工作 8 h 噪声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为 85dB(A) 。4 . 4 采光 和照 明 4. 4 . 1 工作场 所 采 光 设计应 按 现 行 国家标准 建 筑 采 光 设计标 准 GB/T 50033的有关规定 执行 。4 . 4 . 2 工作场 所照明 设计应 按 现 行 国家标准 建 筑照明 设计标 准 GB 50034的有关规定 执行 。5 职 业安全5 . 1 防 火 、 防 爆5. 1. 1 建 筑 结构设计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人 造 板 生 产 线 单 项 工 程生 产、 贮 存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类别 及 建、 构 筑 物 耐 火 等
27、级应 符 合 表 5. 1. 1 的规定。表 5.1.1 人 造 板 生 产 线 单 项 工程 生 产 、 贮 存 的 火 灾 危 险 类别 及建、 构 筑 物 耐火 等级序 号 工程 名称 生 产 、 贮 存类别 耐火 等级1 原 料 堆 场 丙 类 2 削 片间 丙 类 二 级3 刨 片间 丙 类 二 级4 刨 花 干 燥 与 分选间 丙 类 二 级5 刨 花 板车 间 丙 类 二 级6 纤 维 制备与 干 燥 间 丁 类 二 级7 纤 维 板车 间 丙 类 二 级8 胶 合 板车 间丙 类 二 级9 化工原 料库 丙 类 二 级1 0 成品库 丙 类 二 级1 1 机 修 车 间 戊 类
28、 二 级12 供热 站 丁 类 二 级13 压 缩 空 气 站 、 风 机间 戊 类 三 级2 人 造 板 工 程 建 筑 设计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建 筑 设计 防 火 规 范 GB 5 0 0 1 6的有关规定。3 干 刨 花 仓 应 室 外 布 置 。5. 1. 2 安全装 置 设计 应符 合 下列 规定 :1 刨 花 干 燥 设备 必须配 备 防 火 和 防 爆 装 置 。2 纤 维干 燥 系统、 干 纤 维输 送系统和 砂 光 粉 输 送系统 必须 设 置 火 花 探 测 与自 动 灭 火 装 置 。3 干 刨 花 仓 、 干 纤 维 料 仓 、 砂 光 粉 仓 、 干 燥 旋
29、 风 分离 器 必须 设 置防 爆 设施。5 . 1 . 3 电 气 装置 设计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人 造 板 生 产 车 间 、 成 品 库应为 丙 类 建 筑 。车 间 内 输 配 电 线 路 、 灯 具 、 火 灾 事 故 照明 、 疏 散 指示 标 志 和 火 灾 报 警 装置 的设 计, 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建 筑 设计 防 火 规 范 GB 50016的有关 规定。2 原 料 堆 场内宜采用电 缆 线 路 埋 地 敷 设。需设 置 架 空线 路 时, 架 空线 路 与 堆 垛 最 近 水平 距离 不得 少 于 杆 高的 1. 5 倍 。3 原 料 堆 场内应选用
30、带 护 罩 、 封 闭 式的安全 灯 具 。灯 具 与 堆 垛 最 近 水平 距离 不应 小 于 2 m 以上, 且 灯 具下 方不得 堆 放可 燃 物 。4 电 缆 夹 层 宜设 置 火 灾 报 警 装置 。5 电 缆 沟 通 过变 配 电 所 、 电 器室 的部位, 应设 防 火 隔 墙 。电 缆 穿 过变 配 电 所 、 电 器室 的 墙 壁 、 顶 棚 、 楼 板 或 穿 出 配 电 柜 时, 应采 用 防 火 材料 封 堵 。6 成 品 库 照明 不应设 置 卤 钨 灯 等高 温 照明 器 。5 . 1 . 4 消防 给 水设计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人 造 板 工 程 消防
31、 用水, 可由城市 给 水管网、 天 然 水源 或 消防 水 池 供 给 。选用的水源和取水方式, 应确保 消防 用水的可 靠 性 。2 厂 区 消防 给 水系 统 设计和 灭 火 器 配置 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 准 建 筑 设计 防 火 规 范 GB 50016和 建 筑 灭 火 器 配置 设计规 范 GB 50140的有关规定。3 厂 房 、 成 品 库 房 、 原 料 堆 场 周 围 应设 置 环 状 给 水 消防 管网, 环 状 管网的 输 水管不应 少 于 两条 , 管 道 应采用 阀 门分成 若 干独 立段, 每 段内 室 外 消 火 栓 数 量 不应 大 于 5 个。4 原
32、料 堆 场应设 消防 值 班 及工、 器 具 控 制 室 。5 . 2 防 电 气 伤 害 5 . 2 . 1 防触 电设计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正常 不 带 电 而 事 故 时可能 带 电的 配 电 装置 及电 气 设 备 外 露 可 导 电部分, 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交 流 电 气 装置 的 接 地设计规 范 GB/T 50065的有关规定, 并 应设计可 靠 的 接 地 装置 。2 临 时 性 及 移 动 设 备 的 配 电 线 路 , 应设 置剩余 电 流动 作保 护 装置 。3 人 造 板 生 产 线 通 道 、 设有紧 急 停 车 按 钮 的场 所 以及 控 制 室
33、 、 配 电 室 应设应 急 照明 , 其照 度 值 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50016的规定。4 凡 采用安全电 压 的场 所 , 安全电 压 标准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 准 特 低 电 压 ( E LV )限 值 GB/T 3805的有关规定。5 I 类 灯 具 的外 露 可 导 电部分应可 靠 接 地。5 . 2 . 2 防雷 设计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人 造 板 生 产 车 间 厂 房 防雷 设计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建 筑 物 防雷 设计规 范 GB 50057的有关规定。2 露 天 设 备 、 梯架 、 储 罐 、 电 气
34、设施应设 置防 直 击 雷装置 。3 架 空 管 道 以及 变 配 电 装置 和 低 压 供电 线 路 终 端 , 应采取 防 雷 电 波侵 入 的 防 护 装置 。4 钢 结构 厂 房 可利用 钢 结构 屋 面 作为 防雷 接 闪 装置 , 并 可利 用 钢 柱 作为 引 下 线 。5 . 2 . 3 接 地设计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人 造 板 工 程 应设 置 工作 接 地、 设 备 保 护接 地、 设 备 防 静 电 接 地、 等电位 接 地以及建 筑 物 防雷 接 地。2 人 造 板 工 程 的 接 地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交 流 电 气 装置 的 接 地设计规 范 GB
35、/T 50065的有关规定, 保 护 措施应与 配 电系 统 11 的 接 地方式 相协调 。5. 2. 4 防 静 电设计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应根据 生 产工 艺 要求、 作业 环境特 点和 物 料 的 性 质 采取 相 应的 防 静 电措施。2 设 备 各 部位 金属 部 件 应可 靠 连 接 。3 在建 筑 物 及设 备 的安 装 位 置 应设 置 静 电 接 地 连 接 端 子, 进 行 等电位 联 结 并接 地。5 . 3 防机 械伤 害 5 . 3 . 1 人 造 板 生 产 线 宜选用机 械 化、 自动 化 程 度高的设 备 。设 备 自 身 应 配置 可 靠 的 监
36、控 、 连 锁 、 制 动 、 信 号 、 紧 急 开关等安全 装置 。5 . 3 . 2 人 造 板 生 产 线 设 备 布 置 时, 应 按生 产工 艺 流程 及 劳 动 安全 要求, 保 证 设 备 与设 备 之 间 、 设 备 与建 筑 物 之 间 有 足 够 的 间 距 , 以 满 足 操 作、 设 备 安 装 、 检 修 及安全 生 产的要求。5. 3. 3 各种 机 械 传 动 装置 、 高 速旋 转 设 备 、 可 动 零 部 件 处应 配置 安全 防 护 装置 , 安全 防 护 装置 应 坚固 、 可 靠 。5 . 3 . 4 设 备 水平 移 动所 形成的开 口 处, 应设
37、 置 随设 备 移 动 的 罩 体 , 或 设 置 易 于 拆卸 的安全 盖板 , 或 不 妨 碍 作业的安全 栏 杆 , 罩 体 、 安全 盖板 和安全 栏 杆 应 坚固 、 可 靠 。5 . 3 . 5 高 压 容 器 设 备 应设 置 安全 阀 及 压 力 表 。5 . 4 防 坠 落 、 防 滑5. 4 . 1 操 作 者 进行操 作、 维 护 、 调 节 、 检査 的高处作业位 置 应设 置 供 站 立的平 台 、 扶 梯 、 防 坠 落装置 。5 . 4 . 2 楼 梯 、 平 台 、 架 空 人 行通 道 、 升 降 口 、 吊 装 孔 、 坑 池 边 等有 坠 落危 险 的场
38、所 应设 防 护 栏 杆 或 盖板 。5 . 4 . 3 平 台 、 栏 杆 和 梯 子的设计, 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固 定式 钢 梯 及平 台 安全要求 第 3 部分 :工业 防 护 栏 杆 及 钢 平 台 GB 4053. 3、 12 固 定式 钢 梯 及平 台 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 钢 直 梯 GB 4053. 1 和 固 定式 钢 梯 及平 台 安全要求 第 2 部分: 钢 斜 梯 GB 4053. 2 的 有关规定。5. 4 . 4 梯 子、 平 台 和 易 滑倒 的 操 作 面 , 应采取 防 滑 措施。5 . 4 . 5 管 线 系 统 的设计应安全可 靠 , 并 应
39、 便 于 检 查 和 维 修 。6 职 业 卫 生6. 1 防 寒 、 防 暑6. 1 . 1 人 造 板 工 程 防 寒 与 防暑控 制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工业 企 业设计 卫 生 标准 GBZ 1 和 采 暖 通 风与 空气 调 节 设计规 范 GB 50019的有关规定。6. 1 . 2 人 造 板 生 产 车 间 的 朝 向 宜根据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对 厂 房 能形 成 穿 堂 风 或自然通 风的风 压 作用确定。6 . 1 . 3 作业地点的 日 最高 温 度 大 于 35C时, 应采取 局 部 降 温 和 综 合 防暑 措施, 并 应 减 少 高 温 作业时 间 。
40、6. 1. 4 人 造 板 生 产 线 控 制 室 宜 配置 空气 调 节 设施, 温 度以 低 于 室 外 温 度 7C8C为宜, 但 不宜 低 于 26C。6 . 1 . 5 要求设计 集 中采 暖 车 间 , 当每 名工人 占 用的建 筑面 积 大 于 50m2时, 工作地点和 休 息地点可设 局 部采 暖 设施。6 . 1 . 6 生 产 车 间 内宜设 置饮 水供应设施。6 . 2 防 尘 、 防 毒6 . 2 . 1 人 造 板 工 程通 风 除 尘 设计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工业 企 业设计 卫 生 标准 G BZ 1 和 采 暖 通 风与 空气 调 节 设计规 范 GB
41、50019的有关规定。6. 2 . 2 人 造 板 生 产工 艺 的选择应 满 足 安全 卫 生 的要求, 并 应选用 先进 的 生 产工 艺 、 技术和 无 害 或 低 害 的 原 料 。6 . 2 . 3 在设 备 选 型 上宜采用机 械 化、 自动 化高的设 备 。6 . 2 . 4 车 间 内 粉 尘 、 有 害 气 体 的 输 送 或 贮 存 应采取密 闭 措施, 严 禁 无 组织 排 放。密 闭 形式应根据工 艺 流程 、 设 备 特 点、 生 产工 艺 、 安全要求及 便 于 操 作、 维 修 等因 素 确定。 14 6. 2 . 5 除 尘 设计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 1 砂
42、 光 粉 、 细小 纤 维 、 木 屑 等 细小 木 粉 收 集 的 废料 应 集 中 循 环 回 用 或 妥 善 处理。2 人 造 板 工 程 产 生 粉 尘 的工作场 所 应设 清 扫 设施。3 有 粉 尘散 发的 砂 光 、 锯 边 和 铺 装 设 备 处应设 置 除 尘 系 统; 其他 有 粉 尘散 发的设 备 处宜设 置 除 尘 系 统 。4 在 除 尘 系 统 中, 砂 光 粉 、 木 粉 、 纤 维 等 细小 物 料 的分 离 应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 其 余 物 料 的分 离 宜采用 旋 风 除 尘 器 。5 除 尘 系 统 的 输 送 管 道 宜以 负 压 状 态 运
43、 行 。6 除 尘 系 统 中的分 离 器 出 料 口 处应设 置回转 阀 。6. 2. 6 通 风设计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 热 压 机、 卸 板 机上方应设 置 排 气 装置 , 排 气 罩 的 罩 口 平 均 风 速 宜为 0. 45m/s0. 70m/s。在 严 寒 和 寒冷 地区, 排 气 罩 宜 封 闭 。2 翻 板冷 却 机上方应设 置 排 气 装置 , 排 气 罩 的 罩 口 平 均 风 速 宜为 0. 45m/s0. 70m/so3 实 验 室 产 生 有 害 气 体 的地方应设机 械 通 风 装置 , 通 风 量 宜 按 4 次 /h 10次 / h 换 气次 数设计
44、。4 胶 液 和 添 加 剂 制 备间 应设 置 机 械 通 风 装置 , 通 风 量 宜 按 4 次 /h 10次 / h 换 气次 数设计。5 胶 合 板车 间涂胶 与组 坯 工段应设 置 机 械 通 风 装置 。6 成 品 库宜设机 械 通 风 装置 。7 有 毒 或 酸 碱 等 强 腐 蚀性 介 质 的工作场 所 , 其 墙 壁 、 地 面 应 满 足 防 腐 、 清洗 要求, 并 应 配置冲洗 设施。6.3 防 噪 声、 防 振 动 6. 3. 1 人 造 板 工 程 噪声控 制设计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工业 企 业 设计 卫 生 标准 G BZ 1 和 工业 企 业 噪声控
45、制设计规 范 GBJ 8 7 的 有关规定。 15 6. 3. 2 采 暖 、 通 风和 空气 调 节 系 统 的 消声 与 隔 振 设计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采 暖 通 风与 空气 调 节 设计规 范 GB 5 0 0 1 9的有关规定。 6. 3. 3 人 造 板 生 产 过 程 和设 备 产 生 的 噪声 , 应 首先 从 声 源上 进行 控 制, 设 备 选 型 时宜选用 噪声 较低 的设 备 。6. 3. 4 对 噪声 较 大 的设 备 应采取 隔声 措施, 工 艺 允许 远距离控 制 的 噪声 较 大 设 备 , 可设 置隔声控 制 室 。6 . 3 . 5 削 片 工段、
46、刨 片 工段宜与 其他 工段 隔 开 布 置 。6 . 3 . 6 空气 压 缩 机、 鼓 风机、 引 风机、 真 空 泵 等设 备 应采取 隔声 、 消声 或 减振 措施。6. 3 . 7 对 采取技术措施 或 噪声控 制措施 仍 不能 达 到 国家 噪声 标 准要求的, 应合理设计 劳 动 作息时 间 , 配 备 个人 防 护 用 品 。6 . 4 防 辐 射 6. 4 . 1 热 磨 系 统 、 铺 装 成 型 机、 断 面 密度 测 定 仪 的7 射 线 料 位计 控 制区的 范 围 , 应根据放 射 源的 强 度确定, 放 射 源 控 制区内应设 明 显 警 本标 志 。6. 4 .
47、 2 电 离 辐射 防 护 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电 离 辐射 防 护 与 辐射 源安全 基 本标准 GB 1 8 8 7 1的有关规定。6. 4 . 3 热 媒 温 度 大 于 50C的有机 热载 体 管、 热空气 管、 热 水管、 蒸 汽 管和 凝 结水管, 均 应采取 隔 热 措施 或 防 烫 伤 措施。167 安全 色 及安全标志7. 1 安 全 色 7. 1. 1 凡 需要 迅 速 发现 并 引 起 注 意 以 防 发 生 事 故 的场 所 、 设 备 , 应 涂 安全 色 , 安全 色 使 用应 符 合现 行 国家标准 安全 色 GB 2893 的有关规定。7. 1. 2 各
48、种 管 道 的 刷 色 和 符号 应 按 现 行 国家标准 工业管 道 的 基 本识 别 色 、 识 别符号 和安全标识 GB 7 2 3 1的有关规定 执行 。7 . 1 . 3 消防 设 备 、 器 材 、 设施以及 严禁 人 员进 入 或接 触 的 危 险 区 域 的 防 护 装置 , 应采用 红色 。7 . 1 . 4 皮 带 轮 及 其 防 护 罩 、 设 备 转 动 轴 、 坑 口 及电 气 设 备 护 栏 、 低 矮 的 过 梁 、 超 过 55钢 斜 梯 及 超 过 2 m 的 钢 直 梯 、 高 温 设 备 外 壳 等 危 险 处, 应采用 黄色 。7 . 1 . 5 人 造
49、 板 生 产 线 的 生 产区 域 应以 黄色 警 告 线 标出。7 . 1 . 6 车 间 内的安全 通 道 、 太 平门、 工 具 箱 、 更 衣 箱 、 消防 设 备 和 其他 安全 防 护 设 备 的 指示 标 志 , 应采用 绿 色 。7 . 2 安全标 志7. 2. 1 凡 容 易 导 致 安全 事 故 的场 所或 发 生 事 故 后 需要 疏 散 的场 所 , 应设 置 安全标 志 , 安全标 志 应 符 合国家现 行 标准 安全标 志 及 其 使 用 导 则 GB 2 8 9 4的有关规定。7 . 2 . 2 产 生 火 灾 、 高 温 、 高 压 、 触 电、 意 外 伤 害
50、 等场 所 应设 置 相 应 的 禁 止 标 志 。7 . 2 . 3 厂 区 道 路 交 叉 道口 、 道 路路 口 、 道 路 转 弯 处等应设 置 相 应 的 警 告 标 志 。7 . 2 . 4 存 在 粉 尘 、 有 害 气 体 、 噪声 、 放 射 源的作业地点及产 生 坠 17 落 、 静 电、 腐 蚀 等场 所 应设 置 相 应的 指 令 标 志 。7 . 2 . 5 生 产场 所 与作业地点的紧 急 通 道 和紧 急 出 入口 应设 置 醒 目的提 示 标 志 。188 辅 助 用 室8 . 0 . 1 人 造 板 生 产 车 间 卫 生特征 分级应为 3 级。辅助用 室 的